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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工 作 简 报 (第四期)景德镇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景德镇市召开全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第一次会议 11月9日,市普查工作办公室召开了全市环保系统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各县市(区)环保局污染源普查工作主管局长、污染普查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全省环保系统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全市污染源普查前期工作情况及工作安排,介绍了普查工作的大体时间安排,讲解普查经费预算编制,清查工作安排,对我市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普查工作办公室主任冯上新主持会议并作了讲话。 会议强调,一是清查数一定要搞清,数据不能出现反复,要继续做好重点源监测工作,克服一切困难,努力完成省普查办的统一布置,积极开展各项普查前期工作。二是认真选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注意发挥环境监测、监察人员的力量。三是做好培训工作,要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培训要注重效率和质量。四是各县(市)、区要加大宣传,与省和市里形成合力,达到使普查对象打消顾虑,配合普查的目的。 局领导在会上提出了几点指导意见。要求:首先,在认识上,要统一到省和市的高度上,把污染源普查工作作为环保局的重要工作之一。回去后要向各地方政府分管领导做好汇报,认真把四季度和明年工作做好。其次,在人员设置方面,要成立专职机构,设立专职人员,按市里的统一部署,安排精兵强将,吸取经验教训,避免出现问题。第三,在资金方面,要统筹安排,积极争取,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景德镇市进一步部署污染源普查工作清查阶段 近日,我市已开始对全市范围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全面清查,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情况,并建立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信息库,为正式普查提供基础性数据以及今后污染源管理工作奠定基础。11月9日,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一是各县(市)、区污染源普查办必须在2007年12月15日之前将本普查区域内各类单位(包括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的基本信息调查清楚,为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奠定基础。二是各县(市)、区污染源普查办要认真组织普查前的清查工作,填报各种清查表格。务必在2007年11月29日前将各类污染源数量以电子版上报市普查办。
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李莹副主任一行 督查我市普查工作 11日23日,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李莹副主任率普查督查组一行4人到我市督查污染源普查工作。市环保局童健生局长,余志华副局长,朱钢流副局长出席了汇报会,市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童健生局长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督查组汇报了景德镇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查组查阅了已上报的普查表格及相关材料。 李莹副主任对我市普查试点工作予以了肯定,认为景德镇市的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重视、工作扎实、机构完善、宣传多样化、按时完成普查监测工作、文档管理规范。同时李莹副主任对我市普查试点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加强清查,摸清底数。要组织力量开展污染源清查工作,对工商、统计部门提供的普查对象数据库进行校核,为下一步的正式普查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强宣传,形成氛围。要通过宣传动员,要让广大群众了解污染源普查,增加透明度,让普查对象能够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三是加强县(市)、区工作力度,市普查办要支持和督促各县(市)、区普查办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