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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 2004年第1期 总第012期 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04年1月19日 被列为全国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的南昌市和九江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2]144号文件要求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工作,景德镇市、萍乡市参照重点城市开展了该项工作。 2005年1月四城市饮用水源为地表水,除萍乡市五陂下水厂粪大肠菌群超标0.6倍、水质达Ⅳ类外,其它监测点位水质良好,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的Ⅲ类水质标准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2005年1月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结果见表2。 表2 2005年1月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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