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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03期 总第003期 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03年4月26日
重点流域水质月报 2003年4月,全省13个重点流域水质监测断面的8个设区市(南昌、九江、新余、萍乡、赣州、鹰潭、上饶、景德镇)监测站如期完成了监测工作。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上报结果进行评价,四月份全省13个重点流域水质监测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9个,占69
%;Ⅲ类水质断面3个,占23
%;Ⅳ类水质断面1个,占8
%,主要污染物为挥发酚、BOD5。 本月信江、长江监测断面水质最佳,均达到Ⅱ类水质;赣江、昌江、抚河及袁水棚下断面水质较好,均优于或达到Ⅲ类水质;而袁水罗坊断面水质为Ⅳ类,主要污染物为挥发酚、BOD5。 与上月相比,抚河塔城和信江梅港两断面水质变差,赣江赣州市自来水厂、袁河罗坊和袁水棚下三个断面的水质变好,其他断面未发生变化(详见表1)。 表1
四月份全省重点流域河流(国控断面)水质评价结果表
☆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由于技术和经费方面的原因,各监测断面依然缺少流量数据;长江九江段三个断面流量数据来源于水文部门。 地表水跨市交界断面水质月报 2003年4月,负责全省18个地表水跨市交界断面监测的省站及11个设区市(南昌、九江、新余、萍乡、赣州、吉安、鹰潭、上饶、抚州、宜春、景德镇)监测站如期完成了监测工作。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上报结果进行评价,四月份全省18个地表水跨市交界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2个,占11
%;Ⅱ类水质断面8个,占44
%;Ⅲ类水质断面6个,占33
%;Ⅳ类水质断面2个,占11
%,主要污染物为挥发酚、BOD5、氨氮等(详见表2)。 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 被列为全国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的南昌市和九江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2〕144号文件要求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工作,景德镇市参照重点城市也开展了该项工作。 南昌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共八个点位,监测项目10个。九江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共两个点位,监测项目17个。景德镇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一个点位,监测项目28个。
三城市的饮用水源均为地表水,除双港水厂(北)的监测点位有石油类和粪大肠菌群两项指标超标外,其余各监测点位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标准。(详见表3) 表2
四月份全省地表水跨市交界断面水质评价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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