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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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西 省 第 一 次 污 染 源 普 查 工 作 简 报 第15期(总第19期) 江西省环保局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编 2008年7月14日 ◆江西省开展污染源普查全面普查阶段整改检查和数据录入质量核查 ◆宜春市开展检查评比,善始善终搞好污染源普查 ◆吉安市对污染源普查表填报整改情况和数据录入阶段质量进行核查
江西省开展污染源普查全面普查阶段整改检查和数据录入质量核查
2008年7月1日至20日,根据《江西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要求,省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普查阶段问题整改检查和数据录入阶段质量核查。省污普办组成5个质量核查组赴11个设区市进行质量核查,核查工作内容一是检查各地按照《关于国务院第一次污染源普查表格填报阶段质量核查组对我省普查表格填报质量核查情况的通报》(赣污普办〔2008〕15号)文件进行整改落实情况。二是核查各地数据录入阶段工作质量。 质量核查将按照国家《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细则》和《江西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在各设区市随机抽取2个县(市、区)作为样本区,每个样本区抽取不少于20个工业污染源和50个生活污染源,检查普查阶段问题整改情况和对照数据库核查数据录入情况。数据录入阶段质量核查具体是调出随机抽取的工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各项普查指标电子版的录入信息,与原始普查表的各项指标进行比对,核查普查对象原始普查表指标数据的录入质量,检查数据的错录、漏录情况;分别计算“指标录入差错率”和“指标漏录率”,填写数据录入质量核查报告单。 质量核查工作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核查方案,按标准完成核查任务;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做到不疏、不漏,不讲情面,不留死角,并做好核查笔录,对核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如果发现错误较多,应要求有关地方重新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各质量核查组在2008年7月25日前提交质量核查报告。
宜春市开展检查评比,善始善终搞好污染源普查
从6月中旬开始,宜春市污普办历时18天开展污染源普查检查评比工作, 检查评比分4个大项8个小项,对各县(市、区)泥污源普查工作逐项进行检查。宜春市通过开展污染源普查检查评比工作,要求各县区克服厌烦、疲劳情绪和大功告成的思想,发挥连续作战的精神,善始善终抓好污染源普查。检查评比要求按照国务院普查办到江西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详细检查,再次发现问题,及时纠错补漏,提高普查整体质量。在检查评比中重点要求抓好国控、省控企业的再核查,并准确把握好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切实搞好数据录入汇总。宜春各县(市、区)政府和环保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从分管县长(市长)到普查办主任全力以赴应对检查,普查经费不足的及时拨足经费,档案没有整理好的请县档案专职人员帮助整理档案,设备没有购置的及时补购设备(如靖安县在检查当中购置了水流量计),各地争先创优,通过检查评比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吉安市对污染源普查表格填报整改情况和数据录入阶段质量进行核查
为检查各县(市、区、高新区)普查表格填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核查各地普查数据的录入质量,做好迎接国家、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数据录入阶段质量核查的准备工作。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6个由局领导带队的普查质量核查组2008年7月8日至1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吉安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表格填报问题整改检查和数据录入阶段质量核查。 本阶段质量核查负责对各县(市、区、市高新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表格填报问题整改的检查和录入工作进行核查,各县(市、区、高新区)均作为样本区,各抽取不少于20个工业污染源、50个生活污染源,检查普查表格填报问题整改情况和对照数据库核查数据录入情况。 数据录入调出所抽取样本的各项普查指标电子版的录入信息,与原始普查表的各项指标进行比对,核查普查对象原始普查表指标数据的录入质量,检查数据的错录、漏录情况;分别计算“指标录入差错率”和“指标漏录率”,填写数据录入质量核查报告单。 各核查组在2008年7月13日前提交质量核查书面报告。市普查办将及时通报各地检查和核查结果。
审核:崔新平 编辑:姚丽文 本期印发60份 报: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江西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送:江西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省环保局领导 发: 各设区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西省环保局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280 号 邮编:33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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