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环境状况公

JIANGXI ENVIRONMENTAL BULLETIN

2007

 

 

 

 

  

 

 

 

 

 

江西省环境保护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现发布2007年《江西省环境状况公报》。

 

                江西省环境保护局 副局长 : 倪忠民

                                              2008年5月23日

 

   录

  一、综  述     ……………………

二、水环境     ……………………

三、环境空气   ……………………

四、声环境     ……………………

五、固体废物   ……………………

六、辐射环境   ……………………

七、生态环境   ……………………

八、专  栏     ……………………

 

 

  述 

2007年,江西省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环境保护。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双下降”,各级环保能力建设得到加强。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良好,八条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7.2%,全省11个设区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都达到了国家二级标准。但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污染减排存在较大压力。

 

 

水环境

全省八条主要河流和湖泊有监测断面113个,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良好。八条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7.2%,其中,长江九江段、抚河、信江、修河、饶河水质整体评价为优;赣江、袁水、萍水河水质整体评价为良好。全省地表水主要污染物是氨氮和粪大肠菌群。

赣江:有38个监测断面。赣江主要流经赣州、吉安、宜春和南昌4市,其中吉安段和宜春段水质最好,其次为赣州段,南昌段水质较差,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和粪大肠菌群。

抚河:有13个监测断面。抚河流经抚州和南昌2市,抚州段和南昌段水质基本相同。

饶河:有12个监测断面。饶河流经景德镇和上饶2市,上饶段水质好于景德镇段水质。

袁水:有14个监测断面。袁水流经萍乡、宜春和新余3市,其中萍乡段和宜春段水质相对较好,新余段水质较差,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

萍水河: 有6个监测断面。萍水河由萍乡市流入湖南省,个别断面污染较重,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和溶解氧。

长江九江段、信江、修河:三条河流分别设有监测断面5个、13个和8个,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

鄱阳湖: 有4个监测点位。其中都昌和蛤蟆石水质为Ⅲ类,康山和莲湖水质为Ⅳ类,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和总氮;所有点位富营养化程度均为中营养。

 

污染物排放

全省废水排放量14.13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7.14亿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3.89%;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6.99亿吨,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26.02%。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6.88万吨,其中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1.14万吨,城镇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5.74万吨,工业氨氮排放量0.84万吨,石油类排放量316.19吨,挥发酚排放量23.60吨,氰化物排放量20.46吨,生活氨氮排放量2.87万吨。 

措施与行动

开展了江西省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水零排放、五河源头保护区污染物零排放、工业园区超标废水零排放等涉水专项行动,依法划定了全省城镇(县城以上)139个生活饮用水地表水取水口共130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开展了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5.31零点行动”和“12.31零点行动”,全部取缔了一级保护区内28个排污口和二级保护区内29个排污口。划定了赣、抚、信、修、饶五河源头保护区范围,在五河上游地区提高了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对五河干流一公里范围内重点行业废水排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清理。督促各地加快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程。截止2007年底,全省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13座,共有设计日处理能力118.35万吨。开展了地表水省控监测断面设置和调整工作,全省地表水国控、省控监测断面由原来的114个调整为218个。

 

环境空气

2007年,全省11个设区城市的空气环境质量都达到了国家二级标准。

二氧化硫: 全省11个设区城市年均值除景德镇达到一级标准外,其余10城市达到二级标准。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值范围在0.019~0.054毫克/立方米之间,全省年均值为0.042毫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上升0.002毫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 全省11个设区城市年均值达到一级标准。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氮年均值范围在0.018~0.035毫克/立方米之间,全省年均值为0.026毫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可吸入颗粒物: 全省11个设区城市年均值除鹰潭达到一级标准外,其余10城市达到二级标准。城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范围在0.040~0.098毫克/立方米之间,全省年均值为0.070毫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下降0.004毫克/立方米。

与上年相比,全省大气环境总体有所改善,其中九江市和赣州市有明显改善,由上年的三级好转为二级。

降尘: 11个设区城市降尘年均值范围在1.89~8.50吨/平方公里·月之间,全省年均值为5.14吨/平方公里·月,与上年相比减少0.47吨/平方公里·月,南昌和新余2城市降尘年均值超标,其余9城市均在标准范围内。

 

