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关于设立污染源普查工作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质量控制,保证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准确,江西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设立污染源普查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监督和对违法行为的检举,并对检举有功的人员依法给予奖励,对检举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现公布江西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和邮箱。
举报电话:0791---8133878 邮 箱: yujie.8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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