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环保局信息
宜春市成功处置一起废弃危险化学品泄露事件
2008年7月14日16:20,锦秀山庄附近出现几瓶不明废弃物品,因废弃物品有泄漏,周边弥漫着呈棕红色蒸气,并伴有强烈刺鼻气味,周围的草木出现焦黄枯死,直接威胁着周边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接到群众举报后,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以及市政府应急办等有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肖一华市长闻讯后也火速亲临现场指挥。经过现场勘察,确定不明废弃物为剧毒化学物品溴素,用8个瓷瓶盛装,每瓶10公斤装,其中有4个已有泄漏,1个空瓶。溴素是棕红色易挥发有强烈刺激性臭味的液体,有毒,强腐蚀性。溴蒸气即使浓度很低时也会灼伤粘膜,出现咳嗽、粘膜分泌物增多、鼻出血、头晕等症状。液态溴腐蚀性强,对皮肤有烧灼作用。因瓷瓶易破损,现场已有4瓶出现泄漏,处理不当将会严重威胁着周边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肖市长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紧急现场会确定处置方案。确定利用过量石灰乳中和溴素后用泥土覆盖,同时现场用大量含苏打水对污染区进行喷洒,减少空气中溴蒸气含量。对1瓶泄露比较严重的溴素由消防战士穿防化服在现场直接处置,其余6瓶全部转移至空旷开阔的安全地带处理。由于已经临近深夜,考虑到夜晚作业安全性和现场条件限制,初步确定先暂时将泄漏的瓷瓶密封好,并派人连夜护守,等第二天条件成熟立即处置。
7月15日,宜春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化城大队、袁州区安监局最终在宜春经济开发区内选择了一处较为理想的场地。场地已平整好,四围比较空旷开阔,远离公路、地表水、居民居住区,适宜建中和反应池。在指定地点开挖3×3米,深1.5米的反应池,投入过量石灰乳。经过周密部署和妥善安排,15:00所有剩余溴素安全运送到指定地点,由消防战士身穿防化服作业,置瓷瓶于反应池中发生化学中和反应,作业同时在反应池上方喷水。经过一段时间反应后,市环境监测站在现场立即监测,溴素反应完全,毒性全部消除,最后用土覆盖压实。至此宜春市成功处置了一起突发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危害事件,消除了环境隐患,保障了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熊长保)
宜春市环保局强化举措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为切实搞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通过评议进一步改进环保部门的政风行风,宜春市环保局强化一系列措施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第一、强化组织领导。宜春市环保局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综合材料组、民主评议组、宣传报道组作为办事机构,并抽调人员专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强化责任落实。宜春市环保局对领导小组成员和办事机构人员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责任制。
第三、强化舆论宣传。迅速召开全市环保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层层动员,在宜春环保网上开辟了政风行风评议专栏和宣传栏,编印了行风评议简报,悬挂了宣传标语,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并组织人员积极在有关媒体上宣传报道。
第四、广泛征求意见。宜春市环保局向社会各界广泛的征求意见,向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老板、人大(政协)代表、其他社会组织团体寄发宜春市环境保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征求意见函500多份;在本局也召开了中层干部会议,对市局及各科室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和征求意见。(陈谊)
宜春市环保局扎实开展高污染燃料锅炉专项整治行动
为建设绿色生态宜春,打造中部地区最佳宜居城市,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按照《宜春市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办法》和《宜春市设市城市中心城区有毒有害气体零排放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宜春市环保局于去年9月就组织开展了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行动。为继续把此项工作推向深入,取得实效,实现2008年12月31日前,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全部拆除燃煤和其它高污染燃料锅炉,改用清洁能源的目标。近日,宜春市环保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净化大气集中整治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行动的通知》,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宣传舆论力度。一方面向社会发放宣传资料近千份,大力宣传中心城区清洁能源改造的重要意义,积极动员每位业主都能行动起来,为宜春建设最佳宜居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另一方面,定期向社会各界发放专项整治行动简报,通报有关整改单位进展情况,形成社会舆论压力,使整改单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加大技术服务力度。积极主动为整改单位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帮助整改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尽快找到切实可行的清洁能源替代锅炉的方案。三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如果在2008年12月31日前仍未提出整改方案的整改单位,市环保局将会同工商、公安、城管、供电
