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孟建柱在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上指出:要提高全社会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

 

 

 

 

 

省长黄智权在省第十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坚决实行高能耗、高物耗设备和产品的淘汰制度;以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推行清洁生产为重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省领导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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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江西省环保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发展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强化环境监管为抓手,以创建生态县(市、区)、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为导向,以迅速有效地处理环境突发事件为重点,努力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立,环境质量有所提高。全省11个设区城市中有9个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省八条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6.5%。但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二氧化硫、烟尘和工业粉尘排放量居高不下,水环境和固体废物污染日益突出,生态环境服务功能下降,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弱。

 2005年,江西省环保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发展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强化环境监管为抓手,以创建生态县(市、区)、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为导向,以迅速有效地处理环境突发事件为重点,努力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立,环境质量有所提高。全省11个设区城市中有9个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省八条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6.5%。但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二氧化硫、烟尘和工业粉尘排放量居高不下,水环境和固体废物污染日益突出,生态环境服务功能下降,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弱。

 

水 环 境

2005年,全省八条主要河流共有监测断面111个,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良好,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6.5%,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全省八条主要河流中,渌水、袁河、抚河、赣江,水质为轻度污染;长江九江段断面达标率[Ⅰ~Ⅲ类水质(下同)]80%,水质良好;信江、修水断面达标率100%,饶河断面达标率92.3%3条河流水质优。全省地表水主要污染物是石油类、氨氮、总磷和粪大肠菌群。

赣江  39个监测断面,总体水质轻度污染。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71.8%。上游赣州江段水质良好,断面达标率80.0%下游南昌江段水环境污染较严重,断面达标率45.4%水质轻度污染,所有超标断面均为Ⅴ类水质,主要污染物是石油类、氨氮、总磷和粪大肠菌群;中游吉安江段水质良好,断面达标率77.8%;中游宜春江段水质优,所有断面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与上年相比,赣江总体水质有所好转。

    抚河  有13个监测断面,总体水质轻度污染。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69.3%,主要污染物是石油类抚州江段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63.64%,南昌江段100%。与上年相比,水质有所好转。

    饶河  13个监测断面,总体水质为优。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2.3%,主要污染物为氨氮。与上年相比,水质基本持平。

    袁河  14个监测断面,总体水质轻度污染。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57.1%主要污染物是石油类和粪大肠菌群。萍乡江段和新余江段水质轻度污染,断面达标率分别为50.0%40.0%;宜春江段水质良好,断面达标率80.0%与上年相比,袁河水质有所恶化。  

   渌水  6个监测断面,总体水质轻度污染。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50.0%主要污染物是氨氮、石油类、镉、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粪大肠菌群。与上年相比,断面达标率减少16.7个百分点。

长江九江段  5个监测断面,总体水质良好。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80.0%主要污染物是总磷。与上年相比,水质略有下降。

信江、修水  两条河流分别设有监测断面13个和8个,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与上年相比,水质基本稳定。

鄱阳湖  4个监测点位,其中康山、莲湖和都昌水质为Ⅳ类,蛤蟆石断面水质为Ⅴ类,主要污染物是总磷;4个监测点位富营养化程度为中营养。

污染物排放

2005年全省废水排放量12.33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5.40亿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2.13%;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6.93亿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21.02%。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1.14万吨,氨氮排放量0.76万吨,石油类排放量327.58吨,挥发酚排放量27.97吨,氰化物排放量22.91吨;城镇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4.59万吨,氨氮排放量2.67万吨。

措施与行动

省环保局组织开展了全省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污染集中整治行动和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制定了《赣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协商议事方案》,完成了赣江吴城和新庙前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项目建设方案和仪器设备招标前期工作,对东乡县饮用水源污染、南昌市屠宰废水污染和瑶湖水污染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

环境空气

2005年,南昌、景德镇、萍乡、鹰潭、赣州、宜春、吉安、抚州和上饶9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九江和新余两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三级标准。

    二氧化硫  全省11个城市年均值除九江市达三级标准、景德镇和新余达到一级标准外,其余8城市达到二级标准。全省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值范围在0.0180.072毫克/立方米之间,年均值0.040毫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上升0.001毫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  全省11个城市年均值达到一级标准。全省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氮年均值范围在0.0190.038毫克/立方米之间,年均值0.028毫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可吸入颗粒物  全省11个城市中新余市年均值达三级标准,其余10城市年均值达到二级标准。全省城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范围在0.0440.133毫克/立方米之间,年均值0.080毫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下降0.011毫克/立方米。

