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流域水质月报

2003年第06

总第006


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03726

 

重点流域水质月报  

20037月,负责全省13个重点流域水质监测断面监测工作的8个设区市(南昌、九江、新余、萍乡、赣州、鹰潭、上饶、景德镇)监测站如期完成了监测工作。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上报结果进行评价,七月份全省13个重点流域水质监测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1个,占7 %;Ⅱ类水质断面4个,占31 %;Ⅲ类水质断面4个,占31 %;Ⅳ类水质断面4个,占31 %,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或石油类。

本月信江流域梅港断面水质最佳,达到Ⅰ类水质;信江流域弋阳断面、长江流域湖口及鄱阳湖出口两断面、昌江流域鲇鱼山断面水质较好,均达到Ⅱ类水质;赣江流域生米断面、抚河流域塔城断面、长 江流域姚港断面、袁水流域棚下断面水质尚可,均达到Ⅲ类水质;赣 江流域滁槎断面、赣州市自来水厂及新庙前等断面、袁水流域罗坊断面水质为Ⅳ,主要污染物为氨氮、石油类。

与上月相比,信江梅港断面水质转好,由Ⅱ类变成;昌江鲇鱼山断面水质转好,由Ⅲ类变成Ⅱ类。赣江生米断面、抚河塔城断面及长江姚港断面由Ⅱ类变成Ⅲ类;赣江滁槎断面由Ⅲ类变成类;赣江新庙前断面水质由Ⅱ类变成类,其他断面未发生变化(详见表1)。

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

被列为全国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的南昌市和九江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2144号文件要求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工作,景德镇市、萍乡市参照重点城市也开展了该项工作。

七月份四城市的饮用水源均为地表水,除南昌市双港水厂(北)的溶解性铁、总氮和氨氮以及萍乡市五陂下的粪大肠菌群超标外,其余各监测点位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水质标准(详见表2)。

1     七月份全省重点流域河流(国控断面)水质评价结果表

监测站名称

河流名称

断面名称

水质评价

主要

污染物

六月份

水质评价

南昌市

赣江

生米

Ⅲ类

 

Ⅱ类

南昌市

赣江

滁槎

氨氮

Ⅲ类

南昌市

抚河

塔城

Ⅲ类

 

Ⅱ类

上饶市

信江

弋阳

Ⅱ类

 

Ⅱ类

鹰潭市

信江

梅港

 

Ⅱ类

赣州市

赣江

市自来水厂

石油类

赣州市

赣江

新庙前

石油类

Ⅱ类

九江市

长江

姚港

Ⅲ类

 

Ⅱ类

九江市

长江

湖口

Ⅱ类

 

Ⅱ类

九江市

长江

鄱阳湖出口

Ⅱ类

 

Ⅱ类

景德镇市

昌江

鲇鱼山

Ⅱ类

 

Ⅲ类

新余市

袁水

罗坊

石油类

萍乡市

袁水

棚下

Ⅲ类

 

Ⅲ类

☆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由于技术和经费方面的原因,各监测断面依然缺少流量数据;长江九江段三个断面流量数据来源于水文部门。

2    7月份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表

                                               

城市名称

水源地

监测点位

水源地本月

取水量

(万m3

超标项目

名称

超标倍数

(倍)

南昌市

青云水厂(南)

491.77

/

/

青云水厂(北)

491.77

/

/

朝阳水厂(南)

388.55

/

/

朝阳水厂(北)

388.55

/

/

下正街水厂

186.48

/

/

长堎水厂

169.05

/

/

双港水厂(南)

78.45

/

/

双港水厂(北)

78.45

溶解性铁

1.3

总氮

0.4

氨氮

0.3

合计

2273.08

/

/

九江市

河西水厂

300

/

/

河东水厂

360

/

/

合计

660

/

/

景德镇市

洋湖水厂1#

365

/

/

洋湖水厂2#

365

/

/

合计

730

/

/

萍乡市

五陂下水厂

69

粪大肠菌群

1.4

麻山水厂

138

/

/

合计

2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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