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动态

     

南昌市环保局信息

南昌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工 作 简 报 

(第十 一期

南昌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普查动态】

★ 我市污染源普查数据初报工作已按时完成

★ 我市开展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普查污染源数据进行质量审核

★ 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 

我市污染源普查数据初报工作已按时完成 

根据国家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数据上报时间安排,我市于5月31日将我市四县五区污染源普查数据上报给国家污染源普查办。四县五区污染源普查数据共录入上报普查对象8088家,其中工业源2736家(重点工业源1177家、一般工业源1559家);生活源5343家(住宿、餐饮业3010家;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2118家;医院100家;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51家;城镇居民生活64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9家。 

我市开展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质量审核 

在全市各级普查机构的努力下,我市污染源普查数据填报工作已初步完成,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工业重点源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市普查办于5月26日-28日,组织抽调专家对全市13家国控企业的污染源普查填报数据进行现场核实,重点核实了企业的能耗、水耗、产值、产量和原辅材料消耗量等重要指标。从核实的结果来看,企业填报的基础数据较准确、规范。对表格填报质量基本满足要求,填报内容基本真实可靠。

南昌市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 

5月19日—25日,南昌市污染源普查办抽调4人,聘请企业专家6人,组成普查核查小组,对全市污染源普查表格填报及数据审核进行了质量抽查。此次核查技术路线按照国家要求,以各县、区抽查样本,随即抽取工业源不少于20家,生活源不少于50家,对四县五区及监理所共抽取了201家工业源,474家生活源,采取资料查看与现场询问相结合、书面材料审查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填报质量核查,并核查各县区的档案管理情况。现场核查情况:四县五区的生活源均未发现有填表技术问题;工业源的问题主要反映在对有些企业的工艺状况不了解导致个别指标漏填;档案管理各县区还需要进一步根据国家要求来整理。总体来讲,普查表格填报质量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报:江西省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送:江西省人民政府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市环保局领导

发: 各县、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昌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工 作 简 报 

(第十期

南昌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一十五日

普查动态

全省开展污染源全面普查阶段质量检查工作

我市各县区开展交叉检查以提高普查工作质量

南昌市召开污染源普查第二阶段工作会议

南昌市普查办对普查清查入户调查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市本级污染源普查表数据录入基本完成

  

全省开展污染源全面普查阶段质量检查工作

55日—15日,全省开展污染源全面普查阶段质量检查工作。本次检查采取交叉检查方式,我市和抚州市互查。根据统一安排,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检查组分别将抚州市的金溪县、崇仁县作为样本县进行检查,按照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质量检查工作细则规定,对两个县的普查档案管理、工业源、生活源普查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及时反馈了检查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目前,抚州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检查组已来我市新建县和西湖区做相应的检查。通过省里的这种交叉的检查方式,给兄弟地市单位一个相互学习、交流的平台,大家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进一步确保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质量。 

我市各县区开展交叉检查以提高普查工作质量

在全市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已经初步完成,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普查数据的质量,从5月6日开始,我市九个县(区)开展为期三天的交叉检查。交叉检查的内容将依据国家普查办制定的《质量核查细则》进行。开展这次交叉检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相互学习,交流工作中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以保障我市高质量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 

南昌市召开污染源普查第二阶段工作会议

5月5日,南昌市污染源普查办在西湖区环保局召开了污染源普查第二阶段工作会议。会上,各县区简要的汇报了全面普查阶段及市普查办督查核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的进展情况。普查办刘忠马主任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最后,熊晓峰副局长作了讲话,强调一是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普查工作;二要精心组织指导员学习核查细则;三要及时对普查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整改到位;四是抓紧对普查资料的整理和建档工作。会上还通报了市普查办对各县区的督查核查情况,表彰了清查入户调查阶段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各县区环保局分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和污染源普查办主任参加了会议。 

南昌市普查办对普查清查入户调查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南昌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过各县(区)和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普查工作总体进展顺利。目前,九个县(区)和五个新区、开发区按照进度安排均完成了清查、入户调查和数据初步录入工作,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表彰、鼓励清查和入户调查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调动和提高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根据《南昌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目标管理督查考核办法》细则,综合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多次核查、督查结果,经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表彰新建县、西湖区为“南昌市污染源普查清查入户调查先进单位”;赖新云等6名同志为“南昌市污染源普查清查入户调查先进个人”。 

我市污染源普查表数据录入基本完成

截止到4月30日,我市污染源普查表的数据录入工作已基本完成,共录入8102家普查对象,其中工业源2743(重点工业源:1115家;一般:1628家),生活源5349家,集中式污染源设施9家。此外,我市农业源的普查表在农业局加紧审核,农业源的数据录入工作将近期开展。

 

 