降尘  南昌、萍乡和新余3城市降尘年均值超标,其余8城市未超过标准。全省城市降尘年均值范围在1.478.89吨/平方公里·月,年均值5.49吨/平方公里·月,与上年相比下降0.78吨/平方公里·月。

与上年相比,九江、新余两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三级标准,萍乡、宜春两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好转,其余7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无明显变化。

城市降水  全省城市降水pH年均值在4.205.66之间,除九江市外其余10城市降水pH年均值都低于5.6,酸雨污染仍较严重;全省城市酸雨频率在21.795.2%之间,酸雨频率大于80%的城市有南昌、鹰潭、赣州、宜春、上饶、吉安和抚州,酸雨频率最大的是吉安,为95.2%;酸雨频率在60%80%之间的城市有景德镇和萍乡。与上年相比,全省降水酸性强度和酸雨频率有所上升。

污染物排放

2005年全省工业废气排放量4378.57亿标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过程中废气排放量2138.45亿标立方米,生产过程中废气排放量2240.12亿标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量61.27万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55.46万吨,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5.81万吨;烟尘排放量24.60万吨,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23.00万吨,生活烟尘排放量1.60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35.00万吨。

行动与措施

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开展了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和洗浴锅炉专项整治活动,打击了餐饮、浴室业主的不法行为,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空气污染问题。据统计,全省共检查饮食业6316家,下达整改通知书3251份,其中2877家完成整改;在洗浴锅炉整治过程中,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推广使用电、油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注重从源头上消除城区煤烟污染,使城市的大气环境质量大为改善。

省环保局积极推进电厂脱硫工程及清洁能源项目,启动了酸雨控制区重点项目——南昌电厂和九江电厂的烟气脱硫工程;开展了钢铁、电解铝、水泥、铜冶炼行业污染物排放现状调查,对调查中发现的超标排污企业依法进行了限期治理或关停。

声 环

2005年,全省11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范围在49.560.7分贝之间,只有赣州市超过2类标准(60分贝)。全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55.3分贝,与上年相比上升1.4分贝。全省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范围在65.172.80分贝之间,其中萍乡、九江、新余、鹰潭、赣州、吉安和抚州7城市超过评价标准(70分贝),南昌市接近评价标准。全省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70.6分贝,与上年相比上升0.8分贝,其中鹰潭市污染加重明显,上饶市减轻明显。

行动与措施

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加强了对居民集中地电焊、金属切割、建筑施工等噪声的监管力度,在重点时段(如中、高考期间)开展24小时噪声监管,大部分城市在主干道实行了车辆禁鸣措施,部分城市在交通主干道上安装了噪声显示屏,有效地控制了交通干线噪声。

南昌引进了一批智能型噪声自动监控仪器,并陆续在全市的建筑工地投入使用,对建筑施工噪声实行24小时在线监控,使环保执法部门由过去的被动式管理转变为主动式管理,极大地提高了环保执法效率,降低了执法成本。 

固 体

2005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7006.71万吨,综合利用量1898.51万吨,综合综合利用率26.85%,处置量4590.95万吨,排放量10.28万吨,贮存量572.84万吨。与上年相比,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综合利用量均有不同程度增加,其中矿山尾矿产生量增加明显。

   措施与行动

2005年,省政府批准成立了“江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使全省固体废物管理有了可靠的技术支撑。

省环保局组织开展了江西省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普查,编制完成了《江西省危险废物和工业固体废物调查实施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对从事危险废物经营企业核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为加强全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监管,顺利推进《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实施提供了决策依据。

射 环 境

2005年,全省原野γ空气吸收剂量率50-150nGy/h,道路γ空气吸收剂量率40-180nGy/h。除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所属的721矿、713矿、724矿、719矿等铀矿山和水冶系统周围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略高于我省天然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本底范围,部分监测点地表水和地下水中铀、镭-226的浓度高于我省水体天然放射性本底范围,江西省放废库废源库室内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最高达13356.5 nGy/h)超过本底值外,其他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工作区周边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43-189nGy/h,均在我省天然放射性本底范围内。

