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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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环保局信息 赣州市环保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学教活动 9月8日,市环保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我局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学教活动。会议听取了我局学教活动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安排。会议指出,我局前一阶段的学教活动,能够较好地按照上级的布署,及时宣传,全面发动,能做到有计划安排,有督查落实,能认真细致做好调研工作,对查找出的问题能及时“整改销号”,落实责任。从而真正用科学发展观来衡量指导甚至是校正我们的环境保护业务工作。 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冠平同志指出,全局上下要高度重视科学发展观学教活动,务必要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要通过科学发展观的学教活动,真正提高科学发展意识,掌握科学发展的本领,要把各项业务工作融入到学教活动中,通过业务工作来检验我局的学教活动的成果。通过业务工作来展现我局学教活动的成果。为进一步做好我局的学教活动,会议提出了“坚持在五个方面下功夫”,坚持在理论学习上下功夫,坚持在理论联系实际上下功夫,坚持在提高能力上下功夫,坚持在创新机制、思路上下功夫,坚持在推进工作上下功夫。 王平市长强调:真抓实干打好污染减排攻坚战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会议的精神,切实做好污染减排工作,市政府8月4日召开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王平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以及各行业、企业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节能减排意识,采取切实过硬措施,确保全面完成我市“十一五”期间特别是今年污染减排任务。 王平市长要求,一是要严格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企业排污许可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要把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坚持“以新带老”,新上建设项目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加强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严把项目验收关。对未执行“三同时”验收的减排企业要实行停产整顿,限期治理验收;对未按期完成“三同时”验收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减排有效进行。二要把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减排任务的县(市、区)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暂缓下达环保专项资金、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建设以奖代补等资金,取消该县(市、区)及所辖乡镇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先进县市、卫生城、生态园林城市、生态示范区和环境优美乡镇等各类评先创优参评资格;对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停止新改扩建项目审批,停止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银行停止对其金融支持,供电部门可以限其用电,环保部门不通过其上市环保核查。加强对各县(市、区)的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资金下达、项目审批、干部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三是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污染减排工作的领导,要立即成立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具体抓。要落实各级政府减排责任制。要实行县(市、区)政府负责制,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将减排和环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增强各级政府和领导抓好节能减排的责任意识,使环境保护成为各级领导的自觉行动。四是要加大对重点流域区域的环境监管力度,对环境违法突出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集中整治工业园区及涉铅、造纸等重污染行业违法排污问题,着力解决重点流域沿岸威胁饮用水安全的企业污染隐患,坚决关闭治理无望的污染企业。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对明知故犯、屡查屡犯、恶意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给予高限处罚。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查处。对未批先建、治污设施不运行、长期偷排直排等违法排污企业,要严肃查处。各地不得有环保执法的“盲点”和“禁区”,不得为工业园区和企业设置所谓“保护牌”,坚决纠正降低环境准入门槛、阻扰环保现场执法等一系列环境违法行为,彻底清理和纠正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五是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市中心城区日处理6万吨生活污水处理厂要抓紧施工,确保10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瑞金、南康、于都、上犹、崇义、信丰、大余、石城等8个生活污水处理厂已按规定时间同时开工建设,接下来必须严格落实施工计划,抢抓工程进度,确保明年7月底前建成使用。其他县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也要力争年底开工建设。 