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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11期 总第011期 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03年12月20日 重点流域水质月报 2003年12月,负责全省13个重点流域水质监测断面监测的8个设区市(南昌、九江、新余、萍乡、赣州、鹰潭、上饶、景德镇)监测站如期完成了监测工作。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上报结果进行评价,十二月份全省13个重点流域水质监测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4个,占31%;Ⅲ类水质断面4个,占31%;Ⅳ类水质断面4个,占31
%,劣V类水质断面1个,占7%,主要污染物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石油类。 本月信江监测断面、赣江的生米断面、抚河的塔城断面水质较好达到Ⅱ类水质;赣江的市自来水厂断面、袁水棚下断面、长江的姚港、湖口断面达到Ⅲ类水质;而赣江的新庙前断面、长江的鄱阳湖出口、昌江的鲇鱼山断面和袁水的罗坊断面水质均为Ⅳ类,赣江的滁槎断面水质为劣V类,主要污染物为氨氮。 与上月相比,赣江的生米、抚河塔城两个断面的水质变好,由劣V类和Ⅳ类转变为Ⅱ类水质;长江、信江的弋阳四个监测断面水质变差,其主要原因是枯水季节,水流量减少,河流自净能力减弱,造成部分污染物浓度偏高;赣江赣州市自来水厂、赣江的新庙前和滁槎、信江的梅港、昌江的鲇鱼山,袁水的棚下、罗坊七个断面的水质未发生变化(详见表1)。
表1
十二月份全省重点流域河流(国控断面)水质评价结果表
☆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指标为12项。 由于技术和经费方面的原因,各监测断面依然缺少流量数据;长江九江段三个断面流量数据来源于水文部门。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12月份鄱阳湖的4个国控湖泊监测点位进行评价,康山和莲湖两个监测点位水质达到Ⅳ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挥发酚、总磷、高锰酸盐指数;蛤蟆石监测点位水质为劣V类,都昌监测点位水质为V类,主要污染物为总氮(详见表2)。同时,各监测点位营养状态指数比八月份有所增加,莲湖和蛤蟆石监测点位为轻度富营养化程度,其它为中营养。 表2
十二月份鄱阳湖国控监测点位水质评价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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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指标12项。 ☆
富营养化程度评价参照《湖泊(水库)富营养化评价方法及分级技术规定》(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文件总站生字〔2001〕090号),评价指标5项。 地表水跨市交界断面水质月报 2003年12月,负责全省18个地表水跨省市交界断面监测的省站及11个设区市(南昌、九江、新余、萍乡、赣州、吉安、鹰潭、上饶、抚州、宜春、景德镇)监测站如期完成了监测工作。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上报结果进行评价,十二月份全省18个地表水跨市交界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1个,占6%;Ⅱ类水质断面6个,占33%;Ⅲ类水质断面4个,占22%;Ⅳ类水质断面5个,占27%;V类水质断面1个,占6%;劣V类水质断面1个,占6%,主要污染物分别为氨氮、挥发酚、砷、石油类和高锰酸盐指数、总氮等(详见表3)。 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 被列为全国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的南昌市和九江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2〕144号文件要求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工作,景德镇市、萍乡市参照重点城市也开展了该项工作。 十二月份四城市的饮用水源均为地表水,各监测点位水质良好,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水质标准(详见表4)。 表3
十二月份全省地表水跨市交界断面水质评价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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