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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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环保局信息 峡江严厉整治造纸、化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落实“环保长江行动”检查意见 针对中央电视台《中国法治报道》聚焦节能减排,关注科学发展“长江行动”栏目对江西省峡江县造纸、化工企业违法排污问题的报道,峡江县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对辖区内的6家造纸企业、4家化工企业进行为期2个月的整治,纠正4家化工企业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即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纠正2家造纸企业治污设施验收期限已过未申请验收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对另外4家造纸企业的治污设施进行规范化整治;县财政安排1万元环保专项资金,帮助环保局购置COD快速测定仪。同时下发严厉整治造纸、化工企业的紧急通知,成立10个专项整治监督工作组,每家企业派驻一个监管组,实行每日监管报告制。 目前,峡江县已依法关停4家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化工企业,关停2家环保治理设施未验收的造纸企业,另外4家造纸企业已全面停产正在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污染处理设施。峡江县环保局购置的COD快速测定仪已投入监管中。 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治任务,峡江县将继续加大对造纸、化工企业的整治力度,未达到环保要求,决不允许投入生产,同时要求企业购置监测设备,尽快形成监测能力,尽快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 (峡江县环保局 刘国强 刘俭根)
环保和银行联合把关,违法企业融资无门 自近日起,企业环保信息将被纳入金融机构的企业征信系统,企业的环保守法情况作为审办信贷业务的重要依据,这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共享企业环保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新举措。 将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对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具体落实,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加强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和制约,促进经济结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道德素质。 据悉,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的环保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所属行业、环境违法情节、环保处罚措施等相关信息。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期间,相关信息每半个月更新一次。 (吉安市环境信息中心)
峡江三大举措落实“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 为确保至2010年完成吉安市政府下达的“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切实改善本县环境质量,近日,峡江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一是全国两会后县委县政府召开常委会,专门研究布置“十一五”污染减排工作,并明确今后定期召开常委会对污染减排进展工作进行督查;二是召开全县环保工作大会,在会上县政府分管领导与企业签订“十一五”污染减排责任状;三是政府下发红头文件,对签订了减排责任状的企业分别明确了监督和帮扶单位,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单位年终考评。 峡江县环保局制定2007年“六·五”环保宣传活动计划 5月28日,为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峡江县环保局抓住“六·五”世界环境日契机,制定了几项切实可行的环保宣传活动计划:一是与团县委、邮政局、教体局、实验学校等单位开展邮政答题卡(宣传环保知识)活动;二是在峡江新县城悬挂环保宣传标语;三是与移动公司联系,群发环保知识的宣传信息。 (峡江县环保局) 峡江县狠抓工业污染治理,成效显著 近年来,峡江县响应江西省委省政府建设生态江西的号召,多次组织环保、经贸、发改、国土、安监、监察、司法以及电力等有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污染比较严重有造纸,铁矿采选行业进行清理整治,要求未建污染防治设施的尽快建设,有污染防治设施的确保正常运行。 通过整治,辖区内6家造纸企业先后投入3500万元建设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7家铁矿采选企业先后投入1000万元建设尾沙坝,在采空区植树造林。下一步将重点对化工企业进行整治,确保全县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率达到100%。 (峡江讯 刘俭根) 青原区市民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取得突破性进展 随着最后一台沙石吊机的拆除和长达1100米截污管道的顺利贯通,宣告青原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和违规采沙行为的取缔工作顺利完成,曾经受省市主要领导密切关注、长期困扰政府部门的青原区生活饮用水源水质受污染的问题已得到彻底的解决,青原区城区市民的生活饮水安全得到保证。 近年来,随着青原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区人口迅速增加,越来越多的城区生活和工业废水通过2个排污口排入河东水厂水源保护区内,导致该水源保护区内水质的大肠菌群等指标长期超标。