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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 2004年第5期 总第016期 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04年5月20日
被列为全国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的南昌市和九江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2]144号文件要求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工作,景德镇市、萍乡市参照重点城市开展了该项工作。 2004年5月四城市饮用水源为地表水,各监测点位水质良好,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水质标准。2004年5月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结果见表2。 表2
2004年5月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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