等部门联合执法,依照相关法律对其执行停用并限期拆除高污染燃料锅炉。(陈谊、袁庆峰)
宜春市环保局积极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征询群众意见现场会
7月19日上午,我局参加了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现场咨询活动,宜春市委副书记、市长龚建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肖伏芝,市政府副市长舒建勋等领导到我局现场了解活动情况,并向工作人员表示了慰问。
现场会上,前来咨询环保法律法规、项目审批、环境污染投诉等问题的群众络绎不绝,局党组领导和全局主要科室、部门负责人及有关技术、执法人员一道向咨询群众发放节能减排、拒绝白色污染等宣传资料。工作人员一边认真记录,一边耐心解释。对群众咨询投诉的问题,能当面答复给予当面答复;不能立即解决的向群众解释原因,说明情况,并记录在案,限期内给予回复;需要部门协调办理的,也做好记录转告有关部门帮助办理。一上午,共接待群众100多人次,散发宣传资料200份,记录群众反映的问题、看法、意见20余条。
通过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的交流,倾听群众的心声,了解群众的难处,听取群众的意见,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当前环保工作中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方面。今后,我局将紧紧围绕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建设一支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新型环保队伍。(陈
谊)
宜春市紧紧抓住质量不放松 善始善终搞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6月17日宜春市召开了第五次县(市、区)环保局长和污普办主任会议。会上,袁秋生副局长传达了省污普办召开的第五次污染源普查办主任会议精神,重点传达了国家检查组组长王玉庆对江西污染源普查核查的反馈意见,倪忠民副局长的书面讲话和于传骥主任关于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同时,
袁秋生副局长结合宜春的情况提出了四点工作意见。
一是要求克服厌烦、疲劳情绪和大功告成的思想,发挥连续作战的精神,善始善终抓好污染源普查。要求机构不能撤、队伍不能散、工作不能松;二是要求按照国务院普查办到江西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本县(市、区)实际,不厌其烦的纠错补漏,不断提高普查质量。重点抓好国控、省控企业的再核查。准确把握好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切实搞好录入汇总;三是针对市局提出的检查评分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责任要明确、工作要过细、人员要精炼,这次评分结果将全市通报;四是全面进行污染源普查工作检查评比,再次查找问题,提高质量。这次检查是通过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发了文。是对全市污染源普查的全面工作的检查评比,共分四大项18个小项。
这次检查共抽调了五位同志用18天时间逐项进行检查。其目的是,通过详细检查,再次发现问题,及时纠错补漏,以提高普查整体质量。通过检查,发现各县(市、区)政府和环保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的当晚纠正,态度十分认真,从分管县(市)长到普查办主任全力以赴应对检查,普查经费不足的及时拨足经费,档案没有整理好的请县档案专职人员帮助整理档案,设备没有购置的及时补购设备(如靖安县在检查当中购置了水流量计),各普查办积极很高,都勇跃争先。通过这次检查评比确实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吴小平)
宜丰县环保局以广泛征求意见作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助推器”
宜丰县环保局为全力推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走向深入、取得实效,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认真查找自身问题。
一是开展集中讨论。6月16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如何解放思想,如何科学发展,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的专题讨论活动。大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坦诚交流,认真查摆问题,提出了许多具有针对性的建议。
二是撰写心得体会。为深化干部职工对科学发展观的要义、核心、基本要求、根本方法的理解,要求全局工作人员以“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我为环保局建言献策”为题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为环保局自身的建设、发展出谋划策。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一是围绕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工业企业等服务对象,组织四个工作组,由局领导带队上门征求其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在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配合上,采用发放征求意见函的方式征求其对环保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深入企业调研。组织部份干部职工深入凯利化工、宏丰人造板、日超电器等企业,全面了解企业的污染治理情况,掌握重点企业污染治理现状,为进一步加快环境污染治理、推进生态县建设提供参考借鉴作用。(刘治松)
樟树市环保局执行五项制度实施“温馨”处罚
