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流域水质月报

2004年第4

总第015

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04423


         2004年4月,全省8个设区市(南昌、九江、新余、萍乡、赣州、鹰潭、上饶、景德镇)监测站对13个重点流域水质监测断面进行了监测。13个重点流域水质监测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2个,占15.4%;Ⅱ类水质断面4个,占30.8%;Ⅲ类水质断面3个,占23.0%;Ⅳ类水质断面4个,占30.8%。Ⅰ~Ⅲ类水质断面占69.2%,劣于Ⅲ类水质断面共占30.8%。2004年4月全省重点流域河流(国控断面)水质评价结果表见表1。

长江的姚港、湖口断面水质最好,达到Ⅰ类水质;赣江生米断面、信江的弋阳、梅港断面、抚河塔城断面水质较好,达到Ⅱ类水质;赣江新庙前断面、昌江的鲇鱼山断面和袁水棚下断面达到Ⅲ类水质;赣江的市自来水厂、滁槎断面、长江的鄱阳湖出口和袁水的罗坊断面水质均为Ⅳ类,超标断面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和氨氮。

与上月相比,重点流域河流水质有所好转,Ⅰ~Ⅲ水质断面比例增加了15.4个百分点,其中赣江的新庙前、生米断面水质好转明显,分别为Ⅲ类、Ⅱ类水质。

各监测断面依然缺少流量数据,长江九江段三个断面流量数据来源于水文部门。

1  2004年4月全省重点流域河流(国控断面)水质评价结果表

监测站名称

河流名称

断面名称

水质评价

主要

污染物

上月

水质评价

赣州市

赣江

市自来水厂

氨氮

Ⅳ类

赣州市

赣江

新庙前

/

Ⅳ类

南昌市

赣江

生米

/

Ⅳ类

南昌市

赣江

滁槎

氨氮

V类

南昌市

抚河

塔城

/

Ⅲ类

上饶市

信江

弋阳

/

Ⅱ类

鹰潭市

信江

梅港

/

Ⅰ类

九江市

长江

姚港

/

Ⅱ类

九江市

长江

湖口

/

Ⅱ类

九江市

长江

鄱阳湖出口

石油类

Ⅳ类

景德镇市

昌江

鲇鱼山

/

Ⅲ类

萍乡市

袁水

棚下

/

Ⅲ类

新余市

袁水

罗坊

石油类

Ⅳ类

注: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指标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铅、五日生化需氧量。

 

鄱阳湖国控监测点位水质月报

 

  2004年4月鄱阳湖4个国控监测点位监测结果显示:康山和莲湖两个监测点位水质为劣Ⅴ水质,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总氮;蛤蟆石和都昌两个监测点位水质为V类,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总氮。康山、莲湖和都昌的营养化程度为中营养,蛤蟆石的营养化程度为贫营养,莲湖和蛤蟆石营养化程度好于去年十二月份监测结果。2004年4月鄱阳湖国控监测点位水质评价结果见表2。

2    2004年4月鄱阳湖国控监测点位水质评价结果表

监测站

名称

湖泊

名称

断面

名称

水质

评价

主要

污染物

富营养

化程度

2003年12月

监测结果

水质

评价

富营养化程度

省监测站

鄱阳湖

康山

劣Ⅴ类

总磷

总氮

中营养

Ⅳ类

中营养

省监测站

鄱阳湖

莲湖

劣Ⅴ类

总磷

中营养

Ⅳ类

轻度

富营养

九江市

鄱阳湖

蛤蟆石

Ⅴ类

总磷

总氮

贫营养

V类

轻度

富营养

九江市

鄱阳湖

都昌

Ⅴ类

总磷

总氮

中营养

V类

中营养

注:水质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指标为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铅、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氮。

富营养化程度评价参照《湖泊(水库)富营养化评价方法及分级技术规定》(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文件总站生字[2001]090号),评价指标为叶绿素α、总磷、总氮、透明度、高锰酸盐指数。

 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 

被列为全国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的南昌市和九江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2]144号文件要求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工作,景德镇市、萍乡市参照重点城市开展了该项工作。

2004年4月四城市饮用水源为地表水,各监测点位水质良好,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水质标准。2004年4月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结果见表3。

3   2004年4月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结果表

城市名称

水源地

监测点位

水源地取水量

(万m3

超标

项目名称

超标倍数

(倍)

南昌市

青云水厂(南)

469.1

/

/

青云水厂(北)

469.1

/

/

朝阳水厂(南)

369.7

/

/

朝阳水厂(北)

369.7

/

/

下正街水厂

170.1

/

/

长堎水厂

177.1

/

/

双港水厂(南)

68.6

/

/

双港水厂(北)

68.6

/

/

合计

2162.1

/

/

九江市

河西水厂

318.0

/

/

河东水厂

356.0

/

/

合计

674.0

/

/

景德镇市

洋湖水厂1#

36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