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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全面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日期:2010-02-05 11:07:00 稿源:永丰县环保局4 浏览次数:

    日前,永丰县环保局全面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五个一”工作要求。

    一是第一时间报告。发生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公安110、安监、环保12369报告事故的发生时间、地址、原因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是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接到事故报告,立即通过各种途径,以最快的速度赶赴指定位置;

    三是第一时间开展监测。根据报告的情况,准备相应的监测设备、物品,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及人员分工;

    四是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对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性质、危害区域、消除的方法等进行现场勘验、展开详细调查,确保事故的真实性;

    五是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经调查勘验确定后按程序逐级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以最快的速度统一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责任编辑:熊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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