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动态

 

 

                             

赣州市环保局信息 

市政府副市长邓又林向市人大专题汇报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时说

保持全市生态文明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

    3月13日,在市人大会议室,市政府副市长邓又林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专题汇报我市环境保护工作。邓又林说,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环境保护作为促进赣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抓手,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实施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和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为手段,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全市保持了生态文明、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

在谈到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做法时,邓又林说:

(一)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市政府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必须重视和加强环境保护;实现赣州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的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必须重视和加强环境保护;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拥有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必须重视和加强环境保护。为此,市政府多次召开环境保护专题会议,对 “十一五”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部署,并将环保工作目标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工作方向。同时,严格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和水资源环境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县(市、区)政府与市政府分别签订了环境保护责任状,环境保护工作摆上了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干事日程。

(二)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坚持环保优先。市政府推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思路是清晰的,决策是科学的,那就是绝不重走一些地区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绝不以牺牲环境和浪费资源为代价换取短时的经济增长,而是把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环保优先,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坚持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从而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制定完善和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近两年来,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赣州市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赣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赣州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重要环保政策法规。2007年10月,市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还开设环保法制讲座,专门学习和听取了《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简要介绍》。经蔡市长批示,市政府批转的《市环保局关于全市工业园区环保检查报告》,引起了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之前尚未完成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的6个工业园区,都已于2007年12月底前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各县(市、区)基本取消了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土政策”。

(四)稳步推进绿色生态建设。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了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十大工程”、“七大专项整治行动”,努力实现生态环境建设“五个一流”的目标。即:一流的水质、一流的空气、一流的生态、一流的人居环境、一流的绿色生态保护建设管理机制。从源头上加强污染治理,努力做到“五个零排放”:即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水零排放、主要河流干流源头保护区污水零排放、工业园区不达标污水零排放、市中心城区不达标污水零排放、市中心城区有毒、有害气体零排放。同时,积极开展省级绿色生态县和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崇义县被评为首届江西十佳绿色生态县、安远县被评为首届江西创建十佳绿色生态县、大余新城镇和安远凤山乡被评为环境优美乡镇。此外,我市被国家列为农村小康环保试点。

(五)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近两年,市政府把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作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组织力量集中整治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业园区以及矿山开采和造纸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2007年,检查了全市16个省级工业园区,对2003年以来新上的1221个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其中373家未批先建的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理。确定了59家重点污染监控企业,关闭了32家污染严重企业,对18家企业下达了停产整治通知,对10家环境污染问题突出企业实施了挂牌督办。2007年,市环保局查处各类环境违法企业95家,作出环境违法处罚68件,实际处罚到位121万元。全市征收排污费2832万元,其中市本级征收637万元。

(六)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近两年来,市、县两级政府不断加强环保部门的建设,增加市县两级环保部门人员编制35个,2006年和2007年两年市、县财政共安排环保经费5180万元,平均每年增长12.5%。市级环保能力建设得到长足发展,2006年和2007年,市财政投入环保资金2325万元;市环境监测站升格为副县级事业单位,添置了一批先进的监测仪器设备,建成了一个水质自动监测站,两个空气自动监测站,购买了一台环境应急监测车;市环境监察支队也配备了专门的环境监察执法用车和执法设备,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市级辐射环境监督站。县级环保部门的能力建设也得到较大改善。

在讲到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时,邓又林说:

(一)水源水质进一步好转。为确保章江、贡江、东江源头和流域的水质,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重视和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的通知》、《关于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的紧急通知》。在“5·31”零点行动中,全市共取缔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9个,关停了沿江沿河1.5公里范围内有严重污染的企业。开展了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经常性监测,完成了对饮用水源水质污染状况的全面调查,编制了《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调查报告》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经过不懈努力,目前,我市九条主要河流水质状况总体良好,Ⅰ至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6.7%,比2000年提高了26.7个百分点,高出全省10.2个百分点。