赣州市政府副市长邓又林在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会议上指出: 赣州市污染减排工作形势非常严峻 任务非常艰巨 责任非常重大 在8月4日召开的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会议上邓又林副市长分析了当前 赣州市污染减排的严峻形势。2007年,赣州市主要污染物减排核定结果为化学需氧量削减2207吨,比2006年上升了0.35%;二氧化硫削减2110吨,比2006年下降了3.61%。减排指标“一升一降”,未完成“双下降”任务。今年,经国家环保部门审核初步认定: 赣州市上半年化学需氧量削减2690吨,二氧化硫削减410吨,两项指标分别完成本年度减排任务的57.8%和52%。虽然上半年我市已完成本年度减排任务的一半,但由于2006年、2007年我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欠账较多,今年上半年只完成该指标削减任务的30%。 邓又林指出当前要着重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二是减排项目进展不快,与减排计划相比滞后的问题。三是一批未经“三同时”验收的企业严重制约着我市污染减排工作的问题。四是COD减排压力巨大的问题。 邓又林强调要采取超常措施,确保减排任务全面完成。(一)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减排取得实效。一要下决心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好未执行“三同时”验收的企业。企业要按照“三同时”验收的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速度,完善治理设施,确保按计划时间完成验收。环保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督促、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指导企业既要做好“三同时”验收工作,又要完成好减排任务。对未按要求执行的,当地政府要有明确的态度,采取最坚决的措施,直至对企业实施关闭;对未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的企业,也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二要采取强有力措施,抓好重点减排项目。减排企业必须增加深度处理能力,提高用水效率,降低排放浓度,改进生产工艺,确保减排效果落到实处。三要对工业企业实行排污许可制度,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全市所有的重点排污企业都必须按照分配的总量指标核发排污许可证,禁止超总量排污和无证排污,对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或无证排污的企业,采取停产或限产处理。(二)抓住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带动减排工作。一抓好重点地区的污染减排。根据 赣州市COD排放状况和实际减排能力,今年重点抓好工业废水COD的减排。因此,对于工业废水排放量大的县(市、区)将作为重点减排地区,通过强化重点企业的治理,新建或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实施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措施削减COD排放总量,为完成减排任务作出贡献;对于上半年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尤其是五个审核为零减排的县(市、区),更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和强硬措施,确保减排任务的完成。二抓好重点行业的污染减排。根据 赣州市的实际情况以及全年污染减排计划,重点抓好造纸、稀土、钨等有色金属冶炼、加工行业减排工作,造纸企业废水治理必须上二级生化处理设施,稀土、钨等有色金属冶炼、加工行业必须加大废水循环利用力度,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三抓好重点企业的污染减排。根据市环保局列出的76家全市重点减排企业,必须采取一切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减排工程;各县(市、区)环保局要对重点减排企业的减排工程进行督查,做到每月监测、监察一次,及时掌握企业减排工程进展情况。对减排工程进度慢、措施不落实的企业列为全市重点管理对象,建立强有力的督查机制,进行专项督查。同时,指导企业规范减排项目台帐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同时,邓又林副市长还强调,一要强化政府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在污染减排工作中的组织领导作用。二要形成企业是减排主体,只有牢牢的把握了企业减排这一末端环节,才能够使减排工作取得实效。三要加大减排执法力度。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加大减排执法力度,保证减排工作有效进行。
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会议在赣州召开 8月4日,市政府召开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王平,市政府副市长邓又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礼山,市政协副主席欧阳世麟,市政府市长助理刘建伟,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廖桂兰,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廖志斌,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建设局局长谢宝河,市环保局长陈冠平出席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谢德强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贯彻了省政府7月16日召开的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会议精神,分析了当前污染减排工作形势,总结通报了上半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部署了下一步减排工作重点。