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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流域水质月报 2004年第10期 总第021期 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04年10月23日 2004年10月,全省8个设区市(南昌、九江、新余、萍乡、赣州、鹰潭、上饶、景德镇)监测站对13个重点流域水质监测断面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13个重点流域水质监测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1个,占7.7%;Ⅱ类水质断面6个,占46.1%;Ⅲ类水质断面3个,占23.1%;Ⅳ类水质断面2个,占15.4%;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7.7%。Ⅰ~Ⅲ类水质断面占76.9%,劣于Ⅲ类水质断面共占23.1%。2004年10月全省重点流域河流(国控断面)水质评价结果见表1。 赣江南昌段的生米断面达到Ⅰ类水质标准、信江上饶段的弋阳和梅港断面、袁水萍乡段的棚下断面以及长江九江段的三个监测断面都达到Ⅱ类水质标准,水质为优;抚河南昌段的塔城断面、昌江景德镇段的鲇鱼山断面以及袁水新余段的罗坊断面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水质为良好;赣江赣州段的市自来水厂和新庙前断面水质为Ⅳ类,水体受到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或石油类;赣江南昌段的滁槎断面水质为劣Ⅴ类,受氨氮影响为重度污染。 与上月相比,重点流域河流水质无明显变化,Ⅰ~Ⅲ水质断面比例与上月相同;长江九江段的姚港和湖口两断面的水质显著好转,由上月的Ⅳ类好转为本月的Ⅱ类;赣江赣州段的市自来水厂断面水质显著恶化,由上月的Ⅱ类恶化为本月的Ⅳ类。 各监测断面依然缺少流量数据,长江九江段三个断面流量数据来源于水文部门。 表1 2004年10月全省重点流域河流(国控断面)水质评价结果表
注: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指标为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铅、五日生化需氧量。
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
被列为全国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的南昌市和九江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2]144号文件要求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工作,景德镇市、萍乡市参照重点城市开展了该项工作。 2004年10月四城市饮用水源为地表水,各监测点位水质良好,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的Ⅲ类水质标准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2004年10月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结果见表2。 表2 2004年10月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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