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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08期 总第008期 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03年9月19日 重点流域水质月报 2003年9月,负责全省13个重点流域水质监测断面监测工作的8个设区市(南昌、九江、新余、萍乡、赣州、鹰潭、上饶、景德镇)监测站如期完成了监测工作。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上报结果进行评价,九月份全省13个重点流域水质监测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1个,占8%;Ⅱ类水质断面4个,占31
%;Ⅲ类水质断面4个,占31
%;Ⅳ类水质断面3个,占23%;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8
%,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或石油类。 本月信江流域弋阳、梅港断面水质最佳,达到Ⅰ类或Ⅱ类水质;长江流域姚港及鄱阳湖出口、赣江流域塔城水质较好,均达到Ⅱ类水质;赣江流域市自来水厂、生米、长江流域湖口、袁水流域棚下水质尚可,均达到Ⅲ类水质;昌江流域鲇鱼山、袁水流域罗坊及赣江流域新庙前水质为Ⅳ类,赣江流域滁槎断面水质为劣Ⅴ类,主要污染物为氨氮、石油类。 与上月相比,信江梅港断面水质由Ⅰ类变成Ⅱ类;长江湖口断面由Ⅱ类变成Ⅲ类;赣江生米断面水质转好,由Ⅴ类变成Ⅲ类;昌江鲇鱼山断面、赣江新庙前断面、袁水罗坊由Ⅴ类变成Ⅳ类;赣江滁槎断面仍处于劣Ⅴ类;其他断面未发生变化(详见表1)。 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 被列为全国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的南昌市和九江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2〕144号文件要求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工作,景德镇市、萍乡市参照重点城市也开展了该项工作。 九月份四城市的饮用水源均为地表水,除萍乡市五陂下水厂和麻山水厂的粪大肠菌群超标0.6倍外,其余各监测点位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水质标准(详见表2)。 表1
九月份全省重点流域河流(国控断面)水质评价结果表
☆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由于技术和经费方面的原因,各监测断面依然缺少流量数据;长江九江段三个断面流量数据来源于水文部门。 表2 九月份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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