会上,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和市规划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就履行好减排工作职责作了发言,石城、宁都、于都、兴国、龙南等县政府主要领导作了强化减排工作的表态性发言。 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市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各县(市、区)建设局、发改委、经贸委、矿管局、环保局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城市管理局、环保局主要负责人以及56家重点减排企业主要负责人等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赣州市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污染减排工作方案 针对目前我市污染减排工作形势,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下最大的决心,尽最大的努力,采取最强硬的措施,深入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任务完成。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赣州市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对减排项目切实做到“三个把握”(把握减排工程项目、把握减排工程进展、把握减排工程结果),同时落实“四定两保”(定目标、定时间、定措施、定责任,保证项目按时开工建设、保证按时竣工达标运营),决定开展2008年下半年污染减排督查活动,由市环保局领导带队,分片包干,对全市各县(市、区)污染减排工作进行督查。 一、督查内容:1、各县(市、区)是否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是否制定了工作计划和减排方案;2、检查企业减排工程设施是否完善、运行是否正常、能否达到减排效果,企业减排台帐是否规范、完善3、督查各县(市、区)对市政府《关于2008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审核情况的通报》的执行情况,一是检查未执行“三同时”验收的减排企业是否按要求申请验收,当地政府是否对未验收的企业依法处理;二是检查减排工程项目(深化处理)是否按要求组织实施、项目进展情况及减排效果;4、各县(市、区)必须关闭一批企业,停产整顿一批企业、通报批评一批减排工程进展缓慢的企业。 二、督查时间:第一次督查要求8月31日前完成。 三、督查方式:市环保局领导带领有关科室、单位人员,分片包干负责,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走访、现场督查、查阅资料等方式。 四、督查要求:1、对照《企业减排项目进展情况调度》表,检查各减排企业深度治理项目进度情况;2、督查限期执行“三同时”验收减排企业及执行深化减排项目重点企业的进展情况;3、为确保完成污染减排任务,提出关闭停产整顿和通报批评企业名单。
赣州市环保赣州市环保局在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中正确处理好“四种关系” 一是正确处理好环保业务工作与行风建设的关系。克服重业务轻行风的错误倾向,把业务工作同行风建设相结合,使行风建设工作始终贯穿于环保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用良好行风保证环保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正确处理好队伍建设与行风建设的关系。环保队伍素质决定行风建设水平,紧紧围绕环保干部素质的提高,加强业务素质的同时,注重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努力建设一个“团结、务实、清廉”的领导班子,培养一批敢于执法、善于执法的环保执法队伍。三是正确处理行风建设长期性与阶段性的关系。行风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面对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围绕环保中心工作,不断明确阶段性目标和任务,提出新要求,制定新措施,使行风建设工作与环境保护中心工作的有机结合,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四是正确处理巩固与创新的关系。对去年行风建设一些行之有效的作法和经验,要不断总的基础上有所创新,促进环保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新进展。
赣州市进一步开展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根据江西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及要求,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决定于2008年7月至11月,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及要求是:以巩固整治成效为目标,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以促进污染减排为目标,集中开展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减排企业的专项检查;以休养生息为目标,集中开展重点流域污染企业的专项整治。 专项行动的主要工作措施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调;加强监督指导,加强考核检查;加强挂牌督办,加强案件管理;加强综合整治,加强责任追究;加强舆论宣传,加强公众监督。 专项行动的工作安排是:7月下旬为动员部署阶段,8月-10月为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11月为总结阶段。
赣州市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工作全面启动 2007年省环保局与原国家环保总局签订了协议书,承诺全面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根据协议书要求,从今年起我省将连续三年开展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工作,完成我省阶段性履约目标。根据省局统一部署,目前我局已制定《ODS物质调查方案》,标志着我市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工作全面启动。我市将于2008年9月15日前完成全市ODS现状调查工作,并形成《调研报告》。 我市将严格按照履约任务要求,借鉴试点工作经验,全面开展基础调查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公众意识,并结合现有环境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履约机制,力争圆满完成淘汰消耗臭氧层各项工作任务。(市环境监察支队 王崇任 钱 途)