(二)空气质量保持良好。建立了东江源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九连山国家自然保护区,齐云山、赣江源、崇义阳岭等三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覆盖率达到74.2%。中心城区及南康市、瑞金市的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三)污染物减排初见成效。根据《赣州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方案》和《赣州市污染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将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落实到每个企业,落实到具体工程项目。工作中,积极推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实行重点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严格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严把新建项目环保审批,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的完成。去年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都控制在2%的目标以内。

(四)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展开。为确保普查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市政府成立了赣州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印发了《赣州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了污染源普查清查核查工作,市县两级分别对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进行了培训,目前正在开展入户调查登记。据清查,全市有工业污染源6450个,生活污染源9900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4个,还有分散的农业污染源普查,还要对全市100万辆汽车尾气污染和城镇以上200万人口的生活污染进行监测、计算和推算。

(五)环境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处置。为妥善处置环境突发事件,市政府印发了《赣州市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去年,妥善处置了“6·5” 兴国县金莹氟业有限责任公司氟化氢气体泄漏事件和南康市“12·14”饮用水严重污染事故等七起突发环境事件。

(六)环境信访问题办结质量提高。实行了环境信访联合执法办案,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社会的监督作用。去年市本级共受理各类环保信访投诉898件,比2006年增长32%;办结894件,办结率达99.6%。去年,重点落实了人大代表视察赣江、东江两江源区暨环保赣江行检查采访的反馈意见,认真办理了市人大、市政协有关建议和意见。市环保局也被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虽然,我市在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市正处在工业化、城市化加速推进的新阶段,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环境突发性事件上升,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环境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一些河段水体污染加重,水环境质量不稳定,甚至有下降的趋势,一些河流水质超标相当严重,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二是环境信访投诉仍在增加。近两年我市环境信访投诉大量增加,且呈逐年增加趋势。一些污染纠纷由于处置不及时、不妥当,引发了环境群体性事件,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三是环境违法行为较为普遍。全市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率低,“三同时”到位率低,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降低环评等级、越级违规审批项目以及未批先建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四是公共性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有所滞后。县(市、区)均未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同时16个工业园区也尚未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厂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不到位,直接影响水源安全,也将影响“十一五”期间化学需氧量控制目标任务的完成,水环境污染事故就难以避免。五是环保部门执法监管能力薄弱。市环保局人员编制比较紧张。全市只有6个县(市)有环境监测站并具备一定资质,能开展一些简单的环境监测工作。

在讲到今后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时,邓又林说,要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的历史性转变。

 (一)明确新形势下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绿色生态赣州为出发点,依靠科技进步和机制创新,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倡导生态文明,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改变,强化环境监管,严格环境执法,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二)落实“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目标。到2008年底,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使用,各县(市)启动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和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处理工程。到2010年,市中心城区有毒有害气体零排放,城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和农村饮用水水质得到改善;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农村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章江、贡江干流沿线1.5公里范围内全面清理和取缔严重污染企业,九条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满足三类水质标准。

(三)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准入制度。全面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企业排污许可制度。加大对重点流域区域的环境监管力度,对环境违法问题突出和超过环境容量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或“流域限批”。集中整治工业园区及重点污染行业违法排污问题,着力解决威胁饮用水安全的企业污染隐患,坚决关闭治理无望的污染企业。保持对不法排污行为的高压态势,对明知故犯、屡查屡犯、恶意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给予高限处罚,从严从重从快查处重大环境违法案件。

(四)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按照《赣州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方案》和《赣州市污染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强力推进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健全落后产能淘汰机制,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深入开展污染整治工作,加大攻坚克难力度,确保我市“十一五”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省下达的目标以内。

