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章凯旋同志为江西省人民政府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赣府污普办[2007]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国阅〔2007〕36号)文件精神,经江西省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江西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赣府厅字〔2007〕43号)文件明确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基础上,增补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章凯旋同志为江西省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

 

 

                              二00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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