赣州市开展赣江源头及其干流和三百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专项整治工作 为实现江西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努力建设一流的空气、一流的水质、一流的生态环境、一流的人居环境,实现绿色江西、生态江西、富裕江西、和谐江西”的目标,根据《江西省五河一湖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 赣州市于近期开展了赣江源头及其干流和三百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共检查企业近百家,确定重点污染源33家,进一步掌握了区域生态环境状况,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市水环境安全。 此次整治的重点和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调查核实了赣江源头及其干流1公里范围内的污染企业及其治理情况;二是重点核查了赣江源头及其干流1公里范围内的化工、制药、皮革、冶炼、造纸、规模化畜禽养殖(包括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重点污染源落实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三是对赣江源头及其干流和三百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十五小”、“新五小”、“新六小”和没有无害化处理设施的畜禽养殖场等严重污染小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关闭;四是认真核查了省政协五河一湖源头污染防治情况调研工作中提出的大余县浮江河沿岸11家矿山企业和江西省贵竹发展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五是三百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落实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情况。(市环境监察支队 郭俊萍)
赣州市环保局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座谈会 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切实抓好市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努力促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率,8月22日,赣州市环保局召开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座谈会,座谈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服务对象、民生工程等各界代表30多人参加。会上,市环保局局领导首先介绍了该局近年来环保工作开展情况,然后与会人员踊跃发言,为环保工作献计献策。如市人大代表范卫权提出:能不能采取行政奖励的办法对环保设施投入较大、环保治理效果较好的企业进行奖励,以此来激励、促进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民革市委会副主任委员江飞提出:县级环保监测站监测能力太弱,建议增加人员、编制和经费,提升县级监测能力。本次座谈会共收集意见和建议50多条,这些意见和建议针对性强、价值极高,为今后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决策与开展提供了重要依据。(赣州市环保局 民评办) 黄金分局简讯 近日,黄金分局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了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承接产为转移工作的决定》和市局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同时,围饶开发区目前的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分局的工作展开了讨论。大家表示,要坚决贯彻《决定》和《实施意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创优开发区经济发展环境,为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黄金分局 朱亚南、蔡建华) 今年八月,黄金分局在开发区辖区内开展了外来入侵物种情况调查,初步掌握了辖区内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分布情况。 根据《江西省外来入侵物种调查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区农业,林业部门专家的指导配合下,黄金分局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文献调查村民咨询,实地调查等方式,对照列入第一批外来入侵的39种物种的数据和图片,分别对杨梅渡分园、辖区内部分林地、道路、河流等地,开展了实地调查。通过调查发现,在嗐区内的杨梅村、坪路村、大坪村和坝上村等六个自然村有外来入侵物种——松材线虫(等名Bursap hel enchuh xglophilus)入侵,分布面积约79.3公顷,该物种的入侵,造成当地部分松树萎蔫、枯死。未发现其它外来入侵物种。(黄金分局 蔡建华、李健) 崇义县环保局组织召开《环境保护法》修改意见征集座谈会 崇义县环保局组织召由县人大代表、基层法律工作者、村民代表和局职工等参加的《环境保护法》修改意见征集座谈会。会上大家分别从环境保护职责、环境监督管理与污染防治、资源与生态保护、主要环境管理制度、环境执法及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展开了讨论。就如何修改《环境保护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应当明确定位《环境保护法》为环境保护领域的母法,从根本上规定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环境管理体制等。二是规范政府环境行为,明确财政投入机制、政府首长负责制和相关考评制度,细化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具体规定;明确环保部门作为政府环保工作“参谋部”、“监督员”和“信息发布者”的作用,同时一一明确其他主要行政管理部门的环保监管职责,将环保分工管理体制落到实处。