(五)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坚决杜绝在章江、贡江上游水域新建污染严重的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可能污染水体的行为和活动,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全面清理和取缔主要河流沿江沿岸1.5公里范围内严重污染企业,杜绝污染隐患。加大对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非法排污行为的打击力度,巩固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成果,保证不出现新的排污口。全面开展主要河流过境断面水质监测,确保重要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六)提高环境执法监管能力。要不断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把环境保护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强化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保证环保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十一五”期间实施一批环保重点工程。一是加强市环保局环境能力建设,2010年以前确保市环境监测站和市环境监察支队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是建设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提高环境执法装备水平。三是完善环境应急体系,提高应对和处置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四是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切实解决人员编制和环境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问题。

(七)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一是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继续签订环境保护相关责任状。定期公布赣州中心城区环境质量,公布各县(市、区)主要行业的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是建立环保工作问责制。对因决策失误、监管不力、严重干扰环境执法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对责任状不落实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建立科学的政绩考评制。将环保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范围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把经济增长、污染降低、环境质量改善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评价,并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八)营造环境保护良好社会氛围。一是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环境保护的氛围,调动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强化社会监督。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管理、企业环境行为等信息,维护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建立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向银行通报制度,发挥经济政策在环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四是开展绿色生态县、环境保护模范县、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评选活动,对环境保护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

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

当前,赣州市环保局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全市环境系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活动。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关键要做到三个结合:

一、践行科学发展观与加强环保能力建设相结合

加强环保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环境监测、监管、监察能力,是环保部门深入贯彻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任务。当前,我市环保能力建设比如环境监测能力还相当薄弱。市环境监测站承担全市环境监测的任务,人员不足,硬件建设、软件建设滞后,离国家二级站标准还有很大距离。全市只有6个县市的环境监测站具有监测资质,且大多有站无人、无设备,只能开展一些简单的环境监测工作,严重制约着我市保护环境的基本需要。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能力建设,出台了《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对“十一五”期间全市的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重要的部署。2007年赣州市市本级财政先后投入环保资金530多万元,建成了一个水质自动监测站,两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和一个中心城区环境信息电子显示屏,购买了一台环境应急监测车,实施了一系列基础性工程建设,有效地提升环境监管能力,为做好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践行科学发展观与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相结合

践行科学发展观,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的历史性转变。即: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坚决摒弃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经济增长的做法,始终坚持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从根本上解决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实现经济增长和污染降低的双赢。在开展“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中。我们要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正确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把环境保护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统筹考虑,努力探索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之路,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开展绿色生态赣州建设“十大工程”和“七大专项整治行动”。

三、践行科学发展观与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相结合

坚持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将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大对水、大气、土壤的污染防治,落实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制度,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落实环保一票否决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减少环境污染,全面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加大环境执法监管,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根本要求。去年以来,我市开展了系列环保专项行动,检查了全市16个省级工业园区和2003年以来的1221个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情况,确定了59家重点污染监控企业,关闭了32家污染严重企业,对18家企业下达了停产整治通知,对10家环境污染问题突出企业实施了挂牌督办,市政府批转《市环保局关于赣州市工业园区环保专项检查情况的报告》,将全市各工业园区的企业都纳入了环境监管,对6个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业园区补办了环保审批手续,对373家未批先建的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理,对工业园区企业依法征收了排污费,强化了环境执法监管。(赣州市环保局  陈焕标)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市环保局副局长、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主任汪广春

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查核查污染源普查工作时强调

充分发挥企业在污染源普查工作中的重要主体作用,高质量完成污染源普查任务

3月11日下午,市环保局副局长、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主任汪广春带领市环保局有关人员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染源普查前期工作进行了检查、核查,重点抽查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路—蟠龙镇—工业园公路沿线的污染源单位,随后听取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普查办的工作汇报,查阅了有关档案资料,并进行了座谈和交流。                                   

汪广春充分肯定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染源普查前期工作取得的成绩。一是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比较到位。从此次核查的结果来看,共抽查了生活污染源54家,工业污染源26家,工业污染源没有发现错漏现象,生活污染源漏查率也较低。二是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高度重视污染源普查工作。专门抽调了4名区环保局骨干专职从事污染源普查工作,设立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污染源普查的责任和分工,划分了各自负责的区域和路段。三是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决心大。在起步比较晚、工作相对滞后的情况下,表态要做到清查、普查100%不错不漏,并且经过环保局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迎头赶上了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度,出色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在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中争先进当表率。

