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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举办第三期辐射工作单位工作与管理人员培训班

 

根据环保部对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的辐射工作单位,应有50%以上的辐射工作人员的参加培训,持证上岗所的规定,省环保局已委托东华理工大学核工程技术学院于今年9月组织举办第三期有关生产、销售、使用Ⅱ类以下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及乙、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的单位的辐射工作人员与辐射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对其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及放射性基础知识、核医学简介、核技术应用、辐射防护知识培训,将为辐射工作单位的辐射安全起到重要作用。 

                                      (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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