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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流域水质月报 2004年第7期 总第018期 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04年7月20日
2004年7月,全省8个设区市(南昌、九江、新余、萍乡、赣州、鹰潭、上饶、景德镇)监测站对13个重点流域(国控断面)水质监测断面进行了例行监测。13个重点流域水质监测断面中:Ⅰ~Ⅲ类达标水质断面共9个占监测总断面的69.2%,其中Ⅱ类水质断面4个;Ⅲ类水质断面5个;劣于Ⅲ类水质断面4个,占监测总断面的30.8%,其中Ⅳ类水质断面3个;Ⅴ类水质断面1个。2004年7月全省重点流域河流水质评价结果见表1。 长江姚港和湖口断面、信江弋阳和梅港断面水质较好,为Ⅱ类水质;赣江新庙前和市自来水厂断面、抚河塔城断面、昌江鲇鱼山断面和袁水罗坊断面达到Ⅲ类水质;长江鄱阳湖出口断面、袁水棚下断面和赣江生米断面水质均为Ⅳ类,主要污染物均为石油类;赣江滁槎断面为Ⅴ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氨氮和溶解氧。 与上月相比,重点流域河流水质有所下降,Ⅰ~Ⅲ水质断面比例下降了7.7个百分点,长江鄱阳湖出口和袁水棚下断面由上月的Ⅱ水质分别下降Ⅳ类水质;袁水罗坊断面由上月的Ⅳ类水质转好为Ⅲ类水质。 各监测断面依然缺少流量数据,长江九江段三个断面流量数据来源于水文部门。 表1
2004年7月全省重点流域河流(国控断面)水质评价结果表
注: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指标为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铅、五日生化需氧量。 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 被列为全国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的南昌市和九江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2]144号文件要求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工作,景德镇市、萍乡市参照重点城市开展了该项工作,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水质标准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 2004年七月四城市饮用水源为地表水,除萍乡五陂下水厂水质未达标外,其它各监测点位水质良好,均达到有关水质标准。2004年7月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结果见表2。 表2
2004年7月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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