汪广春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染源普查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

第一,要充分发挥企业在污染源普查工作中的重要主体作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区域内主要是以工业企业为主,普查的主要任务是工业污染源的普查,所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要组织由企业分管领导、企业环保人员参与的污染源普查培训,充分发挥企业在污染源普查工作中的重要主体作用,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社会责任感,主动参与到污染源普查工作中来,使企业认识到不是我们来帮他们搞普查,而是企业自己要把污染情况搞清楚。事实上,如果没有熟悉企业生产工艺流程,熟悉污染产生、处理过程、设施的企业技术人员参与和沟通,光靠普查办的人员是很难把排污量搞准确的。区普查办重点发挥指导、督促和检查作用,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任务。

第二,在污染源普查工作中,清查底册、清查名册、普查名册三者之间的关系要理清,要规范,要完备。要依据实地核查,参考工商、税务、矿管、电力、工业园区等部门提供的资料建立起每个污染源单位的清查底册,然后在把清查底册汇总在一起形成清查名册,从这个角度上看,每份清查底册相加应该与清查名册的总数一致。在清查的基础上,剔除那些不用普查的污染源单位,筛选建立起普查名册,所以普查名册的单位数应该小于清查名册的单位数。“三册”建立后,还要做到尽可能填写规范,行业特征等数据准确无误。

第三,要高标准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衡量污染源普查工作是否高质量完成,我看主要有四个标准:一是清查普查单位不重不漏,“三册”完整规范,尤其是城区街道、工业园区(小区)、乡镇圩镇、公路沿线、重要矿山企业“五个不能遗漏”;二是要做到普查表格填写清晰、整洁、没有差错;三是排污因子和推算计算排污量准确;四是数据录入处理到位,及时完成任务。

第四,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上就一个居委会、一个工业园区、两个乡镇,相对而言普查任务较轻。建议工业园区的工业污染源普查由企业完成;生活污染源方面,可以聘请若干名普查员,根据普查名册逐户上门登记填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主要发挥指导、检查、督促、把关作用。只要领导重视,认真负责,方法对路,依法普查,相信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污染源普查工作一定能够高质量完成。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2008年是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攻坚之年。为做好全市污染物减排工作,确保实现中期考核目标,我局将各县(市、区)环保局上报的2008年减排计划进行汇总,并编制了《2008年赣州市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上报市政府及省环保局。

2008年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中期考核目标为:化学需氧量(COD)控制在8.04万吨以内,二氧化硫(SO2)排放量控制在3.47万吨以内。

 

【简 讯】

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内容主要有:一是我市环境保护的基本情况、主要工作和成效;二是饮用水源保护、特别是赣州中心城区及有关县市的一些企业多年检查发现难以解决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三是环境保护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较大的企事业单位情况;四是环境保护中存在问题的原因;五是做好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工作的对策和建议。(市环保局  宣教科)                                    

市政协对我市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进行调研。一是对全市环境保护的现状和实际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如:人员编制、人员结构的基本情况;监察、监测设备和手段;工作经费和执法经费的保障等;二是加强和提升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的建议及对策调研组到九江、新余等地市进行了参观考察,对南康、赣县等县市的情况进行了调研。(市环保局  宣教科)

 

赣州市开展县(市)界过境断面地表水监测,将饮用水安全责任分解到县一级政府。我市自开展县(市)过境断面地表水监测工作以来,把地表水达标责任分解到县一级政府,实现了水环境保护由被动转为主动,由全市承担为分级承担的转变。全市各县(市、区)的22个过境断面地表水可进行监测,明确各县(市)的水污染情况。与此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市环境保护局需对市中心城区3个水厂取水口的水质加强监督性监测,增加监测频率,建立监测档案,做好监测数据的分析。(市环境监测站  曾凡燕)

 