三是加大违法惩治力度,对违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危害公众健康和公共安全的,认定为犯罪;罚款额度必须高于污染治理成本,并授权地方性法规确定罚款额度上限;明确违法单位法人代表的法律责任,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引入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解决行政诉讼举证责任不对称的问题。与会者都一致希望,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能够更加完善、可操作性更强,也更适应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崇义县环保局 郭小彬 胡宏庆) 章贡区召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会议 8月13日章贡区政府召集区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监察局、统计局、建设局、工商局、环保章贡分局、市矿管直属分局、城郊供电公司等成员单位在区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章贡区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会议。会议将各成员单位在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当中的工作任务安排作了具体明确,要求各成员单位加强配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并将章贡区2008年COD减排主体和任务分配及完成情况作了通报,确定赣州华劲纸业有限公司减排任务1900吨;赣州逸豪优美科实业有限公司减排任务430吨;赣州虹飞钨钼材料有限公司减排任务100吨;厦门德利赣州氯碱制造有限公司减排任务200吨。同时也将上述列入减排重点企业奖惩措施作了明确,对完成任务好或超额完成任务的企业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企业将实行评先、评优、信贷、出口配额、上市的一票、上市的一票否决,其新、扩、改项目一律予以限批。(章贡分局 王俊强) 赣州市环境监测站及时召开了全站职工大会,传达了全省环境质量分析会的会议精神 站长刘辉强调,一是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二是职工必须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素质;三是积极争取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在能力建设和预警体系方面,尽快达到国家二级建设标准。(赣州市环境监测站 邱勋鹏) 全南县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推进污染减排 全南县把污染物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重要手段,认真落实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三项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一是投资近亿元筹建污水处理厂,现已完成了项目选址、可研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将于年底动工兴建。二是加大污染治理设施资金投入,晶环公司投入1000余万元建成日处理400吨高氨氮废水治理设施;盛达公司投入700余万元治理粉尘和噪声污染,今年以来,该县各排污企业累计投入环保设施建设资金达2000余万元。(全南县环保局 温桥明 李长娣) 赣州市站研制成功简易深水底质采样器 赣州市环境监测站研制成了简易深水底质采样器,并藉此成功采集了15个深水底质样品。仅此一次便为政府节约资金约90万元,以最小的代价换取了最大的成果。赣州市环保局领导对此非常满意,称赞“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赣州市环境监测站 黄泽菁) 赣州市激励推进减排 出台奖励限制措施 为实现减排目标,近日,赣州市将推出激励有关单位超量削减COD的新政策,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对污染减排任务完成较好的县(市、区)和重点企业将落实激励政策,对环保设施用电实行电价优惠;用于环保的投资,经财税部门批准可享受优惠政策;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凡列入省重点工程管理的,均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省里掌握的环保资金向为减排作出重要贡献的企业和地区倾斜。同时,制定了严格的约束政策,对没有按期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县(市、区),暂停拨付或扣减基本建设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资金,该行政区内污水处理费也由省调剂使用;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地区,实行项目“区域限批”;对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将停止新改扩建项目审批和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银行也将停止对其金融支持,环保部门不通过其上市环保核查。(赣州市环境监测站 刘锦添) 全南县四项有力措施狠抓COD减排见成效 一是明确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减排方案,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和各企业的职责,要求严格执法,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环境容量。二是细化任务,对各排污企业进行分解落实COD减排指标,同时落实专人跟踪督查,确保减排工作的胜利进行。三是强化监管,该县环保局加大监管力度,对不能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对重点减排企业实行每星期监察一次,每月监测一次,动态掌握水质状况。四是奖惩分明,将减排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各责任单位取消评优资格,对企业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截至上半年,该县COD共减少了128.96吨。