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环境保护局简介


江西省环境保护局位于青山湖畔,为正厅级省政府直属机构,现有行政编制48名,内设有9个处(室):办公室、规划与财务处、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科技标准处、污染控制处、自然生态保护处、监督管理处 、辐射环境管理处,派出机构有省监察厅驻省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省环保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监督实施全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规章;对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环境保护规划。负责对全省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对建设项目和区域性开发的环境管理;负责全省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及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负责环境监督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负责调查处理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组织开展全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负责全省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环境宣传教育和环境信息工作。

江西省环境保护网:www.jxepb.gov.cn

局办E-mail:bgs@jxep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