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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环境执法年”行动

 

高安市人民政府践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发展战略指导思想,高度重视2006年全省环保系统的“环境执法年”行动。该市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高安市2006年环境执法年工作领导小组”,以市政府名义转发了《2006年高安市环境执法年行动方案》。要求市环保局精心组织、其他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大力协助和配合好环境执法年行动的各项工作:环保部门要在行动中敢于执法、善于执法,在执法中要广泛宣传《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监察部、国家环保总局的《环境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扎实做好环境执法工作;对执法年行动中暴露出来的重大违法违纪的污染案件,纪检监察部门要根据《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做好广泛宣传,对违法排污单位的违法行动予以曝光,为“环境执法年”行动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高安市环境保护局 毛晓玮、付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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