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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六年江西省环境状况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将1996年江西省环境状况公告如下: —、环境质量状况 (一)大气环境质量 江西省城市空气污染属煤烟型污染,空气污染物主要是降尘、总悬浮微垃和二氧化硫,1996年全省工业废气排放量为2510.8亿标立方米,其中乡镇工业排放量为301.亿标立方米,烟尘排放量为39.1万吨,其中乡镇工业排放量为16.9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0.35万吨,其中乡镇工业排放量为4.5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为38.6万吨,其中乡镇工业排放量为18.2万吨。 城市空气中二氧化硫年日均值为0.043毫克/标立方米,达国家二级标准(GB3095一82),其申南昌市、萍乡市和九江市年日均值超出二级标准,与去年相比,全年均值略有下降。 城市空气中氮氧化物年日均值为0.026毫克/标立方米、满足国家二级标准要求并达国家一级标准,各城市年日均值也都达—似标准,与上年水平相当。 城市空气中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为0.21毫克/标立方米,达国家二级标准,其中萍乡市、新余市和临川市年田均值超出国家二级标准。 城市空气中降尘年均值为8.21吨/平方公里·月,其中萍乡市,新余市和上饶市年均值超标,与上年相比,全省均值略有下降。 城市空气中降水酸雨化严重.全省城市降水PH均值为51.4(降水pH值小于5.6为酸雨),酸雨频率67.1%,酸雨PH极低值为3.52,全省除新余市基本无酸雨污染外,其他城市的降水均酸雨化.其中南昌市和赣州市酸雨污染严重,但与上年相比,污染程度稍有好转。 1996年全省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与上年相比,总体水平相当。 (二)地表水 我省地表水主要污染物为挥发酚、氨氮、化学耗氧量和重金属,主要属有机类污染.1996年全省工业废水排放量为6.8亿吨,其中乡镇工业废水排放量为0.7亿吨,与上年水平相当。 全省八条主要河流水质基本良好,达国家!类水质标准(GB3838—88).长江九江段、赣江、抚河、信江和修水水质较好,属尚清洁水质;饶河水质属轻度污染;袁河水质属中度污染:萍水水质属重污染。污染严重的河流段分别为萍水、袁河新余段、赣江南昌段和乐安河乐平段. 1996年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与上年相比,平均水平相当,从时间上看,前三个季度污染加重,第四季度由子全省关停、取缔了230家污染严重的“十五小”企业,水质明显好转。全省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良好. (三)城市噪声 1996年全省城市区域噪声平均值为56.4分贝,比上年下降2.7分贝,交通干线环境噪声平均值为73.5分贝,比上年上升1.9分贝,按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评价,城市功能区环境噪声混合值、交通干线环境噪声超标较严重,其它区域噪声基本达标。 (四)工业固体废物, 1996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4799.4万吨,与上年相比,上升30.8%,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539.0万吨.其中乡镇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710.6万吨,乡镇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515.7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历年累计堆存量为4.6亿吨。 (五)生态环境 全省林业田地面积1.57亿亩,森林覆盖率为50.9%,高于全国平均值;活立木总蓄积量为2.47亿立方米,毛竹10.6亿株,竹材产量居全国前列。 城市公共绿地面积为2465.82公顷,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39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21.9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全省已建自然保护区22个,总面积21.7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2%。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留鸟类260余种,越冬候鸟126种,履国家重点保护的有47种,全世界95%以上的白鹤在此越冬栖息;井冈山自然保护区有高等植物约3400种,占全省已有种类的70%,是我省保护植物种类最多的地方.江西九江珍稀濒危植物物种资源库现已引种保存珍稀濒危植物148属、365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植物7种,二级保护缆物47种,三级保护植物52种. (六)污染事故 1996年全省发生工业污染事故86起,其中:大气污染48起,废水污染事故34起,固体废物污染事故3起,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23.71万元,农作物受害面积342万平方米.鱼塘污染面积11.7万平方米。 二、环境保护工作 1996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各级人民政府和省直各有关部门加强了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各级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加强了监督和指导,各级环境保护前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稳妥地推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使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 (—)防治环境污染成绩显著, 1996年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水平进一步提高.燃料燃烧废气消烟除尘率为88.1%,比上年上升1.8个百分点,生产工艺废气净化处理率为79.7%,比上年上升17.9个百分点;工业锅炉烟尘排放达标奉为70.7%,比上年上升1.7个百分点;工业炉窑烟尘排放达标率为45.8%,与上年持平,工业废水处理率为79.0%,外排工业废水达标率为54.0%,分别比上年上升13.5个百分点和9.1个百分点。 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744.3万吨,综合利用率为18.2%,与上年基本持平。全省19个城市建立了烟尘控制区42个,面积为218平方公里,建立了环境噪声达标区22个,面积为57平方公里。 1996年全省共投入污染治理资金2.96亿元,其中“三同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投资2.41亿元,污染源治理资金投入为5512.5万元,1996年安排治理项目109个,竣工135个(上年度结转的竣工项目),其中治理废水项目54个,治理废气项后59个,治理固体废物项目13个,治理噪声项目5个,治理其它项目4个。 (二)真抓实干,强化环境管理 为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年8月,省政府环委会召开会议传达了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的精神,听取了关于江西省“九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和“九五”环保目标以及环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汇报,1996年9月,省政府先后下发了三个明传电报,要求各地务必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关干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并对全省230家污染严重和土法生产的“十五小”企业下达了取缔、关停的通知,1996年11月,省政府召开第59次常委会,听取省环保局关于全国第四次环境保护会议和当前江西省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汇报.11月28日,省政府召开了第四次全省环境保护会议,部署了江西省“九五”环保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下发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1996年9月—10月,省政府环委会组织环保、城建,卫生等有关成员单位对全省16城市1993—1995年度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进行了实地考核检查,共评选出鹰潭市、景德镇市、宜春市和丰城市为“优胜城市,,南昌市、新余市、赣州市和临川市为“先进城市”以及2个受鼓励的城市和40名先进个人,通过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了各城市及有关部门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加速了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有效地抑制了环境污染恶化的趋势。 1996年,全省环保系统共处理群众反映环境污染的来信727封,办理关于环境保护的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57件。 1996年全省环保产业得到进—步发展,全省从事环保产业的企事业单位127个.职工总数1.52万入,总产值达2.96亿元, 1996年全省加大了环境保护宣传力度.为提高公众环境意识,省环保局在南昌市青新小学开展了环境教育的试点工作.向青新小学赠送了有关环保书籍,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新闻发布会,与《信息日报》和泰豪公司联合举办了“泰豪杯”环保征文比赛.省13家单位组织的历时三个多月的“’96环保赣江行”活动,采访了11个地方150余家企事业单位.对环境保护好的企事业单位给予表扬,对污染环境、严重扰民又不执行环保管理制度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曝光,责令限期整改,注意了舆论导向。 (三)国际交流与合作 1996年.省环保局进—步加强了环境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接待了世界银行“环境信息系统B—1项目”专家卡特莱特先生一行3人的项目评估团,双方就江西省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情况.项目合作情况进行了交流;接待了日本冈山县环境保全局—行7人的环保访司考察团,双方就各自环境保护的基本情况、政策法规,及治理污染技术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并就今后互派环境管理及技术人员进修学习达成协议。促进了江西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江西省环境保护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