樟树市环保局在“解放思想求突破、科学发展促赶超”主题活动中,坚持“以思想解放促进行动解放,以行动解放推动制度创新,以制度创新优化环保服务”,以“教惩并重、严慎相兼、谨权慎罚、宁省毋滥”为原则,主动找准环保行政“教与罚、宽与严、惩与助”的最佳平衡点,拒绝“不告而罚、以罚代管、一罚了之”,健全五项制度实施“温馨”处罚,凸显“为民、务实、简慎、清廉”的行政新风尚。
一是坚持“不知者不罚”的原则,实行违法事项诫免制,从源头遏制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要求环保执法人员在行政监管过程中,一旦发现服务对象存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倾向及苗头时,及时以函告或口头诫免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告知服务对象违反此项环保法律法规的法律后果、处罚依据以及环保部门已掌握的部分事实材料,让其“悬崖勒马、知难而退”,自觉纠正不良倾向,从而达到“消弥隐患于未萌”的良好效果。二是坚持“不预告不罚”的原则,实行处罚事项事先告知制,切实保障受罚者的知情权。在违法违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拟正式作出处罚决定前,规定必须依照《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就服务对象的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及处罚内容,制作并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同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陈诉、申辨及听证等项权利,不搞“罚念在先、不告而罚”。三是坚持“谨权慎罚”的原则,实行行政处罚“三审核一备案”制,确保处罚的公正性及合法性。规定凡涉及行政处罚的事项,承办科室须预先提出处罚建议,经相关科室负责人联合签署同意意见后,交法规宣教科进行合法性审核,最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同时抄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并在集体讨论中做到“四个不批”,即“违法事实有出入或存在不确定项的不批;情节特别轻微,可教育改正的不批;同一案件上级已处罚的不批;未按法定程序开展处罚工作的不批。四是坚持“教与罚并重”的原则,实行“初犯轻裁、再犯重处”制,着力提高惩教效果。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档案,在自由裁量范围内,以“罚过相当”为原则,区分初犯、再犯及累犯,酌情给予的相应行政处罚,规定首次违法违规,以教育惩诫为主,并按处罚规定的下限执行;再犯的置函责诫,并提升一个档次进行处罚;对累教不改者,除新闻曝光、通报批评外,按处罚规定的上限坚决予以严惩重罚。五是坚持“谁处罚谁帮扶”的原则,实施罚后督查回访制,帮助服务对象尽快纠正不良行为恢复正常经营秩序。对已实施了行政处罚的服务对象,严格按照“谁处罚、谁跟踪、谁协助”的原则,“一案、一策、一班人马”实行“四帮”,即跟踪督查,帮助破除思想误区;全程服务,帮助解决污染治理技术难题;控源设防,帮助建立纠建长效机制;定期回访,帮助巩固整改成果。对责令限产限排或停产治理的项目,一经整改验收并符合环保要求,则在第一时间主动解除相关限制内容,不搞“以罚代管、一罚了之”。(谢宏程)
环境质量状况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1、饮用水源水质状况
2008年6月,市环境监测站对宜春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了例行监测,饮用水源均为地表水,监测项目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水质标准,监测点位的达标率为100%。
二、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宜春城区环境空气例行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 PM10)、降尘和降水。
1、SO2、NO2、PM10
SO2、NO2、PM10三项污染物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评价;监测点位为槟榔水业、市中国银行、市石油公司、市气象局、市广电局(槟榔水业为对照点,对照点不参与评价)。
监测数据表明,SO2、NO2、PM10三项主要污染物月平均浓度均优于国家二级标准。6月份,宜春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一、二级天数为30天,其中一级优的天数为11天;二级良的天数为19
天;首要污染物均为可吸入颗粒物。宜春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为二级,良。
2、 降尘
降尘监测点位为槟榔水业、市中国银行、市石油公司、市气象局、市广电局(槟榔水业为对照点,对照点不参与评价);降尘评价标准为对照点降尘量加3吨/平方公里·月,每月收集一次样品监测。
降尘监测结果在4.18~5.56吨/平方公里·月之间,四个点位的监测结果均低于评价标准,样品全部达标。
3、降水
降水监测1个点位,位于宜春市环境监测站院内,降水逢雨必测,pH值<5.60为酸雨。本月收集到9个降水样,降水pH值在5.86~6.81之间,无酸雨样,酸雨频率为0。与上年同期相比,pH均值较上年同期上升了0.90,降水酸性强度略有缓解;酸雨频率下降了40个百分点。
万载县环保局“四个坚持”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为进一步解放思想,万载县环保局按照“四个坚持”深入扎实开展了“解放思想求突破,科学发展促赶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一是坚持学习。学习法律、法规,更好地把握法律的尺度;学习业务知识,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学习科学发展观,把握科学发展观的要领、内涵;学习政策、文件,把握当前的形势。二是坚持服务。服务群众、服务企业、让群众满意、让企业满意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结合实际,开展便民服务,用微笑服务架起政府与企业的连心桥。只要是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县局能批的,主动办;市局、省局批的,我们帮着办。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让每一位业主、老板满意。