再加上保护区范围内违规设立的8个采沙作业点和数艘采沙船违法采沙,给下游河东水厂的安全取水造成很大的威胁。省人大“环保赣江行”检查组的领导多次提出整改意见,省主要领导也就此问题作出了重要批示,省环保局要求吉安市在今年的“5.31零点行动”开展之前彻底解决排污口的取缔和违法采沙的问题。 为确保饮用水安全,保证当地居民的身心健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此列入重要民生工程加以解决。在市委副书记、市长周萌的亲自督促指导下,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青原区政府、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和水务局等单位,开展了对城区生活污水进行截污、取缔保护区内的采沙船、拆除采沙吊机的整治工作,一是在河东戴家设溢流围堰,沿滨江大道埋设直径1200mm、长约1100米的污水截流管,将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的城区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2个污水排放口污水截流至取水口下游100米以外。二是坚决取缔保护区范围内的采砂场。由市环保局、海事、公安、交通、水务等有关部门组成整治队伍,拆除了保护区内的采砂场的8个吊机,取缔了保护区内的所有沙场,并从此禁止采沙船在保护区内采沙。 经过近半个月的努力,各项整治工作顺利完成,部分沙场的余沙清理工作正在进行。 (吉安市环境信息中心 陈婷)
吉安市部署开展化工企业环保设施大排查 新干“5.8”爆炸事件发生后,吉安市环保系统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全市化工企业环保设施监管工作,加大对化工企业各项排放指标的监测和巡查力度,防范和杜绝各类安全隐患。5月21日,市环保系统就专项检查工作专门召开全市环保局长工作会议,对全市范围内开展化工企业环保设施大排查进行部署和安排。 一是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全市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充分吸取新干“5.8”事件的深刻教训,并以此坚定做好今后各项环保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当前要全面做好“5.31”现场零点专项行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彻底清理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和违规设施或建筑,为全市生活饮用水源的保护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将环评审批关口前移,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对于重污染企业,尤其是涉及影响饮用水源保护的企业,要重点加密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及时依法惩处。三是在日常生活中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监管,规范企业的环境行为,保证环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同时加强与安监、质监部门的联系,对一些因高温天气易引发有毒气体泄漏等事故的企业要加强监督,督促其切实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四是在应急措施上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方案和应急设施。此次排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各化工企业要制定可操作性强、且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和完善应急设施,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有备无患。 目前,对全市范围内化工企业的专项检查正在进行之中。
永丰县举办“争创环保卫士,建设生态永丰”专题讲座 5月18日下午,永丰县教育局、永丰县团委、永丰县环保局、永丰县邮政局联合在永丰县恩江中学大会议室举办了“争创环保卫士,建设生态永丰”的专题讲座。这次讲座由该县环保局专业人士主讲,课堂气氛异常活跃,同学们踊跃发言,并结合实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畅所欲言。 通过这次讲座的举办,使广大师生增强了环境保护意识,理解了“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深刻内涵,明确了“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的重要意义,并愿以实际行动投入到环境保护事业中去。 永丰县环保局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永丰县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同时,环境污染的问题也随之而来。现在,随着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逐渐提高,企业污染事件赔偿问题呈上长趋势,为了及时解决群众投诉的各类环境污染事件,该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环境监察大队为成员的信访组。 4月28日,村民投诉江西京通美联制药有限公司外排废水污染农田,造成稻子产量降低,损害其经济效益,要求企业进行赔偿。该局信访组在接到投诉后,立即前往现场调查。通过调查取证及当时实际情况,要求江西京通美联制药有限公司给村民赔偿800元/亩;同时,责令该公司污水防治设施进行限期改正,确保外排废水达标排放。 (永丰县环保局 李璐斌) “五·一”期间,永丰县环保局对企业监管不放松 在今年“五·一”黄金周期间,永丰县环保局为了掌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转,特别安排监察人员深入企业进行监管,在监管过程中,发现两家企业擅自停用污染治理设施,永丰县环保局对其进行了行政和经济处罚。 (永丰县环保局 曾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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