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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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江 市 环 保 系 统 环 境 执 法 年 简 报 第三期 “环境执法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6年 4 月 14 日 本 期 目 录 ● 市环保局召开“环境执法年”行动专题会议 ● 各县(市、区、山)“环境执法年”行动第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 市环境监察支队认真开展小化工、小造纸、小冶炼等行业环境稽查 ● 市环保局对全市企业实施环境行为评价 ● 简讯
市环保局召开“环境执法年”行动专题会议 4月10日下午,在市环保局二楼会议室由市环保局副局长王叶望主持召开了九江市“环境执法年”行动专题会议,市“环境执法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组、建档组、检查组、宣传组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各组在前一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重点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会议确定,从4月18日起,将对全市各县(市、区、山)开展“环境执法年”行动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各县(市、区、山)“环境执法年”行动方案的制定和工作开展情况、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和违法排污企业建立台帐的情况、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周边对饮水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污染单位的分布、排污状况及环境风险的调查情况等。根据检查情况,将对各县(市、区、山)环境执法难、群众反映强烈、屡查屡犯的违法排污单位采取统一行动,并请人大、监察部门参与行动,由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联合执法,严肃查处,切实解决各地突出的环境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各县(市、区、山)“环境执法年”行动第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全市“环境执法年”行动开展以来,市环保局召开了动员大会,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行动方案,开展了沿江化工、冶炼等项目的环境风险排查,实施了全市企业的环境行为评价,并对小造纸、小化工、小炼油、小锅炉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但各县(市、区、山)“环境执法年”工作的开展很不平衡,有个别县毫无动作。现将各县(市、区、山)第一阶段的工作通报如下: 一、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的有:九江县、瑞昌市、星子县、浔阳区。其中九江县由县政府主持召开了“环境执法年”行动动员大会,县长到会并作了动员报告,市环保局局长于传骥作了重要讲话,各乡镇场、县直有关部门、境内企事业单位参加了会议。 二、制定了行动方案的有:修水县、湖口县、德安县、共青、瑞昌市、庐山区、星子县、庐山、永修县。其中庐山和永修县制定的行动方案分别以庐山管理局和永修县政府文件形式下发。 三、加大宣传,创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的有:星子县、湖口县、瑞昌市。星子县将《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分送到县委、县政府、人大、纪委等主要领导手中,引起县领导的高度重视;在县电视台每月制作一期专题报导,并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湖口县制作了144块铁制环保标语宣传牌,悬挂在全县24家主要排污企业醒目位置;将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编制成册分发到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排污企业。瑞昌市在电视台公布了瑞昌市“环境执法年”行动方案,在《瑞昌通讯》开辟专栏宣传“环境执法年”行动的内容、目的和形式。 四、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执法的有:武宁县、永修县、彭泽县。武宁县由县政府牵头,成立了由国土、环保、公安、水利、电力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整治小炼钒的专项工作队伍,依法对两家严重污染环境的非法炼钒企业予以取缔。永修县建立了26家企业的档案和管理台帐,确定了挂牌督办企业,并对县城集中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联合检查,投资15万元解决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生活污水排污口的迁移和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彭泽县开展全县各宾馆酒楼的废水专项治理。
市环保局对全市企业实施环境行为评价 从4月开始,市环保局结合“环境执法年”行动在全市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日前,已成立了九江市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了工作方案和计划,确定了评价对象(参加环境行为评价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总量之和达到全市工业排污总量的90%以上),并着手收集数据和建立管理信息系统。 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即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指标,对企业的环境行为进行综合评价定级,通常定为很好、好、一般、差和很差5个等级,分别以绿色、蓝色、黄色、红色和黑色进行标识,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通过对企业实施环境行为评价,可以让公众对企业的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充分的了解、监督和评价,使环境行为表现好的企业在公众和社区获得良好的企业形象,在资本市场和产品市场获得良好的回报,迫使环境行为表现差的企业加强污染控制,改善环境行为,从而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进程。
市环境监察支队认真开展小化工、小造纸、小冶炼等行业环境稽查 为促进“环境执法年”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摸清全市各县(市、区)小造纸、小化工、小冶炼等行业的环境状况,近日,市环境监察支队对九江县、德安县、共青开发区、湖口县、永修县、武宁县、修水县、彭泽县、瑞昌市9个县(市、区)共28家小化工、小冶炼、小造纸企业进行了环境稽查。通过稽查,基本摸清了各企业的生产状况、环评审批、“三同时”执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情况,为建立重点污染源和违法排污单位监督管理台帐奠定了基础。 此次稽查的28家单位中,造纸厂有10家,其中未执行环评的6家,无治理设施或已建但未验收的6家,已责成当地环保部门依法查处;钒冶炼厂有3家,其中湖口县大垅陶瓷厂在未办理环保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开工生产,严重影响了下游彭泽县天红镇宝山村居民的正常生活,已被责令停产,并由湖口县环保局依法处罚,武宁县2家钒冶炼厂已由武宁县政府强制执行关闭;二硫化碳生产企业有4家,其中3家已停产,瑞昌市恒鑫印染原料有限公司未执行环评,已被责令停产整改,并由瑞昌市环保局依法处罚;农药生产企业有2家,其中江西中科合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未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已被责令停产,并由永修县环保局依法处罚,江西省赫埔化工有限公司未执行“三同时”制度,已被责令停产;锑矿1家,即武宁县华源锑矿,已停产,正在办理环保相关手续;铜、钢铁、钨等行业有8家,正在进行排污申报核定。
简讯:市环保局全面开展沿江化工、冶炼等项目的环境风险排查并建立台帐,并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对全市危险品从业单位进行摸底调查。 送:省环保局,市政府,市监察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 发:各县(市、区、山)环保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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