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省环保局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 

2007年3月20日,省环保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监测的通知》(赣环财字[2007]12号),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通知》对污染源监测范围、组织实施及监测项目、频次和方法、数据上报做了具体的规定,要求各设市环保局、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环境监察局要加强对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抓紧实施,确保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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