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动态

     

赣州市环保局信息

赣州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工 作 简 报

(第十五期) 

          赣州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2008417

 协调各方力量 高标准完成污染源普查任务

  简讯 

市环保局局长陈冠平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说

协调各方力量高标准完成污染源普查任务 

411日,我市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各县(市、区)环保局局长,市环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重点排污企业负责人代表。会上,市环保局局长陈冠平总结了2007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2008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在回顾2007年全市环保工作时提到,精心组织安排,扎实开展我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国务院决定在2008年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为按时高质完成普查工作任务,我市各县(市、区)都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明确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印发了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广泛开展了污染源普查宣传,认真进行污染源普查单位的清查核查工作,市县两级分别对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进行了培训,章贡区还举行了污染源普查启动仪式。目前污染源普查已经正式全面展开,正在开展入户调查登记,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按计划进行。据清查,全市有工业污染源6450个,生活污染源9900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4个,还有分散的农业污染源普查,还要对全市近120万辆机动车尾气污染和城镇以上200万人口的生活污染进行监测、计算和推算。

在讲到2008年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时,陈冠平局长强调,我们必须协调各方力量,高标准完成污染源普查任务。污染源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技术难度大,今年上半年要全面完成清查、普查、数据处理等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使实劲、出实招、下真功夫把污染源普查工作做好,不能有侥幸心理,污染源普查工作列入今年环保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污染源普查工作没有搞好,取消今年评先评优资格。要积极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汇报,切实解决污染源普查工作中遇到的经费、人员、条件和部门协调配合等问题。二是方法上要精心组织,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前后衔接,在抓紧抓好每个时间段工作并保证无误的前提下,谋划好下一个时间段的工作,做到前后衔接,有条不紊。三是要充分发挥工业企业在污染源普查中的重要主体作用,企业一定要抽调懂原料使用、生产消耗、工艺流程和污染处理过程的相关人员参与污染源普查。四是认真搞好质量控制工作,要根据国家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标准,建立填表、编码、排污量计算、数据录入处理等各个阶段的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做到层层审核把关,层层检查验收。 

 

【简  讯】

南康市环保局举全局之力打好污染源普查攻坚战。近日南康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针对普查填表登记阶段中遇到的问题及自身工作量大、覆盖面广的特点,下发了《关于明确本局人员参与污染源普查责任区划分的通知》及《关于近期污染源普查工作安排和明确污染源普查人员责任区划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全局各科室和相关普查人员的责任分工。南康市家具、木材加工和服装加工行业较多,工作量相当大,目前,全市共确定普查对象单位有:重点污染源174家,一般污染源1748家,生活污染源604家,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1家。为了保证普查不重不漏和按时完成任务,一是按照污染源属地原则,把污染源普查划分为7大责任区,由环保局各科室负责人担任责任区负责人,下设普查指导员与普查员;二是实行责任追究制,不能及时保质完成任务,追究责任区相关领导和普查人员的责任;三是安排了两部工作用车专供普查办指挥调用;四是积极调动各乡(镇)、工业园区的力量参与污染源普查。由于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信心百倍,克服困难,南康市可以在4月下旬完成入户调查登记工作。(市普查办综合)

 

定南县污染源普查工作有序推进。近日,定南县召开了污染源普查调度会议,认真梳理了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为确保普查工作有序推进,定南县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充实人员,又抽调了3名熟悉业务的人员加强普查表格的审核,同时负责对工业园的GPS定位测定;二是召开各乡镇、街道办普查人员参加的调度会,传达市普查办调度会精神,通报工作情况、落实工作任务;三是开展查遗补漏工作,确保普查对象单位不重不漏。     (定南县普查办)

 

 

 

赣州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工 作 简 报

(第七期)

赣州                   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2008121

 

★我市召开污染源普查环保系统第二次工作会议

★赣州市召开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

★我市开展污染源普查清查核查工作

 

我市召开污染源普查环保系统第二次工作会议

 

1月14日,我市召开污染源普查环保系统第二次工作会议,会议由赣州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曾跃华主持,市环保局局长陈冠平,副局长、普查办主任汪广春,各县(市、区)环保局局长,分管局长及市环保局各科室负责人,普查工作办公室成员等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陈冠平局长要求全市环保系统要增强做好普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市、县两级普查机构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普查工作,并要求市、县普查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普查办的要求及时完成各阶段任务。汪广春副局长通报了全市污染源普查第一阶段工作情况,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赣州市召开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

 

1月18日,赣州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在市电信大楼顺利召开,副市长邓又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首先收看收听了全省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实况。紧接着,市环保局局长陈冠平通报全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第一阶段工作情况。之后,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邓又林副市长在会上强调了五点要求:第一,深刻认识这次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性;第二,确保组织领导到位;第三,确保普查经费到位;第四,确保工作责任到位;第五,确保宣传培训落实到位。

赣州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市直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在各县(市)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我市开展污染源普查清查核查工作

 

根据《关于要求认真开展污染源普查清查核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近期,我市正在开展污染源普查清查核查工作。针对清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县(市、区)污染源普查机构正积极组织开展拉网式清查工作,以准确掌握我市辖区范围内污染源的总量和区域分布,界定填报普查对象,确保清查单位不重不漏。

赣州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汇报(三) 

□赣州市建立污染源普查三级督查机制    为确保普查质量,对普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赣州市建立了污染源普查三级督查机制,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市环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市局机关各科室明确了督查工作的分工,督查工作包干到县(市、区)。各级领导和科室将在污染源普查的每个阶段下县(市、区)督查指导普查工作,实地调研一些污染源普查的进展情况,了解并指导县(市、区)解决普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顺利推进赣州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目前,我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正有序开展。

□赣州市全面启动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计划和全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关于报送污染源普查清查结果的通知》(普查办37号)和江西省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的通知》(赣环污普办字7号)文件要求,11月16日赣州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赣州市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通知》要求辖区内19个县(市、区)抓紧时间,尽快开展污染源清查工作,按照省普查办的部署,及时完成污染源清查数量的上报和清查结果的上报工作。

□赣州市普查办赴各县(市、区)督查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为全面掌握赣州市19个县(市、区)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市普查办分2个小组于2007年11月27日-12月1日对各县(市、区)污染源清查工作进行了督查指导。督查小组要求各县(市、区)统一思想,提高对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仔细、全面地对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单位进行清查,决不允许出现漏查、漏报、虚报、瞒报现象,为普查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赣州市污染源普查办派人参加湖南长沙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培训班    11月24~26日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培训班(中南片区)在湖南长沙开班。来自湖北、湖南、江西和广东四省的400余名代表在3天时间里接受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解读,普查清查要求,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数据处理、审核及质量控制,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应用,入户调查技巧等多方面专业培训。赣州市污染源普查办派4人参加了培训班的学习。通过全面系统的学习,了解掌握了污染源普查的有关知识,明确了当前和今后工作的目标任务,增强了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信心。

□赣州市环保局召开市局各科室第一次督查工作会议    11月28日赣州市环保局召开市局各科室第一次督查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了市局各科室督查工作的分工,以及清查阶段第一次督查工作的具体内容。各部门踊跃发言,表示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做好赣州市污染源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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