城市降水: 全省城市降水pH年均值为4.63,除九江市外其它10城市降水pH年均值均低于5.6,酸雨污染仍较严重;全省城市酸雨频率为75.8%,酸雨频率大于80%的城市有南昌、景德镇、鹰潭、赣州、上饶和吉安,酸雨频率最大的城市是上饶,为96.7%;酸雨频率在60%~80%之间的城市有萍乡和抚州。与上年相比,全省降水酸度略有增强,酸雨频率略有下降。

 

 

 

污染物排放

2007年,全省工业废气排放量6103.47亿标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过程中废气排放量2918.97亿标立方米,生产过程中废气排放量3184.50亿标立方米;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62.10万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55.34万吨,生活及其它二氧化硫排放量6.76万吨;烟尘排放量20.24万吨,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17.93万吨,生活及其它烟尘排放量2.31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32.99万吨。

 

措施与行动

省环保局积极开展了不法排污企业清理整顿行动,不断加强各城市建成区工业和生活锅炉及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加大对火电、焦炭、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污染治理力度。2007年南昌电厂2台125MW、九江电厂1台350MW、丰城电厂2台300MW和贵溪火力发电厂125MW机组脱硫设施相继投入运行。景德镇焦化煤气总厂完成脱硫设施改造、新钢公司完成焦炉煤气脱硫工程。加快淘汰落后产能,2007年共淘汰小火电机组67.01万千瓦,淘汰落后水泥产能264.8万吨,淘汰落后炼钢生产能力195万吨,淘汰燃煤锅炉(窑炉)500台(座)。

 

声 环 境

2007年,全省11个设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在49.0~56.1分贝之间,达到2类标准(60分贝);全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均值为53.1分贝,比上年下降0.6分贝。全省11个设区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在64.4~69.9分贝之间,南昌市接近评价标准(70分贝);全省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均值为67.4分贝,比上年下降1.3分贝。

 

措施与行动

全省各级环保部门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环境噪声监管的力度。一是各设区市积极划分或调整噪声功能区划,及时调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为掌握声环境状况、加强噪声监管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在工业企业环保设施验收中,严格按规定对噪声治理设施进行验收;三是对重点时段(如中、高考期间以及夜间)、重点行业(如建筑工地等)的噪声进行重点监控;四是加大了居民特别是城市居民对环境噪声投诉的处理,使大部分的噪声扰民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固 体 废 物

2007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7777.28万吨,综合利用量2830.94万吨,综合利用率36.36%,处置量4105.76万吨,排放量8.24万吨,贮存量847.65万吨。 

措施与行动

    省环保局积极引导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对全省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产生情况进行了普查,编制完成了《江西省电镀污泥处置单位布点规划》,认真开展相关立法工作,已完成《江西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的起草并报省政府。加强了对危险废物经营企业以及可用作原料废物进口的日常监管,规范了危险废物转移许可、转移联单的管理,对申请危险废物经营的南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等十一家企业进行了认真评估;加强了可用作原料废物进口的预审工作,对全省的废物进口进行严格把关,对九江市塑料制品四厂、江西铜业集团(贵溪)新产业开发公司等二十余家企业的废物进口编制了环境风险报告。通过不断加大对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和进口废物再利用企业的检查力度,强化对全省固体废物的监管。 

 

辐射环境

2007年,全省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分别为58~131nGy/h(原野)、 37~143nGy/h(道路);土壤放射性核素铀-238、钍-232、镭-226、钾-40年均值分别为43.09 Bq/kg、66.94 Bq/kg、44.99 Bq/kg、572.10 Bq/kg;江(河)水放射性核素铀-238、钍-232、镭-226、钾-40年均值分别为0.178μg/L、1.83μg/L、9.38 mBq/L、1.25×102 mBq/L,总α、总β分别为0.034Bq/L、0.082Bq/L;鄱阳湖放射性核素铀-238、钍-232、镭-226、钾-40年均值分别为0.538μg/L、2.84μg/L、12.5mBq/L、93.5mBq/L,总α、总β分别为0.106Bq/L、0.145Bq/L,除赣江滁槎断面、鄱阳湖水中钍-232和钾-40略超过本底外,其余均在我省本底范围内。

