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省直机关工委传来喜讯:经过认真考评、严格审核,省环科院被省直机关工委、省直机关文明委授予“江西省直机关第六届文明单位”称号。
2009年,省环科院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的方针,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大力提升科研能力和水平,把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有机的融为一体,使全院职工的精神面貌、业务发展水平、内部管理有了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