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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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环保局: 为切实抓好江西省环保系统2006年“环境执法年”行 动方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环境执法年”行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省环保局将结合开展的“抓作风、促效能、创事业”主题实践活动,对各设区市“环境执法年”行动第一阶段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相关迎接检查工作。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环保 执法年行动 检查 通知 抄送:省监察厅,局领导,局机关各处室,局直相关单位。 江西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6年4月28日印发
江西省环保局 “环境执法年”行动第一阶段 检查暨“抓促创”活动征求意见方案
一、检查目的 为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切实抓好江西省环保系统2006年“环境执法年”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结合省环保局开展的“抓作风、促效能、创事业”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推动“环境执法年”行动各项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重点对“环境执法年”行动第一阶段各项工作任务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包括: 1、各设区市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应用情况。 2、各设区市环保局对2006年“环境执法年”行动动员 部署、制定方案、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及宣传报道情况。 3、各设区市环保局开展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和违法排污单位摸底调查、建立监督管理台帐、分布图(含电子版)工作的进展情况。尤其是对沿江(河)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单位是否逐一进行了检查,并制定计划和措施积极消除隐患等情况。 4、各设区市环保局对所辖县(区)环保局“环境执法年”行动相关工作的布置、检查督促等情况。 5、 各设区市在执法年行动中的开创性做法,尤其是在如何建设本市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环境执法监督体系、落实环评、总量控制和环境目标责任制等方面的新思路、新计划、新措施和对省环保局的建议。 三、检查方法 (一)听取被检查的市环保局汇报。 (二)查阅相关文件。 (三)查阅重点污染源和违法排污单位摸底调查建立的相关监督管理台帐以及对案件查处的案卷材料。 (四) 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企业(含省管重点污染源)、 违法企业进行抽查。 (五)、选择辖区内部分县(市、区)环保局执法年行 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四、具体安排: 省环保局抽调人员组成8个检查组,分别对11个设区市环保局进行检查。具体为: 第一组:由许苏卉局长带队,对南昌市环保局进行检查。组员为局办公室、省环境监察总队、宣教中心各一名同志; 第二组:由倪忠民副局长带队,对九江市环保局进行检查。组员为局污控处、省环境监察总队、信息中心各一名同志; 第三组:由邵先国副局长带队,对上饶市环保局进行检查。组员为局监督处、自然生态保护处、信息中心各一名同志; 第四组:由陈荣副局长带队,对鹰潭市、景德镇市环保局进行检查。组员为局政策法规处、办公室各一名同志; 第五组:由谭今来副局长带队,对萍乡市、新余市环保局进行检查。组员为污染控制处、科技标准处各一名同志; 第六组:由何纪力总工带队,对抚州市、宜春市环保局进行检查。组员为局监督管理处、省环境监察总队各一名同志; 第七组:由周升杰助理巡视带队,对赣州市环保局市环保局进行检查。组员为局纪检监察室、省环境监察总队、宣教中心各一名同志; 第八组:由潘飞岳助理巡视员带队,对吉安市环保局进行检查。组员为局人事处、省环境监察总队各一名同志。 时间安排:各检查组在5月8日至12日完成检查。 五、几点要求: (一)各检查组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此次执法检查工作,并按照“抓促创”主题实践活动要求,征求各设区市和相关企业对省环保局工作作风、效能等方面的意见。 (二)要通过检查,切实了解掌握各地“环境执法年”行动第一阶段各项工作开展的进展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各检查组要通过检查,针对性提出整改意见。特别是对开展辖区内重点污染源和违法排污单位摸底调查、建立相关监督管理台帐等工作进展缓慢、质量不高,对执法中依法监督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期限和整改意见。 (四)在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在5月18日前向省局执法行动领导小组提交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对第一阶段各地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对收集到的对省环保局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书面反馈给“抓促创”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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