百姓的投诉,我们本着有诉必接,接了必查,查了必回的原则,认真对待每一个投诉,化解环境污染纠纷,让矛盾处理在基层。在服务企业、百姓的过程中,始终做到“三个零”,即:零距离服务、零失误办事、零搭车收费。三是坚持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展的动力。改革创新是机关效能建设的体现,也是加速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万载生态立县,有机富民的政策,更是要求环保局全体干职工在工作中要有创新的思路、创新的理念、创新的工作方式。严格环境准入和限期淘汰制度化产业结构,以环境容量优化产业布局。用创新的胆识和魄力,大力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引进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着力培育新的主导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让万载的经济求得突破,在近几年内能能赶超别的县市。四是坚持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各种传播工具,结合环境保护各项中心工作,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人民了解环保政策,环保职能,环保知识、环保的办事程序,方式。从而树立起环保意识,关注环境,用环保的法律、法规来保护环境。这样使破坏环境的人、事便无处可藏。推动了万载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万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通过“解放思想求突破,科学发展促赶超”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全局干职工认清了形势、解放了思想、形成了共识;工作中形成了合力,形成事事有人做、抢着做、争着做、帮着做的良好局面;涌现出一批能办事,会办事的优秀干部职工。(周长根)
丰城市环保局召开民主风评议政风行风座谈会
6月27日,丰城市环保局按照“走出去,请进来”的要求,请来人大、政协、纪检、民主党派、工商联、宜春市环保局领导和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上,向我局18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员发了聘书,局长傅宝华就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做了讲话,他指出我局2008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将主要做好“五个内容,五个阶段、五个结合”。
五个内容:一是政务公开,评议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公开的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的方式和手段是否科学、直观;二是行政许可,评议行政许可是否执了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承诺,是否存在违规审批、不严把环保准入关的问题;三是行政执法,评议对环境违法问题和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现象是否依法进行了认真查处,是否存在不作为和失职、渎职问题;四是监测、环评,评议是否存在把关不严,弄虚作假、伪造数据或结论的问题,是否存在乱收费和不出具正式发票或收据的问题;五是履行职责,评议是否存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执法不公、“索拿卡要”的问题。
五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动员部署阶段,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开展宣传;第二阶段是征求意见和建议阶段,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广泛征求意见,开展群众满意自查;第三阶段整是整改建制阶段,收集整理评议意见,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第四阶段是检查评议集中统分阶段,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统计群众满意度调查情况;第五阶段是总结表彰阶段,对在本次评议中评议结果好的科、室、站和中队予以表彰,排名在后的予以通报。
五个结合:一是与“解放思想再突破,科学发展再率先”结合起来,开展“审批低成本,服务零距离”活动,开辟“绿色审判双通道”,实行联络员全程陪同服务制,坚决不折不扣地执行宜春市委、丰城市委的“六条禁令”;二是与污染源普查、节能减排等工作结合起来,保证优质完成普查和减排任务;三是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四是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五是与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机结合起来,妥善处理环境污染纠纷,维护群众环境利益。宜春市环保局局长徐水云、纪检组长甘长国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李文荣)
高安市环保局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高安市环保局按照上级部门民主政风行风工作统一部署,围绕建设服务型机关为总体目标,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通过座谈、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积极组织开展了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一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理解行风评议的意义。通过学习市局《实施意见》,使广大机关干部充分认识搞好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搞好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信心,促机关干部牢固树立“处处是窗口,人人是形象”的观念。二是积极开展座谈走访工作。召开了由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监督员参加的座谈会,就局机关执法人员的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收集意见、建议20余条,为行风建设提供指导性参考意见。三是广泛发放征求意见函。由局各股室、大队向全市范围内的100多家企业发放征求意见函;其次,还通过政府通迅信箱向全市政府部门机关共计50余个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函,就行风建设问题征求意见建议。大多数单位都认真反馈了意见。
