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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01期 总第001期 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03年2月28日 为了加快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全面及时地为各级人民政府和全社会提供重点流域水质状况,国家环保总局决定在长江、黄河、太湖、巢湖等重点流域和湖库全面实施水质月报制度,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我省共有13个河流断面和鄱阳湖4个监测点位被列为重点流域国控水质监测断面和国控湖库监测点位。 在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重点流域水质月报实施方案》中规定,月报中河流水质共监测:水温、pH、电导率、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BOD5、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铅和流量共12项;湖库水质监测:水温、pH、电导率、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BOD5、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铅、透明度、总磷、总氮、叶绿素a和水位共16项。以上项目每月监测一次,时间为每月1~10日(法定长假顺延,但不超过每月15日)。监测结果将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各流域断面水质进行评价。
由于监测设备和监测经费等原因,鄱阳湖湖体水质监测工作一直未能开展。为了添补此项空白,决定今年鄱阳湖设立4个湖体点位开展监测,但只监测3次,分别为:4月(平)、8月(丰)和12月(枯);监测工作由九江市站承担2个监测点位,省站和鹰潭市站各承担一个。同时省站还将开展底泥的监测工作。湖体水质状况将在今后的月报中报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和江西省环保局文件要求,我省重点流域(国控断面)水质月报工作已正式开始。13个重点流域水质监测断面的8个设区市(南昌、九江、新余、萍乡、赣州、鹰潭、上饶、景德镇)监测站如期完成了二月份水质监测工作。根据对上报监测结果的评价,二月份全省13个重点流域水质监测断面中:II类水质断面5个,占38%,III类水质断面5个,占38%,IV类水质断面1个,占8%,劣V类水质断面2个,占15%;主要污染物有:石油类、氨氮、铅、汞和高锰酸盐指数。长江流域监测断面水质最佳,均为II类,而赣江流域的滁槎和抚河的塔城两监测断面的水质均为劣V类,主要污染物分别为石油类、氨氮和石油类(详见下表)。 二月份全省重点流域河流(国控断面)水质评价结果表
☆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由于技术和经费方面的原因,各监测断面普遍缺流量数据;长江九江段两个断面流量数据来源于水文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