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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公共场地烧纸钱最高可罚500元 2007-12-20 08:20:53 来源: 大江网-新法制报 新法制报12月20日报道 19日,记者从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东湖分局了解到,为提倡文明祭奠,杜绝城区扫墓随意焚烧冥品的现象,该分局从采取事先宣传整治的方法,对冬至期间沿街摆卖祭祀用品及烧纸行为开展专项集中宣传整治。 据了解,目前,用烧纸祭祀先人的传统陋习在城区各主要地段已基本绝迹,居民区内烧纸现象也大为收敛,但在个别比较偏僻的居民区内,楼前楼后还有烧纸的现象,一些地理位置特殊的城市道路还是有焚烧的现象,如八一桥、沿江路、滨江路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地段,给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也极易引发火灾。为了做好文明扫墓,从22日开始,该分局专门成立13个机动队伍在城区主要道路进行巡查和宣传,对辖区内随意摆摊、出店经营兜售封建迷信冥物、焚烧纸钱、燃放爆竹等行为进行规劝和制止,对拒不接受者将按照有关文件予以处罚并对其祭祀物品予以收缴。届时,还将提前配备水桶、扫把等工具,及时扑灭明火,有效防止可能发生的火灾突发事件。 记者还了解到,该分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在街道或公共场地焚烧、丢撒冥纸的市民,不听执法人员规劝的,将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占道贩卖冥纸、冥币的行为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情节严重的可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大江网-新法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