兴国县委书记廖晓凌亲自挂帅处理环境污染事故。2008年2月下旬,江西宝华山集团兴国赣兴水泥有限公司旋窑厂因紧急停电和员工操作失误,发生粉尘污染事故,引发几十名当地村民围堵厂门的群体事件。事故发生后,兴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的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粉尘污染事故发生后,村民群情激愤,事故处理出现多次反复,陷入僵局。3月5日,县委廖晓凌书记了解情况后,立刻赶到事故现场,耐心倾听群众意见,疏导围堵村民,并召开了事故处理专门会议。政府、企业、村民三方形成了共识,达成了一致的处理意见:1、依法行政,政府对企业事故行为实施行政处罚;2、赔偿污染损失,由赣兴水泥公司一次性赔偿村民污染损失6万元;3、责成企业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4、责成企业总结事故教训,加强设备维护管理,保证正常运转,确保达标排放,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兴国县环保局  李美荣)

 

安远县高度重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一是县委、县政府召开污染源普查动员大会。2008年2月25日上午,安远县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动员大会在县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标志着安远县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入全面普查阶段。县委、县政府领导、县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分管领导、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等近100人参加了会议。 县长陈亮主持动员大会,县委书记王扬金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二是抓好动员宣传工作,为开展普查营造良好氛围。为加大宣传力度,使污染源普查工作能顺利开展,县污普办与县委宣传部联合制定了《安远县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已通过各种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散发了《致普查对象的一封信》1000余份,统一制定了10余条宣传口号和标语,在全县范围内广为悬挂、张贴,并在县广播电视台长期滚动播出污染源普查宣传内容,各乡镇也纷纷行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安远县环保局  饶晓阳)

 

瑞金市政府傅春荣市长近日深入全市各大中型企业调研环保工作。傅春荣市长带领环保局、经贸委、发改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深入全市各大中型企业调研环保工作,实地了解企业环保基本情况,解决环保方面的问题。傅春荣市长指出,企业的发展壮大是政府的希望,但是,企业一定要协调好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不能只追求发展,追求经济效益而不顾及环保,要把环保工作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保证环保设施的稳定运行,保证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瑞金市环保局  刘志璟)

 

大余县“五个加大”对浮江河流域综合治理。一是加大筹资力度。为浮江河流域综合治理提供资金保障。加大清欠力度,对流域内未完成2007年筹资任务的排污企业实行督办通报,对2008年的筹资任务做到早下达,早筹集。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廓清浮江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中的一些模糊认识,化解群众的怨气和急躁情绪,引导群众积极支持、密切配合、热情参与浮江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浮江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稳步推进。三是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结合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进一步落实有关环境保护政策,督促流域内11家排污企业按照要求加快完善环保设施,各企业的环保设施须在5月底前全面完工,并申请环保设施验收,确保排污企业达标排放。四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破解流域内灌溉难、出行难等老大难问题。抓紧水利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冬春季兴修水利的大好时机,全面加快流域内的水利设施建设。五是加大部门协作力度。做好浮江河流域综合治理各相关部门间的协调工作,形成合力,及时解决浮江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促进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大余县环保局  罗登明  朱莉)

                         

赣县认真抓好污染源普查培训。3月5至6日,赣县污染源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及重点工业企业负责人共100余人在县宾馆参加了全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培训班学习。开班仪式上县政府副县长、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长肖遵良作了重要讲话。肖遵良在讲话中对全县污染源普查前阶段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一步搞好污染源普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县环保局长、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张亚平就普查工作各阶段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县普查办组织大家学习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赣州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等。之后由县普查办人员对全县普查员及重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具体的业务培训,并组织了考试。参训人员统一了思想认识,增强了工作信心,掌握了普查的基本知识,为搞好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赣县污染普查办  郭小芬  李荔英  卢红梅 陈小菁 刘世珍)

 