 

报:江西省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送:江西省人民政府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市环保局领导

发: 各县、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南昌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市委常委、副市长   董化杰 

20071114日) 

同志们: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文明型社会,贯彻《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根据《国务院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我国将从现在起至2009年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抓紧实施,确保完成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各项工作。江西省政府转发了国务院文件,提出了全省实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工作方案。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我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召开全市污染源普查第一次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有关文件,加深对做好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严肃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污染源普查任务,建立组织保障体系和实施工作方案,研究和完善《南昌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南昌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一、普查的内容、目的和意义

这次污染源普查对象是全市辖区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调查的污染物种类涉及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方面共32项。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统一布置,分三个阶段进行:2008年完成普查工作,2009年完成技术审查,验收汇总结果发布。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在南昌开展污染源普查是为了了解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全市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制定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因此,搞好我市污染源全面普查,准确了解生产单位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有利于正确判断环境保护的基础容量,科学制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控指标;有利于有效实施节能减排总量控制计划,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有利于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保障全市环境安全;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经济社会的永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二、全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安排

为保证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需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明确污染源普查的组织保障体系。市、县、区、开发区、新区都要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污染源普查工作。环保、农业部门要设立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污染源普查相关工作。二是规范污染源普查的事前准备。要按抓紧制定本级污染源普查方案,细化普查程序和要求。三是选聘好普查人员并做好培训工作。要确定人员的来源、任职条件、考核要求,认真组织好参加普查人员的培训。四是在普查启动阶段做好单位的清查工作。确实摸清污染源普查单位数。市、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指定配合普查工作的联络员,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形成污染源普查单位名录。五是要明确责任部门、配合部门、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查人员、接受调查的企事业单位等,以及各自在实施普查过程中的职权、职责和有关工作程序。六是要建立工作调度会制度。根据普查进程,县市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各级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将需要召开调度会的内容报同级普查领导小组,同级普查领导小组确定召开工作调度会的时间、人员和内容,及时协调和解决好普查实施中的有关事项。七是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市环保局、市农业局要根据国家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宣传要求,制定方案,报送省市新闻单位;各新闻单位要做好宣传报道安排,对普查的意义、内容、方法、进程、成果等进行全方位报道,使全社会知晓并支持参与。积极动员全市各级政府、各阶层人员按照国家要求完成好这次普查任务。八是做好普查的总结表彰工作,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这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完成质量要接受上级部门的评估;没有落实到位的单位,要按《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做好全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要求

(一)要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部署,通过我市各部门、各单位、各级领导的真抓实干,确保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全面完成。要切实加强领导,依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组织领导好本行政辖区的污染源普查工作,要抓紧做好组织机构人员的安排,抽调专人、实行专职,集中必要的人力物力推进工作。各县这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任务最重,因此要特别重视组织领导和实施普查的计划安排,要加强调查,建立健全落实保障机制。

(二)根据江西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我市县区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尽快启动污染源普查的组织机构建立和方案编制工作: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工作在市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农业局牵头实施;其他污染源普查任务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实施。市环保局及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调。在普查实施方案中,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要有明确规定,各级领导要切实抓好落实,各部门间在普查中要不推诿、不拖延、不敷衍搪塞,要保质保量按时成好普查的各项任务。

(三)加强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培训。这次污染源普查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持续时间长、普查种类多,普查技术上质量标准具体,法律责任严格,必须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努力才能完成好。因此,我们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必须要带头履行好职责,积极动员全市上下为完成好这次普查任务而努力。要按照国家统一培训内容把我市参加普查的人员学习培训工作搞好,上岗前要进行合格考试,普查人员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普查质量。在这里,我要特别的强调的是,要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最重要的是学好用好《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以及国家和江西省对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不仅具体的普查人员要求,各级领导也必须认真学习。这次会议后我们会下发一系列文件,大家都要好好学习落实。这是做好普查工作的重要保障。

(四)严格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制度,确保普查结果科学、客观、准确。要严格遵守国家统计法和普查条例的规定,确保普查过程、普查数据真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不认真进行普查或不认真审核普查数据。如上级单位普查审核发现人为弄虚作假现象,致使普查项目、内容、数据失真,要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积极筹措资金,做好普查经费保障

国家普查经费主要是补助贫困县,我市没有得到国家补助经费。市、县、区的普查经费实行分级承担,普查经费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下达2007年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预算的通知》,请市、县、区财政部门根据普查工作需要做好经费安排。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各级工作推进要求责任制,及时检查督促全市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关于全市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修改完善

请市环保局、农业局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再报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审查,由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县区要尽快将这次会议的要求落到实处。组织领导机构实施方案及有关工作保障的安排,速报市污染源普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普查办将适时组织一次落实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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