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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二年江西省环境状况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将1992年环境状况公告如下: 一、环境状况 (一)环境污染状况 1.大气 江西省城市大气污染属煤烟型污染,1992年全省废气排放量2006亿标立方米(不包括乡镇工业,下同)。废气中烟尘排放量为35.1万吨:比上年增长26%,其中火电厂排放9.5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1.6万吨,比上年下降2.8%,其中火电厂排放8.7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为22.1万吨,比上年下降14%。 1992年,城市大气中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为0.22毫克/立方米、新余市,上饶市超出国家大气二极标准,其他城市均在二级标准内。 城市大气中降尘年月均值为13.01吨/平方公里·月,全省除抚州市、赣州市外,其他城市末达到省环境质量标准,与上年相比,萍乡市、新余市污染程度加剧。 城市大气中二氧化硫年日均值为0.054毫克/立方米,萍乡市超出国家大气二级标准,其他城市均在二级标准内。 城市大气中氮氧化物年日均值为0.027毫克/立方米,萍乡市 超出国家大气一级标准,其他城市均在一级标准内。 全省降水PH年均值范围在4.33~5.82之间,酸雨出现频率达到90%的有赣州、抚州、南昌和萍乡。 2.水 1992年,全省废水排放量为10.39亿吨(不包括乡镇工业,下 同)。比上年增长4.8%,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7.46亿吨,比上年下降1.8%。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为19.4万吨,比上年增长12.1%;挥发酚排放量为275吨,比上年增长1.3%,石油类排放量为1566吨,比上年增长45.1%;重金属排放量为92吨,比上年增长14.7%,砷排放量为19吨,比上年下降1.7%;氰化物排放量为485吨,比上年下降8.7%。 1992年,全省八条主要河流的水质尚好,但是流经城市的河流污染较重,其中修水和信江的水质基本良好;赣江南昌河段、袁水新余河段、萍水萍乡河段部分断面水质较差、在监测的19条河流的105个断面中,有19个断面化学需氧量COD超标,有7个断面BOD超标,写66%的断面挥发酚超标,有22%的断面氰化物超标,评价标准采用国家《地面水环环质量标准》中的二类标准。饮用水源水质与上年相比略有改善。 3、城市噪声 1992年,在监测的8个城市中,宜春市和景镇镇市的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在一类混合区噪声标准55 DB以下,南昌市、新余达到二类标准60 DB以下,其他几个城市超出二类标准。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环境噪声达到控制标准70 DB以下的有赣州市和宜春市,其他几个城市超出标准,与上年相比,部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得到控制,略有好转,在城市噪声源中,道路交通噪声占40%,生活噪声占38%,工业和其它噪声占22%。 4.工业固体废物 1992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398万吨,(不包括乡镇工业,下同)比上年增长13.9%;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20万吨,比上年下降67.7%,其中排入江河3万吨,比上年下降76.1%。工业固体废物历年累计堆存量3.66亿吨,占地面积2176万平方米。 5.污染事故 1992年,全省共发生污染事故152起,其中水污染事故126起,废气污染事故22起,噪声污染事故1起,其它3起。直接经济损失约72万元, (二)生态环境状况 1.森林与草地 全省有林地面积8989万亩,森林覆盖率为35.9%,高于全国平均值,全省人均有林地面积2.3亩,活立木蓄积量为2.4亿立方米,毛竹有9.6亿株,竹—办产量居全国前列。全省1992年造林面积653万亩,封山育林5064万亩。 全省各类草地面积6.6千万亩,占全省土地面积的26.7%,可利用面积5.7千万亩,人工草地约1.1万亩,改良草地2.3万亩。 2.土地 全省土地面积16.69万平方公里,1992年末实有耕地面积3505万亩:人均耕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3.自然保护及物种状况 全省已建立自然保护区19个,总面积16.8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1%。鄱阳湖候鸟保护区列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一级保护珍禽有白鹤,白鹳等9种。 江西九江珍稀濒危植物种质资源库建库7年,已引种国家珍稀濒危植物106种,占全国388种的27.3%,已育苗20余种1000余株。为保护、繁育珍稀植物物种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环境保护工作 1992年,我省认真贯彻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方面取得显著成就,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加强了环境保护工作,冬纸人大和各级政协加强了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执导和监督,省环境保护局如强了力量,积极推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万元产值“三废”排放量继续下降,保持了增产不增污或少增污,“三废”综合利用也取得了较好效益,全省环境污染基本得到控制。 (一)防治环境污染 1992年,全省共安排治理项目836个,其中治理废水项目293个;治理废气项目318个;治理固体废物项目100个;治理噪声项目59个;其他项目66个。污染治理资金达8748万元,用于治理污染源和区域污染综合防治的环保补助资金为2189万元,增加废水日处理能力79万吨,废气曰处理能力164万立方米,固体废物年处理能力34万吨。省放射性废物库已投入运行。 1992年,全省污染防治水平进一步提高,燃料燃烧废气消烟除尘率为67.4%,生产工艺废气净化处理率为46.8%,工业锅炉烟尘排放达标率为65.7%,比上年增加6.6个百分点,工业炉窑烟尘排放达标率为37.3%,比上年增加2.2百分点、工业废水处理率达63%,外排工业废水达标率45.6%,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13.5%。 (二)强化环境管理 1992年,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全省6个省辖市,8个县级市参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得到各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并将这项工作列入市政府计划,年终进行考评. 全省大中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制度执行率100%,有60个市县开展了排放水污染物申报登记工作,申报企业740个,已发放排污水许可证67份;47个市、县,划分了水功能区,其中21个市、县的水功能区划已经当地政府批准实施;各级政府下达了限期治理项目217个,当年完成限期治理项目191个,完成总投资额2622万元;全省因污染而关、停、转、并、迁就企业19家;全省建成烟生控制区26个,面积为114.2平方公里;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14个,面积为32.2平方公里。1992年,大部分地、市试编了环境保护计划,省环境保护计划已纳入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1992年,我省的“PF3—MZ高效混凝处理纺织印染废水新技术”项目奖得国家环保局科技成果三等奖,“八五”科技攻关项目“鄱阳湖富营养化研究”和“九江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分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和三等奖。 1992年,全省环保产业正在形成和发展;务级环保局的环境宣传围绕“环境与发展”这一主题,配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召开,掀起新的环城保护热潮,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495项,如青少年环保知识竟赛系列活动,省电视台“相紧今宵”的环保文艺专场演出、新闻发布会、“六五”街头环保宣传、有奖问答、咨询服务等活动。全省开展环境教育的中小学校达400多所。举办各类环保培训班178个,培训9850人次。 三、国际交流 1992年,省环保局与日本国际事业协力团合作项目“鄱阳湖水质保护汁划调查”工作全面展开。 江西省环境保护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