瑞金市环保局依法查处取缔了位于大柏地乡元坑村的一家土法炼铜厂。该企业经营主在没有工商营业执照、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许可的前提下,以电子垃圾原件为原料,非法提炼铜坯、铜丝,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我局接到投诉后,于2007年5月依法对其进行关停取缔。今年3月4日,该厂死灰复燃继续生产,我局于3月10日再次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用推土机强行推毁所有搭盖建筑物以及炉灶等生产设施,为今年严格执法打响了的第一炮。(瑞金市环保局  刘志璟)

 

赣县环保局为企业提供“四个优质服务”。一是政策服务。将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项目审批政策、项目审批程序等重点涉及项目建设的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向投资方宣传。二是协调服务。对涉及环境影响评价的事项,帮助整理资料,并与上级环保部门协调,以缩短项目环评和审批时间。三是限时服务。实行“一次性告知”和“一次性办理”制,尽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四是跟踪服务。从项目审批开始到日常管理,坚持对企业进行全程跟踪服务。督促他们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和采用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方案,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污和减污增效目标。(赣县环保局  谢清华)

           

赣县抓重点早谋划稳步推进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市污染普查督查组的要求,赣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于3月9日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管委会、县直(驻县)有关单位印发了《关于抓紧做好全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近期几项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一是3月20日前完成污染源清查摸底工作,清查时做到“五个不漏查”,即工业园区不漏查、城区不漏查、圩镇不漏查、主要交通干线路边不漏查、辖区内矿山企业不漏查。二是3月25日前完成对污染源普查清查的督查工作。三是3月31日前污染源普查表报送县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四是4月10日有排污量计算的完成排污量核算工作。五是4月15日前完成普查表审核工作。六是4月25日前基本完成普查数据录入、汇总工作。七是4月30日前普查数据报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 (赣县污普办  李荔英 郭小芬)

 

赣州市人大就环境保护进行专题调研

3月21日,市人大赴赣县、兴国、会昌、大余、寻乌、龙南、上犹、瑞金8县(市)的2个环境保护专题调研组,结束调研返回赣州。这意味着由3月初开始的市人大环境保护专题调研工作告一段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礼山、胡聚文参加调研。

根据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在4月份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为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进一步推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就饮用水源保护,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较大的企事业单位情况等开展专题调研。调研采取听取当地政府的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企事业单位排污情况的方式,围绕做好环境保护、解决环境问题重点提出对策和建议。 

会昌切实做好污染源普查 推进生态县建设 

为贯彻落实《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根据“会昌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近日,会昌县污染源普查员和污染源普查指导员对全县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了地毯式入户清查工作。进行入户清查工作后,会昌县普查办还将组织污染源清查的核查工作,分组开展交叉核查,对19个乡、镇的工业源、生活源进行了抽样核查。为做好此次普查,会昌县专门拨出50万元专项经费,并抽调了环保、农业、统计等技术人员,以摸清环境底数,建立污染源档案,为环境经济决策服务,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从而推进生态会昌建设。(会昌县环保局建中、国方报道)

会昌:规范普查重细节 多一点行动少一点差错

目前,会昌县污染源普查已进入全面入户调查阶段。面对这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会昌县规范普查细节,多一点行动,少一点差错。
  [工业源至少跑三趟生活源找准好时机]
  对工业源普查,会昌县做到“三访”:一访是上门预约普查,二访是实地了解情况,三访才是正式填写表格。在对工业企业的普查过程中,多与企业交流,宣讲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性,并向公司老总深入了解企业内部的生产工艺、污染治理等情况。
  较工业污染源而言,生活污染源普查填表要简单些,但入户得找准时机。县普查办工作人员介绍,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普查一般在中午时间,店里生意不忙,老板恰好又在。对这类“生活源”入户调查,提前预约很有讲究,得事先了解店主什么时候在,什么时候店里生意空,才能方便进行普查。(会昌县环保局建中、万方、国方报道)