对部分移动通信基站和中波广播台监测结果表明:移动通信基站100m范围内,电磁辐射综合场强为0.11-3.75V/m,符合国家《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的12V/m限值;中波广播台1000m范围内综合场强0.31-2.38V/m,符合国家《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的40V/m限值。对部分高压输变电工程监测结果表明:高压输变电工程周围电场强度0.5~3.420kV/m,磁感应强度0.012~3.82μT,符合《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规范》中推荐的居民区工频电场评价标准(4kV/m)和公众全天辐射时的磁感应强度评价标准100μT。 

措施与行动

2007年,江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联合赣州市辐射环境监督站、景德镇市环境监测站、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等四家单位共同承担完成了江西伴生矿放射性污染的初测、采样、分析工作。通过此次伴生矿放射性污染的普查监测,基本掌握了我省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的分布、开发利用以及放射性污染现状,为我省的辐射环境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生 态 环 境

一、自然保护区

截止2007年底,全省建有各类自然保护区137个。其中国家级6个,省级24个,市级2个,县级105个,总面积98.5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5.9%。(省级以上面积451176公顷)

二、生态功能保护区

全省已开展了鄱阳湖等6个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设工作,总面积414.3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24.8%。其中鄱阳湖、江西东江源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试点,赣江(章江)源为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赣江(贡江)源、仙女湖和修河源为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试点。

三、生态示范区

共青城、东乡、信丰、宁都、武宁、资溪、安义7个县(区)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007年,南丰县生态示范区建设通过省环保局预验收,并上报国家环保总局。

四、环境优美乡镇

通过国家环保总局验收并命名的“全国环境优美乡镇”2个,为婺源县江湾镇、新建县长堎镇。2007年,向国家环保总局上报11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

五、国家级生态村

   2007年,开展了国家级生态村的创建,已向国家环保总局上报12个国家级生态村。

 

措施与行动

2007年,江西省环保局积极推进生态建设,与省人大环资委、省政协人资环委、江西日报社共同举办了“生态江西—十佳绿色生态县(市、区)暨十佳环境优美乡(镇)”评选活动。开展了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不断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力度,召开了两次省级自然保护区评审会,对修水县修河源五梅山、莲花县高天岩、广丰县铜钹山、广昌县抚河源、永新县七溪岭、上犹县五指峰等自然保护区申报晋升省级自然区和齐云山、九岭山、鄱阳湖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城赣江源省级自然区与瑞金县级自然保护区合并进行了考察和评审。

 

  栏

1、绿色生态江西建设

2007年8月3日,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工作会议暨七大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在南昌召开。省委书记孟建柱、省长吴新雄出席会议,副省长孙刚主持会议,副省长洪礼和代表省政府与省直有关部门签订了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十大工程责任书。吴新雄在会上指出,建设绿色生态江西,重点要围绕一流的水质、一流的空气、一流的生态、一流的人居环境、一流的绿色生态保护建设管理机制这“五个一流”的目标,精心实施好公路、铁路等重大项目建设和矿山开采复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生态保护,江河源头及湖库保护,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城镇饮用水保护,工矿企业退城进园及节能减排,创建生态市、生态县(市、区)、生态工业园区,植树造林绿化,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市、县水、空气质量达标升级等“十大工程”;围绕实现“五个零排放”,积极有序开展省内五大河流源头保护区污染物零排放、设区市城市中心区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控制、工业园区污水达标排放、节能减排降耗、11个设区市生活污水处理达标排放、淘汰100台落后锅炉、尾矿库整治等“七项专项行动”。

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绿色生态江西建设的总体目标,认真组织、强力推进,圆满完成了2007年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截止2007年底,全省11个设区市有7个设区市建成了13个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转,所有城镇(县城以上)130个地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完成划定工作;全省地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28个排污口和地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29个排污口基本取缔到位。

 

2、省长吴新雄到省环保局调研

2007年7月5日,吴新雄省长轻车简从,到省环保局进行调研。在听取省环保局负责同志汇报我省环保工作开展情况后,吴新雄指出,江西目前生态环境总体是好的,但一刻也不能掉以轻心,要下最大的决心,要采取最严厉的措施,要落实最严格的责任,保护好一方净土,让江西的青山绿水常在。江西要建成全国领先的绿色生态大省,这个目标非常明确的。围绕建设绿色生态大省,要充分认识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的优势,最大的后劲,最大的财富,最大的潜力。吴新雄表示,我今天来环保调研,就是为环保部门撑腰、壮胆和鼓劲的,为环保工作提供坚强的后盾,省环保局是政府的总设计师,要设计目标,设计专项行动,今年取缔饮用水源排污口零点行动开展得非常好,以后还要开展中心城市有毒有害气体实现零排放专项行动,工业园区专项行动,淘汰一百台锅炉专项行动,电厂二氧化硫不超标专项行动,节能减排降耗专项行动等环保行动。

