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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流域水质月报 2004年第5期 总第016期 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04年5月20日
2004年5月,全省8个设区市(南昌、九江、新余、萍乡、赣州、鹰潭、上饶、景德镇)监测站对13个重点流域水质监测断面进行了监测。13个重点流域水质监测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1个,占7.7%;Ⅱ类水质断面4个,占30.8%;Ⅲ类水质断面6个,占46.1%;Ⅳ类水质断面2个,占15.4%。Ⅰ~Ⅲ类水质断面占84.6%,劣于Ⅲ类水质断面共占15.4%。2004年5月全省重点流域河流(国控断面)水质评价结果见表1。 信江的弋阳断面水质优良,达到Ⅰ类水质标准;信江梅港断面、长江的姚港断面、湖口断面、鄱阳湖出口断面水质良好,达到Ⅱ类水质;南昌抚河的塔城断面、景德镇昌江的鲇鱼山断面、赣江赣州的新庙前断面、袁水萍乡棚下断面以及新余罗坊断面水质较好,为Ⅲ类水质;赣江南昌的滁槎断面和赣州的市自来水厂断面水质均为Ⅳ类,超标断面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和挥发酚。 与上月相比,重点流域河流水质有所好转,Ⅰ~Ⅲ水质断面比例增加了15.4个百分点,但Ⅰ类水质断面所占比例减少,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增加;长江的鄱阳湖出口断面水质好转明显,由上月的Ⅳ类水质好转为Ⅱ类水质。 各监测断面依然缺少流量数据,长江九江段三个断面流量数据来源于水文部门。 表1
2004年5月全省重点流域河流(国控断面)水质评价结果表
注: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指标为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铅、五日生化需氧量。 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 被列为全国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的南昌市和九江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2]144号文件要求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工作,景德镇市、萍乡市参照重点城市开展了该项工作。 2004年5月四城市饮用水源为地表水,各监测点位水质良好,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水质标准。2004年5月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结果见表2。 表2
2004年5月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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