会昌:书画、报刊、电视齐上阵宣传污染源普查

会昌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以来,注重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参与进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抓好污染源普查工作。一是将污染源普查书画、报刊制作成宣传板上,广泛张贴,生动的画图也引来了许多儿童粉丝,家长们纷纷借着这个机会,向孩子们宣传环保知识。二是在电视上开辟了专栏,动态播出普查的进展、要求、时效,普及了市民们的污染源普查知识,宣传污染源普查的政策。(会昌环保局建中、国方报道)

会昌县首次将环保工作列入各乡镇工作考评考核

为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近日,会昌县委、县政府出台《2008年乡镇和县直部门目标管理考评方案》(会办字[2008]49号),规定将环保工作列入各乡镇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要求各乡镇根据考核指标要求,做好各项环保工作,以此促进各乡镇关心环境、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齐心协力抓好全县的环境保护工作。这是该县为促进环保工作作出的又一大创新之举。为抓好环保工作,该县相继出台了环保第一审批制度(会府字[2003]37号),制定了《会昌县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会府发[2005]44号),执行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会府发[2007]27号)等11个政策性文件,坚持生态优先、环保优先,牢固树立绿色生态理念,把环保工作落实到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决策、部署上来。该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环保工作,成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健全了工作机制,并不断加大环保投入,仅2007年湘江水质达标升级工程全县就投入3300多万元,呈现出青山绿水、天蓝气爽、风景独好的生态新会昌。(会昌环保局国方、万方报道)

 

会昌再出新举落实节能减排工作 

目前,会昌县政府制定《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首次将节能减排指标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这是该县为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作出的又一大宏观措施。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该县确定了“十一五”减排10%的目标,完善了节能减排组织体系。成立了由政府领导任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监测体系。定期对各企业节能减排状况进行监测监督,并以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为契机,建立健全县节能减排监测体系,建立数据库,密切关注各种数据参数变化,同时完善节能减排考核体系。将环保工作指标列入各乡镇、企业考核中,实行争先创优一票否决。(会昌环保局万方、建中、国方报道)

 

会昌县党政领导重视支持环保工作 

在最近召开的县四套班子会议上,会昌县党政主要领导强调要十分重视生态环境建设,抓好现有企业污染治理,做好污染减排工作。严把关口,杜绝污染项目“落户”,并作为一条铁的纪律来执行。 (会昌县环保局万方、国方报道)

  

会昌县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一是严格实行评审批制度,严把项目准入关,杜绝污染项目“落户”。二是继续作好湘江水质和城乡饮用水源保护。三是进一步强化企业污染治理,确保污染减排任务完成。 (会昌县环保局万方、国方报道)

 

会昌切实做好污染源普查 推进生态县建设  

为贯彻落实《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根据“会昌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近日,会昌县污染源普查员和污染源普查指导员对全县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了地毯式入户清查工作。进行入户清查工作后,会昌县普查办还将组织污染源清查的核查工作,分组开展交叉核查,对 19 个乡、镇的工业源、生活源进行了抽样核查。为做好此次普查,会昌县专门拨出 50 万元专项经费,并抽调了环保、农业、统计等技术人员,以摸清环境底数,建立污染源档案,为环境经济决策服务,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从而推进生态会昌建设。(会昌县环保局   建中、国方报道)

会昌牢固树立绿色生态理念抓好环保工作 

牢固树立绿色生态是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潜力、最大品牌的理念,把“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要求落实到每一项决策上,充分珍惜会昌青山绿水、风景独好的生态环境。严格执行生态保护政策,坚决杜绝污染项目落户,实施评先评优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 (会昌环保局建中、国方报道)

寻乌县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

为了预防水污染,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寻乌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从今年3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为保证此次执法检查取得实效,3月14日寻乌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动员大会,法院、检察院、政府办、环保、水利、林业、果业、农业、矿产、卫生、建设、经贸、水保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政府乡镇长参加了会议。会议分析了当前寻乌县的水环境形势,全面部署了执法检查工作,明确了执法检查要求。会议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密切配合,使此次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寻乌县环境保护局  彭远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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