目前,我局已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为迎接年终全市范围内的行风评议活动做好准备。(付锐)
国务院八部委联合召开 2008年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7月10日上午10点,国务院八部委在京联合召开
2008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龚建华市长、肖一华副市长,供电、工商、安监等部门负责人,环保局局党组全体成员、副科以上干部及环境监察支队全体干部职工在宜春市分会场收看收听了会议。
会上, 环保部部长周生贤传达了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对环保工作的重要批示,对过去5年来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总结,对今后5年该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对2008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周生贤部长指出,五年来,通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努力,环保专项行动已经成为推动环保工作、实现环保目标的重要举措,成为加强宏观调控、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成为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抓手,成为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环境违法行为仍然相当普遍,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必须持续有效地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采取更加有力的整治措施,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周部长说,今后五年的环保专项行动,要继续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主要任务是:一要紧紧围绕完成污染减排任务,开展对重点行业环境违法问题的集中整治。二要紧紧围绕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开展对饮用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的集中整治。三要紧紧围绕让不堪重负的江河湖海休养生息,开展对重点流域环境违法问题的集中整治。最后,周部长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形成整治合力,努力提高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水平,保障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成效。
会议表彰了一批在五年环保工作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宜春市环保局也获得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先进集体称号,是全省唯一获得此殊荣的设区市环保局。(陈谊、袁庆峰)
靖安县环保局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
6月13日,靖安县环保局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会议由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环保局局长张青余主持,局机关全体干职参加了会议。
会上,党组副书记胡晓文传达了市局民主政风行风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宣读了市环保系统民主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纪检组长邹永红就全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细化了工作内容,分解了工作步骤。
最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青余作了动员讲话,他强调:
一是统一思想,与时俱进。进一步提高对新形势下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与科学发展观相结合;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把握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成果共享的工作原则,做到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同工作,确保今年我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格工作要求,严肃评议纪律,认真组织好群众满意调查,高度重视民评工作,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群众的指导监督,使评议活动有序开展;
四是提高质量,求真务实。不搞形式主义,不能弄虚作假,使人民群众能真切地感受到政风行风建设的实际成果,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整改工作,力争全局政风行风建设有新的成效。(刘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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