(全南县环保局 温桥明 李长娣) 崇义县环保局四项措施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崇义县环保局提出当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四要点:一是认真查找出单位工作中不规范行为、不良作风;二是对问题的排查坚持实事求是,将整改措施落实到实处,三是加强环境监管,严格执行新上项目“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结合当前环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切实保障群众健康;四是树立勤学善思、富有效率、科学服务、充满活力的崇义环保人新形象。(崇义县环保局 胡宏庆 肖琼妍) 宁都大力开展环保墙体标语宣传 根据省环保局《关于在全省树立环保宣传牌(标志)的通知》的精神,宁都县环境保护局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在昌厦公路宁都段、县城主要地段、饮用水保护区取水口、工业园、重点工业企业设置环保墙体标语。目前,已制作10条环保墙体标语,面积达680平方米,大力营造了全社会保护环境,积极参与绿色生态江西建设的良好氛围。(宁都县环保局 王卫红) 全南县狠抓环境保护领域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在环保队伍中抓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认真执行国家环保部的“六项禁令”和江西省环保系统“十不准”规定,杜绝了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和权钱交易等现象的发生。二是在节能减排工作中抓落实,督促企业加大污染治理设施资金投入推进污染减排,从而有效地推进了主要污染物的减排,上半年,该县COD共削减了128.96吨。三是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抓实效,1—8月共检查各类企业90家次,依法关停了3家违法排污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12份,责令8家企业进行限期整改,责令停产整治企业4家。(全南县环保局 温桥明 李长娣) 瑞金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强对南华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监管 为保障我市饮用水水源安全,防止水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群众喝上干净水、安全水、放心水。我局进一步加强对南华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监管工作,健全了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及应急处置措施,加强了对南华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及上游的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工作的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从源头上防止了污染,确保了饮用水水源安全。 (瑞金市环保局 刘志璟) 定南县环保局积极推进清洁生产 为顺利完成我县的节能减排任务,我局积极协助大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做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目前,该公司完成了萃取全联动技术、废液回收技术和除氨氮技术工程,每年可节约合成酸18420吨,液氨3384吨,石灰1290吨,为企业增效2353.32万元。(定南县环保局 黄建明) 宁都县新建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已展开 近年来,随着县城扩张战略的推进,居民城市人口的增加,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已难以满足日益增加的排水需要。为适应这一需求,改善宁都环境质量和梅江河水系的生态环境,宁都县委、县政府决定投资新建污水处理厂及相配套的管网系统,并把该项目列为2008年十大重点工程来抓。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选址,进入征地、筹集资金等前期工作阶段。据了解,项目征地60亩,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4.9万立方米,计划分二期进行,预计投资6000万元,整个工程将于2010年7月1日前竣工投入使用。(宁都县环保局 魏萍) 定南、上犹、信丰县环保局开展“建设绿色环保家园我先行”节能减排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丰富“建设绿色环保家园我先行”活动内容,提高广大群众节能减排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定南、上犹信丰县环保局与县妇联携手举办了以:“节能减排,大家行动!”为主题,进村入户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的开展,旨在提高农民群众特别是妇女的节能减排意识,大力提倡“使用节水器具,节能电器,无磷洗衣粉等“家庭节能减排”。实施“家庭绿化”,做到人植一棵树,院增一片绿。提倡不乱丢废旧电池、不过多使用塑料袋,电视不看时要拔下插头等,养成节能环保的生活习惯。增强广大妇女和增强广大妇女和家庭节能减排的自觉性。(定南、上犹、信丰县环保局 刘小清 何荣藩 薛磊 余建萍) 崇义县环保局采取有力措施开展节能减排工作 为确保完成我县节能减排任务,使出境河流断面水质达标,我局对崇义县宏基再生塑料加工厂、崇义县钨钼矿产品加工厂、横水镇碧坑村赤坑吃水坑矿产品加工厂实行停供一切生产用电处理。(崇义县环保局 黄建平) 省环保局督查赣州市贯彻落实赣府厅字[2008]147号文件情况 2008年8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采取坚决措施促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紧急通知》(赣府厅字[2008]147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为确保贯彻落实、取得实效,按照省政府要求,以省环保局副局长邵先国为组长的督查组一行,于8月26-30日对赣州市贯彻落实省政府《紧急通知》精神进行了督查。督查组认为赣州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态度明确、反映迅速、措施得力,取得了初步成效。 