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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局督办一违法企业运回转移出省的危险废物

 

日前,省环保局组织有关人员专程赶赴河南,对责令新益农化工有限公司从河南省运回危险废物进行了督办。该公司在赔付环境污染损害费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后,已将违法转移的危险废物在5月18日前全部运回江西。

去年年底,我省新益农化工有限公司将其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硫磺渣(实际为危险废物)共计101吨转移出省,无偿提供给河南省安阳县一农民作为植物病虫害防治剂使用。此后,河南省环保局发来公函,请求我局对江西省新益农化工有限公司违法转移危险废物事件进行处理。

今年1月,我局组织人员会同吉安市和新干县环保局对该事件进行了调查,发现被转移的废物确为危险废物,且废物接受方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格,在转移过程中也未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鉴于此,新干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做出了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我局做出了责令该公司限期运回危险废物的决定。1月14日,经我局与河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协商,同意该批危险废物直接由河南省转移至山西省,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山西一家化工公司对该批危险废物回收再利用。因与当地政府提出的污染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该批危险废物一直滞留河南未能转运。春节前后,受南方冰雪灾害等因素影响,新益农化工有限公司仍未在规定期限内运回非法转移的危险废物。

在河南省各级环保部门的大力协助下,我局促成新益农化工有限公司与当地村民达成了赔偿环境污染损害费8000元的协议。目前,该批运回的危险废物暂存在新益农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贮存池内,待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成后再交由其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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