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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12期(总第16期)

江西省环保局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编           2008526


◆全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主任第四次会议在南昌召开

◆江西省对全面普查阶段质量核查表格填报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江西省要求高度重视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审核

 

全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主任第四次会议在南昌召开

2008年5月22日,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南昌召开全省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主任第4次会议,省环保局副局长、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倪忠民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省环保局污染源工作办公室主任于传骥主持。11个设区市环保局分管副局长、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主任及省环保局污普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倪忠民副局长指出,各地普查办在污染源普查第二阶段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普查表填报和数据审核工作正在全省全面展开,各项工作正在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有序推进,但从全省第二阶段质量核查情况来看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区域之间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不平衡,到目前为止,全省大部份县区普查表填报及审核完成了任务,但还有10个县区没有完成任务,影响了全省的进度和质量;二是有的设区市普查机构对县区的检查和指导不到位,有的县区人员和技术力量有限,普查表填报存在漏报和错报质量问题;三是普查经费不到位,有的地区普查人员应有的补贴没有及时发放,影响了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倪忠民副局长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此次会议结束后,各设区市环保局领导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市长汇报污染源普查工作情况,向他们讲明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性,讲明此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事关节能减排任务和目标的完成,要取得当地政府和领导的支持和重视,切实解决污染源普查工作中遇到的经费、人员、条件和部门协调配合等问题。二是各地要尽快制定污染源普查倒计时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任务和措施,做好迎接国家污染源普查第二阶段质量核查的准备;现在普查经费没到位的地区,要想办法先行借钱筹款来开展普查工作,目前污染源普查工作已到了最后冲刺阶段,各地要咬紧牙关,集中优势,扎实工作,尽最大的努力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为完成环境保护“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打下基础。三是普查数据处理平台建设要尽快到位,要加强数据录入质量控制,确保高标准的完成数据录入工作。

 会上省环保局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李莹通报了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全面普查阶段质量核查情况和普查表填报存在的问题;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5 个质量核查组组长向会议分别通报了分管片区全面普查阶段质量核查情况;11个设区市环保局分管副局长、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主任进行了讨论交流和表态发言。于传骥主任最后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并对全省下一步普查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于传骥主任指出,这次会议很重要,会议再次强调了普查质量的重要性,各地要按照倪局长讲话精神和要求,尽快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要针对通报中提出的问题,加紧研究工作方法,认真细致审核普查表,提高普查表的质量,各地对生活源普查表要100%的质量保证,对工业源普查表的质量要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各设区市污普办要尽快转发省里质量核查通报文件,尽快核实普查表中产品产量、产值、原料、能源消耗、用水量、废水废气排放量、污染处理设施等重要指标,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这些数据将为我省完成下一步节能减排任务打下基础。下周省污普办将继续到各设区市帮助指导审核普查表,尤其针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普查表要组织专家会审。各地普查机构要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建全档案文件资料,尽快按照国家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文件要求进行规范管理;于传骥主任最后强调,国家将在6月份开展质量核查,各地要按照倪局长讲话精神,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树立信心,克服困难,扎实工作,打好最后的攻坚战 ,按照国家要求圆满完成污染源普查任务,迎接国家质量核查组的检查。

江西省对全面普查阶段质量核查表格填报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近日,省污普办下发文件并在全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主任第四次会议上,对我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全面普查阶段质量核查普查表填报存在的问题进行全省通报,通报对全省普查表填报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归纳,主要为以下几点:

1、普查表用铅笔填报,部分企业未盖章或盖业务章,也没有企业法人在盖章处签字,填报的单位名称和公章不吻合。

2、普查表填报和修改不规范,不杠改或一张表修改3处以上,用涂改液修改,表格中填报0或划斜杠的指标区分不正确,空白处不划斜线或不写“以下空白”。

3、普查表指标漏填项较多。许多必填报和完全可以填报的指标漏填,一是表格上的指标漏填,如产排污系数测算表,计量单位,处理工艺,产品、原辅材料代码,原辅材料名称、单位和使用量,单位负责人、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除首张表格外其他表格组织机构代码,封面页码,废气实际处理量,企业用水量,总计栏,受纳水体名称及代码,危险废物漏填,能源消耗情况,放射源编号等。二是设备(设施)或某些工艺或工段漏填,如其他废水,固体废物,锅炉、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窑炉不填报或少报,有些企业漏填报某些工艺或工段的污染源产生和排放情况。

4、普查表指标错填现象比较普遍。如生产设计能力计量单位(没有填报单位时间内的),有产排污系数的用物料衡算结果,在具体数据后加单位,数据计算错误等。

5、普查表填报前后不一致,数据逻辑错误较多。如能源消耗量前后不一致,用水量、取水总量、废水产生量、排放量、重复用水量关系混乱,污染物排放量前后不一致,生活源表中锅炉填硫化床又填层燃,开业时间与经营天数不对,没有监测数据的填报处理效率等。

6、工业源简表中的产排污系数测算结果表没有附在后面。

7、填报工业源详表和简表的界定错误。如有危险废物排放的应填报详表确填报了简表。

8、指标填报不合理。如少数企业水全部循环使用,不补充新鲜用水。啤酒行业废水零排放等;

9、国控、省控重点工业源没有填报普查监测数据,其他企业有监督监测数据的也没有填报监测表(G105-2表和G109-2表)。

通报文件要求各设区市普查办要高度重视污染源普查表格填报质量,针对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对所有普查表格进行重新核查和梳理,已完成数据录入的表格要对数据库检查核查并修改。江西省污染源普查办将对各设区市整改情况突击检查。

江西省要求高度重视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审核

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近日,省污普办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设区市污染源普查机构要高度重视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审核。通知要求各设区市污普办从2008年5月25日开始立即组织专家对辖区内的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会审,会审必须对表格审核和现场核实,审核要严格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技术规定》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细则》的要求进行,确保会审质量。现场核实工作必须查阅企业相关资料,重点核实企业的能耗、水耗、产值、产量和原辅材料消耗量等重要指标,要根据企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对关键指标重点核实。各设区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要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制定方案,周密计划,确保组织实施。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将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普查数据会审结果和工作情况于2008年6月3日前报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各质量核查组届时将赴各设区市帮助和指导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审核工作。

 

 

审核:崔新平          编辑:姚丽文                本期印发60份

报: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江西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送:江西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省环保局领导

发: 各设区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西省环保局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280 号        邮编:33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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