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三年江西省环境状况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将1993年江西省环境状况公告如下:

一、环境质量状况

  1、大气

江西省城市大气污染属煤烟型污染。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降尘、总悬浮微粒和二氧化硫。1993年全省废气排放量1983亿立方米(不包括乡及乡以下企业,下同),废气中烟尘排放量为33.8万吨,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4.3万吨,废气中粉尘排放量为27.1万吨。

城市大气中总悬浮微粒年日平均值为0.19毫克/立方米,除1个城市外,其它城市均在二级标准(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下同)以内,与上年相比污染略有减轻。

   城市大气中降尘年月平均值为9.27吨/平方公里·月,与上年相比降尘略有减少。

   城市大气中二氧化硫年日平均值为0.055毫克/立方米,部分城市已超出二级标准,与上年相比略有上升。

   城市大气中氮氧化物年日平均值为0.025毫克/立方米,各城市均在一级标准以内,与上年相比污染略有减轻。

 2、水

   我省废水中主要污染物质是挥发酚、氨氮、化学耗氧量和生化耗氧量。

   1993年,全省废水排放量为10.47亿吨(不包括乡及乡以下企业,下同),与上年相比(下同)增长0.8%。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7.07亿吨,下降5.3%,工业废水中化学耗氧量为18.1万吨,下降7%,挥发酚为245吨,下降10.6%;石油类为1459吨,下降6.8%。

   全省八条主要河流的水质尚好,流经城市和工业集中区的河段污染较重,赣江、抚河、信江、饶河和渌水监测断面挥发酚超标率分别37.1%、18.5%、8.3%、18.2%、和66.7%,与上年相比污染程度有所减轻。

赣红、饶河、袁水和渌水的监测断面氨氮超标率分别为45%、46%、53%和43%,年平均超标倍数在1~8倍之间

修水、饶河和长江九江段的监测断面化学耗氧量未出现超标,其它五条河流的监测断面化学耗氧量超标率在10~34%之间。

   各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

 3、噪声

   1993年全省14个城市的区域环境噪声平均为57.7分贝,南昌市、九江市、新余市、鹰潭布、瑞昌市、吉安市、宜春市、樟树市和丰城市有不同程度的改善。

   交通干线环境噪声平均值为72.2分贝,噪声下降的城市有九江市、新余市、景德棋布、瑞昌市和宜春市,其它城市有上升趋势。

  4、工业固体废物

1993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289万吨(不包括乡及乡以下企业,下同),下降3.2%;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26万吨,其中排入江河的为2.3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历年累计堆存量为3.87亿吨,占地面积2350万平方米。

5、污染事故

1993年,全省共发生污染事故119起,其中水污染90起,大气污染22起,噪声污染1起,固体废物污染5起,其它污染1起,直接经济损失316万元,农作物受害面积110万平方米,渔塘污染面积46万平方米。

6、生态环境

  全省共有林地面积1亿亩,森林复盖率40.3%,高于全国平均值;活立木蓄积量为2.5亿立方米;毛竹10.5亿株,竹林产生量居全国前列。全省1993年造林面积365万亩,封山育林3052.5万亩。

  全省各类草地面积6600万亩,占全省土地面积的26.7%,可利用面积5700万亩,人工草地约1.1万亩,改良草地2.3万亩。

  全省1993年末实有耕达面积3489万亩,人均耕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全省已建自然保护区19个,总面积16.8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1%。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有各种鸟类约300余种,属国家重点保护的有47种,全世界95%以上的白鹤在这里越冬。井冈山自然保护区内有高等植物达3400种,占全省的70%,是我省保存植物种类最多的地方。

  江西九江珍稀濒危植物种质资源库已建立8年,已引各种国家珍稀濒危植物106种,占全国388种的27.3%,已有苗20余仲1000余侏,为保护、繁育珍稀植物物种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环境保护工作

   1993年,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金主义理论和党的十四大,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下,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各方面取得显著成就,国民生产总值增长17.1%,同时保持了与环境保护护相协调发展。各级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各级人大、政协加强了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进行了环保执法大检查,各级环保部门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了全小环境和生态保护、管理等工作,防治环境污染、环境监督管理、生态保护等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防治环境污染

  1993年,全省共安排治理项目835个,其中:治理废水项目311个,治理废气项目324个,治理固体疲物项目121个,治理噪声项目46个,其它项目46个。污染冶理资金达12532万元,用于治理污染源和区域污染综合防治的环保补助资金2314万元。当年竣工治理项目完成投资额7080万元。新增废水日处理能力41万吨;废气日处理能力168万立方米;固体废物年处理能力24万吨。省放射性废物库可以集中处理处置放射性废物。

  1993年,全省工业污染防治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业燃料燃烧废气消烟除尘率为86.2%,生产工艺废气净化处处理率为63.6%,工业锅炉烟尘排入达标率为65.9%,工业炉窑烟尘排放达标率为40.2%,工业废水处理率为59.6%,外排工业废水达标率为42.7%,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17.3%。

2、环境监督管理

  1993年,全省14个城市参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考核指标由原11项增加到16项,各城市政府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工作加强了领导,指标分解落实,并与各有关单位签定“目标责任状”,变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憎动性,使经济设、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设同步协调发展,延缓了城市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全省大中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制度执行率达98%;有60个市、县开展了排放水污染物申报登记工作,申报企业740个,已发放排污水许可证67份,47个市、县划分了水功能区,其中21个市、县的水功能区划已经当地政府批准实施。各级政府下达了限期治理项目171个,当年完成限期治理项目141个,完成总投资额2628万元,全省因污染而关、停、并转迁的企业29家;截止1993年末,全省建成烟尘控制区31个,面积为126平方公里,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22个,面积为52平方公里;省、地、市环境保护计划纳入了省、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之中。

  1993年,科研课题“赣南稀土开采的环境问题及其对策研究”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电镀废水处理技术”获国家环保局推荐的全国最佳实用技术(B度)。

1993年,全省环保产业发展迅速,已发展到109家企业,产值超过1亿元。各级环保部门配合1993年环境保护宣传主题“贫穷与环境——摆脱恶性循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举办各类环保培训班172个,培训9924人次。

三、国际交流与合作

1993年,全省环境保护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较活跃。

由国家环保局、省环保局与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及日本有关环境公司、省内各协作单位共同组织、参加的中日合作“鄱阳湖水质保护规划”项目历经18个月,在中日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已于1993年10月圆满完成,日方向我方提交了正式项日报告书。

  1993年,省环保局多次组团,赶日本进行环境保护考察、研修,赴德国参加“海德堡矿山重金属污染国际研讨会”;赴美国、东南亚各国进行环境保护考察等等。同时,接待了日本冈山县环境保护考察团的来访。

  1993务11月,省环境信息中心利用世行贷款20万美元,作为国家环保局世行贷款项目B—1子项目之一,已获准立项筹建工作已开始。

江西省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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