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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04期 总第004期 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03年5月26日 重点流域水质月报 2003年5月,负责全省13个重点流域水质监测断面监测的8个设区市(南昌、九江、新余、萍乡、赣州、鹰潭、上饶、景德镇)监测站如期完成了监测工作。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上报结果进行评价,五月份全省13个重点流域水质监测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4个,占31
%;Ⅲ类水质断面8个,占61
%;Ⅳ类水质断面1个,占8
%,主要污染物为氨氮、石油类。 本月长江、信江梅港监测断面水质最佳,均达到Ⅱ类水质;袁水棚下断面和赣江、昌江、抚河各断面水质较好,均达到Ⅲ类水质;而袁水罗坊断面水质为Ⅳ类,主要污染物为氨氮、石油类。 与上月相比,赣江生米断面、赣江赣州市自来水厂断面、赣江新庙前断面、袁水棚下和信江弋阳等断面水质由Ⅱ类变成Ⅲ类,其他断面未发生变化(详见表1)。 表1
五月份全省重点流域河流(国控断面)水质评价结果表
☆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由于技术和经费方面的原因,各监测断面依然缺少流量数据;长江九江段三个断面流量数据来源于水文部门。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4月份鄱阳湖的4个国控湖库监测点位进行评价,各监测点位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详见表2)。 表2
四月份鄱阳湖国控监测点位水质评价结果表
☆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 被列为全国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的南昌市和九江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2〕144号文件要求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工作,景德镇市、萍乡市参照重点城市也开展了该项工作。 四城市的饮用水源均为地表水,除南昌市双港水厂(北)的石油类、氨氮以及萍乡市五陂下水厂、麻山水厂的粪大肠菌群超标外,其余各监测点位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标准(详见表3)。 表3 4月份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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