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动态

           

宜春市环保局“环境执法年”活动工作简报

(二)

宜春市环境保护局             2006年4月17日

 


 

高安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执法年”行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有效遏制当前各种环境违法行为,让全市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高安市人民政府近日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政府办、环保局、监察局领导为副组长的“高安市2006年环境环境执法年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了《高安市2006年“环境执法年”行动方案》。《方案》要求全市各级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环境执法年行动工作;环保部门要敢于执法、善于执法,要广泛宣传《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和《环境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的精神,扎实搞好环境执法年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根据《规定》的要求,对执法年行动中暴露出来的重大违法违纪的污染案件,对当地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有关人员责任进行追究;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对违法排污单位的违法行动给以曝光,为“环境执法年”行动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上高开展环境执法年活动

 近日,上高县人民政府印发了《上高县2006年环境执法实施方案》,拉开了环境执法年活动的序幕。这次环境执法活动,将抓住“六个重点”,达到“三个目标”。

为的使这次环境执法活动取得实效,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查处违法违规的建设项目,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对未依法环评和环保审批而擅自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一律限期补办环评和审批手续;对已环保审批但未经“三同时”竣工验收的企业,要限期递交验收申请。二是开展锦江上游水环境污染执法检查,切实保护饮用水水源。对县城取水点上游的水污染情况进行检查,摸清污染源分布状况,对饮用水安全可能千真造成危害的企业、畜禽养殖场、废品收购场所等污染源进行限期治理,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废品收购场所坚决予以取缔。三是开展区域综合治理,切实改善重点污染区域环境质量。继续深入开展工业园、县城和320国道沿线黑烟囱的整治;开展塔下、大庙等重污染区的粉尘专项整治,切实改善县城和重污染区的生产生活环境质量。四是坚决取缔“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对新建“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坚决做到一经发现立即取缔,对死灰复燃的不仅要坚决销毁设备,还要对业主及相关责任人员严惩重罚。五是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对群众反映的违法排污、破坏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要及时进行处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要作为重点查处事项,挂牌督办,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六是加大对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行政责任追究力度。对在调查中暴露出来的重大环境违法违纪案件要严肃查处,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综合决策中出现重大失误,导致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或者造成破坏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群众基础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有关部门不依法行使职权,并千万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根据违法违纪情节,移送监察部门追究行政责任。 
  通过环境执法年活动,达到三个目标:一是大力改善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大力开展锦江沿岸水污染防治,使上高县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达Ⅱ类水质要求,二级保护区达Ⅲ类水质要求。二是明显改善县城及周边地区空气环境质量。大力整治县城及周边地区超标排放烟尘或粉尘的排气筒,消灭县城“黑烟囱”,让县城空气变得干净清新。三是不断改善局部地区环境污染严重的现状。开展水泥、石粉等建材行业污染防治,让塔下、大庙等局部地区大气环境质量逐步好转。

 

丰城市环保局结合“环境优化年”建立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

为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确保党员“长期受教育,永保先进性”,四月上旬,丰城市环保局结合“环境优化年”活动组织开展了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专题调研,总结了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制定了先进性教育制度。

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丰城市环保局不断深化学习,深化评议,深化整改,制定制度,教育效果十分明显。先后解决了4个机关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解决了河洲围里废品市场环境污染等7个群众信访热点问题。达到了“五个增强”的效果:一是增强了党员参加学习、接受教育的积极性,二增强了党员责任感,三是增强了党员改造“三观”的紧迫感,四是增强了党员永远保持先进性的自觉性,五是增强了党员落实先进性要求的坚定性。

通过调研活动,认真总结了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三同时”和“四个办”做法。先进性教育“三同时”:一是抓先进性教育的同时,切实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维护好群众合法环境利益;二是抓先进性教育同时,切实发挥党员带头作用,组织党员业务骨干开展义务为企业、群众提供环保政策、法律、法规、技术咨询等活动;三是抓先进性教育同时,切实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四个办”:一是对群众反映的亟待解决的环境信访问题,坚持高效快捷“立即办”;二是对群众反映的一些涉及多方面、多部门的老大难问题,坚持迎难而上召集相关部门“主动办”;三是对重大或特殊性问题,坚持深入实际“上门办”;四是对涉及多方利益,政策性较强的问题,坚持不遮不掩“公开办”。经认真调查研究,分析认证,最终将先进性活动“三同时”和“四个办”做法制定成制度,使其以制度形式得以坚持下来。

 

靖安县环保局开展机关作风整顿促效能活动

为大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促进工作效能,开创环保事业新发展,43日,靖安县环保局结合“环境执法年”行动,在全局开展为期1个月的“振奋精神、严肃纪律、改进作风、促进发展”为主题的机关作风整顿活动。

此次活动的开展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是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延伸。为了将活动落到实处,该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扣年初工作计划,严格制定了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按照动员学习、查找问题、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组织实施。力争通过整顿,整出精神,整出士气,整出思路,整出成绩,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肯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全局干部职工在思想上树立起争先创优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在理念上树立起法制意识、服务意识和开拓创新意识,造就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环保执法队伍,为县域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打造和谐平安樟树

随着“环境执法年”行动的开展,樟树市环保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了《樟树市2006年环境执法年行动方案》,由分管领导牵头,分四个区,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化工等新建项目环境风险进行了认真排查和疏理,进一步加强该市化工等新建项目的环境管理,努力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全力打造和谐平安樟树。

为切实做好排查工作,抓好化工等新建项目的环境管理,防患于未然,该局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有关企业进行了检查。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及时提出了整改措施。一是对重点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治理;二是对不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依法进行了处理;三是设立了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四是建立管理档案和管理制度;五是加强对操作工的岗位培训与责任意识教育,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六是加强企业自身的现场检查和监测频次。

 

宜丰县开展矿山企业环境执法检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落实环境监管工作,严防各类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利益。宜丰县环保局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县矿山企业环境执法检查的方案》,并于41号开始在全县开展矿山企业环境执法专项检查。同时将该项工作作为“环境执法年”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此次检查,重点是对辖区内的48家重点矿山企业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审批手续的履行情况,生态保护措施、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环境执法专项检查。在检查中,采取企业自查和集中检查的方式相结合,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单位列为重点查处对象,挂牌督办、落实责任、跟踪调查,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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