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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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目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已颁布实施 近日,由新余市环保局拟定的《孔目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已颁布实施。该《方案》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埋单”的原则,坚持综合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教育疏导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块块”落实与“条条”联动相结合,按照《方案》要求,做到精心操作,力求实效,成果显著。 为了着力抓好《方案》的实施,新余市政府成立了孔目江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各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狠抓落实: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各部门切实加强对保护孔目江水质意义的认识,加强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县(区)及管委会要成立以县(区)长、管委会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机构;县(区)、管委会及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根据各自的职责,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同时,要求将目标责任进一步细化分工,做到定责任人,定完成时限,定工作进度,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充分保证。 该《方案》进一步明确要求,孔目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从2008年7月至2010年12月,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宣传发动阶段(从2008年7月初至2008年9月初);第二阶段是组织实施阶段(从2008年9月初至2010年6月底);第三阶段是总结验收阶段(从2010年6月中旬至2010年12月底)。该《方案》实施后,将通过三年集中整治,使孔目江水质达到二类水标准以上,争取达到一类水标准。从而,有力地保障全市人民饮用水安全,保护人民生命和健康安全。 (新余市环保局 朱辉) 仙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由于新余市环保局加大了对仙女湖水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工作落实到位,行政执法到位,目前,整治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网箱养鱼整治基本实现递减20%目标,仙女湖网箱养鱼的总数在去年的12400箱基础上已削减到9500箱以内。二是环湖畜禽养殖整治进展良好,对景区及周边1公里范围内从事规模化养殖畜禽进行了有效整治,取消了3个养鸭场;赵晚根和刘细毛2个养猪场已搬迁。三是取缔了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游泳场,对仙女湖老码头的游泳场依法进行了取缔,“游泳现象”基本得到控制。四是对仙女湖景区9个景点的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方案和对沿湖16个自然村的污水处理方案全部完成。 (新余市环保局 朱辉) 《新余市孔目江水质保护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新余市孔目江水质保护办法》已经2008年8月4日新余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科学划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即自取水点起算,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和取水点一侧的滩地以及迎水面堤脚向背水面延伸100米的陆域为一级保护区;自一级保护区上界起上溯3000米的水域和取水点一侧的滩地以及迎水面堤脚向背水面延伸100米的陆域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外的孔目江流域为准保护区。 《办法》中严格规定,在一、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同时,还规定,孔目江流域所有宜林荒山荒坡应当进行绿化,加大平原造林力度,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确保区域内林木绿化率达到62%以上;孔目江干流两岸1000米内集镇、村庄的生活垃圾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采取“村组收集、乡镇转动、县区处理”的模式,实行统一收集、集中处置;孔目江两岸村庄应逐步扩大建设人工湿地处理技术,使村庄居民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外排,切实加强孔目江两岸污染防治工作。 《办法》中明确指出,各级各部门尤其是环保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加强对孔目江水质的保护。监察部门要对责任单位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实行行政问责制,沿江各乡镇(办)要切实加大保护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形成保护孔目江水质的强大合力。新闻部门要加大舆论宣传、引导、监督力度;相关责任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照《办法》规定的工作职责,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全面推进孔目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该《办法》还进一步明确,孔目江水质通过综合整治,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28-2002)的Ⅱ类标准,力争达到Ⅰ类标准。 (新余市环保局 朱辉) 新余市环保局紧锣密鼓开展“袁河新余段”水质现状调查工作 八月初以来,新余市环保局正紧锣密鼓地开展“袁河新余段”水质现状调查工作。为了着力抓好这项工作,新余市环保局成立了由各个部门组成的专业技术人员调查组,对“袁河新余段”即袁河主干流的分宜城区段、洋江段、江口水库坝下到袁河出境口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重点对象是袁河新余段主干流一公里范围内的农业、工业和生活型污染源情况,并对环境污染现状进行了认真分析和对策。 (新余市环保局 朱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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