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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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第01 期 吉安市环境信息中心编 2006-02-28
吉安市环保局制定“环境执法年”行动方案 近日,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按照《江西省环保系统2006年环境执法年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吉安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吉安市环保局制定了全市环保系统2006年环境执法年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本着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证取得明显成效,推动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为目的,力争解决一批突出的环境难点和热点问题,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方案要求各级环保部门立即开展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摸底调查,在掌握环境违法事实的基础上,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联合司法、监察、工商等部门,开展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工作,努力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方案强调,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建设项目,要责令其停建或停产,依法处罚并限期补办环境保护审批;对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就投入生产或使用的排污单位,依法给予处罚并责令停产;对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且排放污染物又超过排放标准的,依法给予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对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违法建设的项目,责令停建和限期拆除;对长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责令限期治理或停产整治,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在限期治理期间实行限产;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或关闭;对小造纸厂等“十五小”和小炼油厂、小玻璃厂、小水泥厂、小钢铁厂、小火电机组等“新五小”企业,责令关停或报同级政府取缔。 为保证行动方案顺利实施,市环保局还成立了以周瑞生局长为组长、各县(市、区)环保局局长为成员的领导机构,设置了办公室、协调组、建档组、检查组、宣传组。 (吉安市环境信息中心) 磨利法制武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胡云腾、国家环保总局法规司副司长王风理等领导到我市调研,在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关于协助环境污染司法解释座谈会,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年2月27日征求意见稿)向参会的市县两级司法、环保系统的专家代表征求了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目的是要解决刑法一些条款中存在的对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判据不确定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对刑法中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判断依据等法律条文的明确解释,使环保部门和司法机关 在移送、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为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的犯罪行为、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吉安市环境信息中心) 全市医药化工违法企业通报 违反环保审批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医药化工企业名单
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医药化工企业名单
(吉安市环境监察支队) 吉水县召开环境执法年动员大会 为了强化环境执法,有力惩治环境违法行为,3月9日上午,吉水县环保局召开环境执法年动员大会。县政府陈建军副县长出席动员大会并作重要讲话。会议通过了《吉水县环境执法年动员方案》,成立了环境执法领导小组。这次环境执法整治活动,重点是对未批先建、违反“三同时”制度、拒缴排污费等环保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目前,该局正在对全县重点污染源和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现有2家违法排污企业已被立案。 (吉水县环保局 杨巴金 阮声传) 永新县启动“环保执法年”工作 2006年3月13日下午,永新县环保局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在对《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进行认真学习之后,又学习了省环保局倪忠民副局长在《2006年全省环保系统环境执法年动员会议上的讲话》和《吉安市环保系统2006年“环境执法年”行动方案》,并组织讨论我县“环境执法年”工作。在进行了宣传动员后,局长龙春日对全县“环境执法年”工作作了明确的部署。并强调一定要以“环境执法年”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环境管理,提高我县环境现场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永新县环保局 刘金明) 吉水县强力推进环境执法工作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开展好环境保护执法年活动,新年伊始,吉水县环保局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地强力推进环保执法工作。一是加大工业园区的环境监管力度,健全园区内设环保机构,由一名副科级干部兼任环保办主任,责令其按环保职能履行环保职责。二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责令处于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墨潭造船厂、航标制造厂进行异地搬迁,否则将强行关闭,同时开展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综合整治。三是采取得力措施,取缔高村土法练油厂等 “十五小”企业2家,对4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办结环境信访投诉案5件。四是建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并审核通过了《吉水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大力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加强应急队伍的能力建设。 (吉水县环保局 杨巴金 周力) 万安县完成全县排污企业排污费核定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2006年排污费征收工作,万安县环境监察大队采取现场实测或物料衡算等方法,对各排污企业申报的排污量,逐一进行了核实,最后核定出各个企业今年应缴纳的排污费总额。为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拟于近日与县财政部门联合下发我县2006年度排污费征收通知,并对各企业核定的应缴排污费数额和排污费计算方法进行公示。 (万安县环保局 高山明) 吉水县挂牌督办8家污染企业 近日,吉水县环保局对全县排污企业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清理整顿,确定8家企业为挂牌督办单位。该县为了贯彻落实“两办通报”精神,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县环保局在清理整顿活动中,共检查124家企业,决定对京九糯米粉厂、墨潭造船厂、墨潭航标制造厂等8家企业实行挂牌督办,采取限期治理、强行关闭、异地搬迁等措施进行整治,要求整治工作在5月底完成。对整治不力的企业,届时将立案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吉水县环保局 阮声传) 峡江县绘制企业污染源布局图 近日,峡江县环保局绘制完成企业污染源布局图。此图的出台为政府部门处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提供了重要信息和最佳行动路线,有利于提升环保部门的执法效率和服务水平。 (峡江县环保局 方小刚 刘俭根) 吉水县全面开展“环境执法年”调查登记工作 根据省、市环保局的统一部署,吉水县环保局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全面铺开了“环境执法年”活动。一是在3月14日制定下发了《吉水县环保局2006年“环境执法年”行动方案》;二是成立了以环保局长方兴为组长的吉水县“环境执法年行动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检查组、宣传组等3个小组,各小组的人员和职责均已确定;三是组织全局的执法人员进行《污染物调查台账表》填报培训,开展对全县重点污染源的摸底调查及台账填报工作。四是加大对环境违法企业的惩治力度。3月份,对京九糯米粉厂等3家企业下达了限期补办环评手续的通知,责令华源再生纸厂在3月底之前停产整顿,责令鹏远、永胜等2家皮革手套厂在5份以前进行异地搬迁。 (吉水县环保局 杨巴金 周力) 吉州区2006年“环境执法年”行动正式启动 3月20日,吉州区召开2006年“环境执法年”行动动员大会,宣告吉州区2006年“环境执法年”行动正式启动。吉安市环保局局长周瑞生亲临大会指导,吉州区委常委、副区长彭守仁到会讲话,对全区2006年“环境执法年”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吉州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区属重点企业法人以及区环保局全体干部、职工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按照市环保局《吉安市环保系统2006年“环境执法年”行动方案》通知精神,区环保局制定了《吉州区环保局2006年“环境执法年”行动方案》,成立了吉州区环保局“环境”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建档组、检查组和宣传组,初步建立了重点污染源和违法排污单位监督管理台帐。下一步该局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排污行为的惩治力度,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查处事项,挂牌督办,落实责任,跟踪督查,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吉州区环保局法制股) 审核: 吴 铭 责任编辑:张鹭育 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有关领导,省环保局政策法规处,省宣教中心 送:各县(市、区)书记、县长(市长、区长)、本局领导、市环委会成员单位、工业园管委会 发:各县(市、区)环保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本期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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