接到省政府通知后,赣州市政府主要领导立即做出批示,坚决贯彻落实省政府通知精神,按照省政府要求将关停、限期治理等措施落实到位。8月25日,赣州市政府及时下发了《关于立即采取措施坚决落实赣府厅字[2008]147号文件的紧急通知》至各地,并提出“立即采取措施坚决落实省政府决定”的要求。对关停企业各地政府必须在8月29日前落实断水、断电等强制措施;对停产治理企业在8月29日前停止生产,在经省、市环保部门批准同意或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同时,要求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督促检查辖区内企业关停和停产治理情况。对执行省政府指示不坚决、关停措施不得力、监管执法不到位的县(市、区)政府要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目前,赣州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正在按照通知要求逐步贯彻落实,并形成文件下发到相关部门和企业,各有关部门正在深入相关企业进行监察,办理相关的手续。上犹县政府已经下文对上犹赣富纸业有限公司进行关停,成立了关停领导小组,从各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了关停工作组,并进驻企业,对企业实行了断电、断水等措施,法院于28日开始进行资产清查。于都县政府、会昌县政府和瑞金市政府正在按照法律程序起草关停企业的文件,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坚决予以关停。兴国县政府已下令富兴纸业有限公司停产,关停手续正在按法律程序办理。赣县政府已经下达对赣县南环稀土综合冶炼有限公司停产治理通知,目前该公司已经停产整顿。 (赣州市环保局办公室) 省环保局督查赣州市上犹县赣富纸业有限公司关停情况 近日,以省环保局副局长邵先国为组长的督查组一行,对赣州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采取坚决措施促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紧急通知》(赣府厅字[2008]147号)精神进行督查,我市相关县(市)人民政府正在按照通知要求逐步贯彻落实,并形成相关文件下发到相关部门和关停企业,各有关部门正在深入相关企业进行监察,办理相关手续。 28日,省环保局督查组以及市环保局局长陈冠平等一行对上犹县赣富纸业有限公司关停情况进行了督查。26日上犹县政府已按照省、市政府的紧急通知精神下文对上犹县赣富纸业有限公司进行关停,及时成立了关停领导小组,并从各相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了关停工作组。目前,关停工作组已进驻企业,对企业实行了断电、断水等措施。同时,上犹县人民法院于28日下午开始对该企业进行资产清查登记。(赣州市环保局办公室) 赣州市开展赣江源头及其干流和三百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专项整治工作 为实现江西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努力建设一流的空气、一流的水质、一流的生态环境、一流的人居环境,实现绿色江西、生态江西、富裕江西、和谐江西”的目标,根据《江西省五河一湖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市于近期开展了赣江源头及其干流和三百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共检查企业近百家,确定重点污染源33家,进一步掌握了区域生态环境状况,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市水环境安全。 此次整治的重点和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调查核实了赣江源头及其干流1公里范围内的污染企业及其治理情况;二是重点核查了赣江源头及其干流1公里范围内的化工、制药、皮革、冶炼、造纸、规模化畜禽养殖(包括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重点污染源落实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三是对赣江源头及其干流和三百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十五小”、“新五小”、“新六小”和没有无害化处理设施的畜禽养殖场等严重污染小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关闭;四是认真核查了省政协五河一湖源头污染防治情况调研工作中提出的大余县浮江河沿岸11家矿山企业和江西省贵竹发展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五是三百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落实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情况。 8月21日-24日,省督查组到赣州市督查五河一湖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专项整治工作。在听取了赣州市环保局的专题汇报后,省督查组先后到章贡区、赣县、崇义县、大余县、安远县等县(区)实地督查有关情况。(赣州市环保局办公室 赣州市环境监察支队) 会昌县再次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 日前,会昌县制定《2008年减排工作方案》(会府办发[2008]10号),再次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一是实行目标责任制。采取抓住重点排污企业,控制中小企业的措施,对重点企业下达减排指标,责任单位各负其责,使减排企业有任务,责任单位有举措,分解落实各项减排措施。二是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加大对企业减排项目的监测监督,做到增产减污、节能增效。三是加大限期治理力度。对重点减排企业下达减排项目治理计划,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削减排放量。(会昌环保局 肖国方 昭华) 会昌县环保局务实抓好民生工程 一是着力抓好湘江河水体保护,开展08年排污企业专项整治,重点是加大沿江排污企业污染治理、新上项目环保审批以及“三同时”制度落实的监督,确保湘江青山常在,绿水常流;二是着力抓好饮用水源保护,加强水源头日常监测检查,及时掌握水质状态,确保饮水安全;三是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采取保大压小,削减超量、控制增量、监督存量的措施,削减全县排污总量,确保新上项目不因污染总量而受限,污染总量不因项目发展而增加。(会昌县环保局 刘龙发 肖国方)
