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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流域水质月报 2004年第9期 总第020期 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04年9月27日 2004年9月,全省8个设区市(南昌、九江、新余、萍乡、赣州、鹰潭、上饶、景德镇)监测站对13个重点流域水质监测断面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13个重点流域水质监测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6个,占46.2%;Ⅲ类水质断面4个,占30.8%;Ⅳ类水质断面2个,占15.4%;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7.7%。Ⅰ~Ⅲ类水质断面占76.9%,劣于Ⅲ类水质断面共占23.1%。2004年9月全省重点流域河流(国控断面)水质评价结果见表1。 赣江赣州段的市自来水厂断面、赣江南昌段的生米断面、抚河南昌段的塔城断面、信江上饶段的弋阳和梅港断面以及长江九江段的鄱阳湖出口断面都达到Ⅱ类水质标准,水质为优;赣江赣州段的新庙前断面、昌江景德镇段的鲇鱼山断面、袁水的棚下和罗坊断面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水质为良好;长江九江段的姚港和湖口断面水质为Ⅳ类,水体受到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赣江南昌段的滁槎断面水质为Ⅴ类,受氨氮影响为中度污染。 与上月相比,我省重点流域河流总体水质平稳,赣江的新庙前和生米断面、信江的弋阳断面、袁水的罗坊断面水质有所好转,但长江九江段的姚港和湖口断面的石油类略有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0.08和0.16倍,断面水质显著恶化,由上月的Ⅱ类下降为Ⅳ类。 各监测断面依然缺少流量数据,长江九江段三个断面流量数据来源于水文部门。 表1 2004年9月全省重点流域河流(国控断面)水质评价结果表
注: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指标为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铅、五日生化需氧量。
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
被列为全国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的南昌市和九江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2]144号文件要求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工作,景德镇市、萍乡市参照重点城市开展了该项工作。 2004年9月四城市饮用水源为地表水,各监测点位水质良好,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水质标准。2004年9月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结果见表2。 表2 2004年9月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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