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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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出 《关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规定对应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种类、移送程序及相关要求,以及公安、检察机关的相应职责等做了明确规定。这个规定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环境法律制度建设,对于依法惩罚环境犯罪行为、防止以罚代刑、推进环境法治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明确了环保部门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种类和条件,有利于惩罚环境犯罪行为、维护环境法律尊严和公众环境权益。“规定”明确了环保部门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程序、时限和相关材料,使移送流程有章可循,办理时间明确可期,基本事实有据可查。“规定”明确了环保部门在案件移送过程中的行政责任和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分办法,以及公安、检察机关的相应职责,有利于督促各级环保部门和相关人员积极履行职责。 (新余市环保局办公室 聂利群)
新余市环保局赢得首例行政复议案件 日前,新余市人民政府下达了2007年首例《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新余市环保局2006年12月28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2006年11月23日,新余市环保局依法要求辖区内某排污单位进行排污申报登记,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申报义务。市环保局于2006年12月28日依法对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单位不服,于2007年2月7日向新余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收到提交答复通知书后,市环保局领导对此非常重视,立刻指派专人负责答复。有关人员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正式答复书送达市政府法制局。其后,市政府法制局和市环保局就有关问题进行多次辩论,市环保局就有关问题咨询了省环保局并邀请了法律顾问作出解释。最终,市政府有关专家经过合议认为市环保局对当事人的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决定维持处罚决定。 (新余市环境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李苏昆)
新余市环境监测站积极支持仰天岗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 新余市仰天岗有着丰厚的自然景观和梦幻般的原生风貌,植被繁茂,山清水秀,空气清新,为进一步提升景区的品位,管委会决定将仰天岗申报为国家森林公园。受仰天岗管委会的委托,市环境监测站于5月中旬对景区范围内的地表水、环境空气、环境噪声、空气中的负离子、空气中的细菌总数进行全面监测。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市环境监测站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监测工作,为仰天岗申报国家森林公园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新余市环境监测站 徐瑛)
新余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为争取完成省局下达的2007年度排污收费目标任务,新余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一是把排污收费目标任务分解到县(区)环保局、市环保执法支队、高新区和仙女湖区环保工作站,并将排污收费完成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未完成排污收费任务的,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强化排污收费培训工作,市环保执法支队采取科室负责人轮流授课等方式搭建排污收费交流平台,以此带动工作人员进一步熟悉相关法律和排污收费法定程序,增强了收费技能,同时,应县(区)环保局的邀请,市环保执法支队还派业务骨干到县(区)环保局授课,传授排污收费工作经验与技能,促进了县(区)环保局的排污收费工作;三是强化现场监督,深入排污企业调查其生产工艺,原材料消耗及排污现状,为排污核定工作提供详尽的污染源排放数据;四是严格依照排污收费的法定程序开展排污收费工作,对拒报、谎报排污申报登记事项或者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的排污单位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以此促进排污收费工作;五是采取排污收费专案、专项稽查等方式督促县(区)环保局强化排污费征收工作。 截止2007年5月30日,新余市本级已核定排污费1143.29万元,核定排污企业69家,已征收排污费300.23万元,征收(已进帐)排污企业33家,已发排污费缴纳通知书但尚未进帐的排污单位36家,第三产业排污费征收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排污收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新余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执法支队 习和生) 新余市环境监测站着手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 此次调查监测旨在查清全市土壤污染现状,评估土壤污染程度,分析土壤污染的发展趋势,为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防治土壤污染提供技术支持。本次调查将于6月下旬正式开始,计划用半处时间完成全市灌溉区、耕地和林地共37个监测点位,22项有机污染和无机污染监测项目。另外,还将调查区域社会和自然环境概况、农业生产状况、污染源影响情况。 (新余市环境监测站 徐瑛) 新余市坚决拆除三水厂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及游乐设施 新余市政府召开新余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源地整治工作会议后,仙女湖区委、区管委会高度重视,于次日召开专门会议,会议由管委会副主任严福刚主持。会议责成水上乐园公司于6月30日前必须迁移或拆除,渔家食堂排污口必须移至坝外,仙女湖环保站为督查单位。目前,水务集团已出资260万元收购水上乐园,渔家食堂移至坝外的建设工作已近尾声。根据《江西省生活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办法》,仙女湖区管委会已着手二级保护区内旅游景点排污口的整治安排及取缔二级保护区内网箱养鱼的工作,为年底前关闭二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排污口做好准备。届时,仙女湖水源保护区水质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仙女湖环保站 莫丽娟) 新余市环境监测站着手开展孔目江周边污染状况调查 日前,为了切实保护好孔目江饮用水源水质,新余市环境监测站开始着手调查孔目江周边各乡镇企业的排污状况,特别对孔目江流域观巢乡的两处铅锌矿场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重点跟踪监测。 (新余市环境监测站 徐瑛) 新余市5月份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如下: 饮用水源 孔目江、仙女湖两个饮用水源地均为Ⅲ类地表水水质,水质良好。 袁河水质 罗坊断面为Ⅳ类地表水水质,水质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 环境空气 污染指数最高值为103,最低值为56,空气质量为良的有30天,轻微污染的1天,主要污染物均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 降尘 以第二水厂(对照点)监测结果加3.0吨/平方公里·月(7.7)作为评价标准,前卫(6.9)监测点降尘值达标,抱石(15.8)、新钢(16.9)监测点降尘值超标较严重。 降水 新钢和观巢两个点位各采集2个水样,均未出现酸雨。
新余市环保局污染纠纷处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截止6月底,共受理信访件49件,其中,有关水污染的10件,空气污染的17件,噪声污染的22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达100%。 (新余市环保局 聂利群) 新余市环保局大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积极促成省环保局到新余现场办公,对江西江锂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0吨电解镍和2000吨电解铜生产线项目及江西赣锋锂业有限公司锂云母硫酸压浸法生产锂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进行技术评估。5月17日上午,这两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均已顺利通过省局专家组的评审。 (新余市环保局 聂利群)
新余市环保局开展清理不正当利益活动措施得力,行动迅速 6月18日下午3点,经局党组研究,召开了局系统在职、离退休党员大会,部署清查工作,所有党员都填报了清查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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