会昌县加强畜禽养殖场环境监管
为控制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进一步加强我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的环境监管,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会昌县加大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自2008年6月开始至2009年底,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整治,全面查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排放情况,重点检查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染治理及污染物排放等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检查中将对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按照审批权限,依法责令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对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贮存的畜禽废弃物渗漏、溢流、雨水淋失、散发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以及向水体排放、倾倒畜禽废弃物等违法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会昌环保局肖国方、钟勇斌)
会昌县环保局加强国庆安全监管防范污染事故
随着国庆的临近,为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县环保局加强环境安全监管,防范污染事故。一是加大对企业排污的监督,对企业的治污设施、污染排放进行全面排查,要求企业污染达标排放、切实做到排查不留盲点、整改不留后患,防范污染事故;二是制订污染应急预案。要求各企业根据企业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污染应急预案,并全体员工进行一次防范污染事故安全讲座,切实提高企业安全意识;三是加强事关群众饮水安全的饮用水源地检查,杜绝安全隐患,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县环保局肖国方报道)
会昌县环保局加大生态建设工作力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环保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农村环保工作力度,县环保局积极开展绿色家园创建活动。一是制订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创建活动;二是在全县评选出120户村容村貌整洁、环境保护做得较好的农户作为绿色环保家园示范点,在示范点内开展环保知识讲座,进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粪便整治,保护好农村生态环境;三是编制好农村村庄生态环保规划,实施环保整治生态修复工程,有序、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工作。(会昌县环保局肖国方、曾昭华报道)
会昌县环保局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专项调查
根据省环保局与国家签订的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协议书要求,从2008年起我省将连续三年开展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工作,为完成我省阶段性履约目标,根据省局统一部署,目前县环保局已制定《消耗臭氧层物质(ODS)调查方案》,标志着我县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工作开始启动。调查将对有销售、生产、使用含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行业、组织全面展开,力争圆满完成淘汰ODS各项基础工作。(会昌环保局国方、昭华报道)
会昌县采取坚决措施落实赣府厅字[2008]147号文件
为确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采取坚决措施促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紧急通知》(赣府厅字[2008]147号)贯彻落实到位,会昌县采取坚决措施,落实省政府指示精神。一是接省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字[2008]147号文件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环保、工商、供电、供水等部门研究部署对会昌华鑫纸业的淘汰关停工作,成立了关停工作组。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对会昌县华鑫纸业有限公司实施淘汰关停的通知》(会府字[2008]66号),由县环保局牵头对关停工作予以监督落实,县工商局下达了《责令停业通知书》,并收缴了企业的营业执照,供电部门现场拆卸变压器等供电设备,对企业停止了供电,供水部门关闭了对企业的供水管道,停止了供水。由于县政府领导和县环保局做了大量耐心细致工作,在实施对企业关停中,未发生抵触抗法事件,淘汰关停工作顺利完成。二是严格环境准入,控制新增污染。切实提高环境准入门槛,腾出环境容量。三是严格监管,削减污染存量。立即对全县排污企业进行全面减排督查,对重点减排企业实施重点监察,要求企业采取更加有力措施,新建治污设施,对废水进行深度处理,改进工艺,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对企业污染减排实行评先创优“一票否决”,坚决完成污染减排任务。 (会昌县环保局国方\伍琪\昭华报道)
会昌县环保局以过硬措施抓好作风建设
为进一步抓好机关作风建设,杜绝“浮、散、懒、拖、骄”的现象,县环保局出台过硬措施抓好作风建设。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集中学习讨论,认真查找存在的机关作风问题;二是制定制度,对机关会议、工作安排、学习、下乡、信访、执法等与作风建设密切相关的事项作了详细规定和奖惩措施,切实做到开短会、说短话、干实事、求实效.(会昌环保局国方\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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