 

3、环境法制建设

2007年,省环保局起草了《江西省环境污染事件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草案送审稿)、《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和《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并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对《江西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项目进行了调研和修改;制定了《江西省环保系统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试行)》,规范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要求,对环保行政法规、规章进行了清理;同时,做好“江西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并被省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命名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实施行政处罚1663件,处罚金额2057.76万元。

 

4、“环保能力提高年”活动

为进一步推动各级环保部门的自身建设,省环保局在全省环保系统开展了“环保能力提高年”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环保机构与队伍建设水平大幅提高,全省99个县(市、区)全部独立设置了环保机构,通过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了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二是环境监管和环境执法手段逐步改善。启动了重点区(流)域县(市、区)在线监控平台的建设,为99个县区环境保护部门配发监察、监测设备,各级环保部门的装备得到了明显改善。三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江西省危险废物和九江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土建工程基本结束,主要设备已进入安装调试阶段;江西省环境监察指挥中心、江西环境科研监测中心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5、污染减排工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省政府成立了省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省环保局成立了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领导小组和总量控制办公室。省政府批准下发了《“十一五”期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印发了《江西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省环保局建立了污染减排进展预警机制,公布了248家国家和省重点污染监控企业名单,加快在线监控设施建设,狠抓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加强重点污染源和重点减排项目的监督检查,召开了两次污染减排培训会议,做到了目标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全省直接投入污染减排的资金共有26.2亿元,新上COD治理项目64个,新上脱硫机组130多万千瓦,新上非电减排项目46个,关停工业企业200多家。经国家核定,2007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6.88万吨,比2006年下降1.10%;二氧化硫排放量62.10万吨,比2006年下降2.06%,与上年相比实现了“双下降”,完成了省政府年初确定的目标。

 

6、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2007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审批建设项目3762个,涉及投资总额为1437.0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总额为71.73亿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4.99%,全年共否决了137个生产工艺落后、污染严重、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共对1282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项目数为1254个,“三同时”验收合格率为97.82%,验收项目投资总额为294.7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总额为19.03亿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6.46%。

 

7、环境科技

2007年,省环保局组织召开了《赣江流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技术示范研究》项目验收与成果鉴定会。省环保局联合省经贸委根据各地环保部门上报的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对20个企业下达了2007年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各设区市也结合本地情况对30个企业下达了2007年清洁生产审核计划,2007年,全省共有12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8、环境宣传教育

2007年,围绕环保重点工作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4条、《中国环境报》上稿135篇,在宣传媒体和新闻报道数量上有重大突破;3月份,开展了“绿色中国—环保公益日江西林”种植活动;4月份,在大中小学校内举办了环保创意暨摄影比赛和“ITT”杯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南康市实验小学温琪同学的摄影作品《天车—不用电的抽水机》获得国家小学组一等奖;5月份制作了“科学发展、污染减排”《社会传真》电视片;6月5日上午,在八一广场举办“节能减排 人人参与”大型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2007年景德镇市莲花塘社区和九江市南司社区被评为第二批国家级绿色社区;南昌市右营街小学等4所学校被评为第四批国家级绿色学校;南昌市环保局周启珠等15户家庭被评为第二批国家级绿色家庭;11月份,组织江西卫视新闻栏目、《江西日报》等媒体对九江、上饶、赣州三地绿色生态江西建设的进展进行了采访报道。

 

9、环保专项行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利益,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省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

2007年,全省各地深入开展了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取缔专项行动(5.31零点行动)、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及影响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涉铅、造纸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通过环保专项行动,我省已彻底取缔了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对124家工业园区企业进行了查处,追缴排污费1135.4万元,对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实行停产整治,对园区内部分严重违法企业实施了挂牌督办;对22家涉铅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关停淘汰了一批严重污染环境和落后生产工艺涉铅企业;共对237家造纸企业进行了检查,目前各级人民政府下达关停决定的有92家。环保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改善了环境质量,促进了我省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