2005年,全省移动通信基站周边100m范围内,电视调频、中波广播发射塔周边1000 m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综合场强分别为0.11-3.68 V/m1.3-3.44V/m,均符合国家《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中规定的12V/m限值。

措施与行动

省环保局通过开展“铀矿冶放射性污染专项行动”和对核工业7215家铀矿企业进行全面核查和环境监测,基本掌握了全省铀矿冶企业的分布和非法开采、冶炼铀企业的基本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手续不全、废水排放不达标、废渣堆放不符合标准、污染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转等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对各铀矿企业如何完善监测制度、形成自身监护能力提出了具体要求。

全省收贮32家涉源单位废旧放射源64枚,有28家放射源使用单位转入放射源132枚。

生 态

   一、自然保护区

2005年底,全省建有各类自然保护区128个。其中国家级5个,省级25个,市级1个,县级97个,总面积90.2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5.4%

二、生态功能保护区

全省已开展了鄱阳湖等6个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设工作,总面积414.3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24.8%。其中鄱阳湖、江西东江源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试点,赣江(章江)源为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赣江(贡江)源、仙女湖和修河源为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试点。

三、生态示范区

2005年底,南昌、宜春、吉安3个设区市和共青城等22个县(市、区),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生态示范区面积955.5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57.3%。其中共青城、东乡、信丰、宁都和武宁5个县()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四、九江种质库

江西省环保局九江珍稀濒危植物种质资源库建有木兰园、樟楠园、松柏园、山茶园、竹园、藤本园、收集园7个类型,共迁地保存珍稀濒危植物110种,其中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85种,在全国植物物种保护中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

措施与行动

省环保局组织编制完成了《江西省生态功能区划》;召开了省级自然保护区评审会,对浮梁黄字号黑麂、余干康山候鸟、鄱阳白沙洲3个自然保护区进行了评审;对国家环保总局第一批和第二批命名的共青城开放开发区、信丰县、宁都县、东乡县4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组织开展了复查工作。

全省各级环保部门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检查人员591人次,实地检查自然保护区115个,检查次数183次,检查面89.8%

11月,婺源县江湾镇通过国家环保总局“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验收,实现了全省“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建设工作零的突破。

12月,资溪县通过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建设”考核验收。

专栏

1、环境宣传教育

2005年,省环保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环境保护教育基地创建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向社会公布了省级环境教育基地的创建程序及标准;与省民政厅联合制定了《江西省省级绿色社区标准》和《江西省省级绿色社区考核办法》。 

南昌市建设桥社区、九江市庐峰花园社区被国家环保总局评为首届国家级绿色社区;赣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寻乌中学、金溪实验小学、上饶逸夫小学被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教育部评为第三批全国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先进学校;我省先后命名省级“绿色社区”21个、省级“环保教育基地”10个、省级“绿色学校”38个。

省环保宣教中心组织的“珍惜、爱护水资源”比赛,被国家环保总局宣教中心评为“优秀组织单位”;赣南师院化学与生命系03生物专科班学生朱颖撰写的《保护母亲河——赣江》一文,获得国家环保总局宣教中心“珍惜、爱护水资源比赛”大学组一等奖。

“六·五”期间,隆重举行了纪念江西环保三十周年、创建绿色社区启动仪式,组织7个设区市的市长开展了“走进绿色社区”活动,并与江西财经大学绿派社等单位在八一广场共同举办了“还长江生命之网”环保宣传活动。

118日,由省环保局、省委宣传部、省人大环资委、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省广电局联合举办的“我们共同的家园——江西省环保事业30周年回顾展”在南昌隆重开幕,《江西日报》为此专门刊发了《继往开来,让江西的绿水青山更加秀美》的纪念文章。 

2、环保专项行动

全省环保、发改、经贸、监察、工商、司法和安全生产监管7部门联合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企业连片污染、饮用水源保护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重点污染行业进行了重点专项查处。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出动检查人员9826人次,检查企业4805家次,立案查处违法企业156家,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改善了环境质量,促进了全省经济的健康发展。

2005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在纪检监察机关的支持和配合下,开展了“纠正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期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查处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问题2897件, 9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省环保局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开展了“打击非法生产销售消耗臭氧层物质”专项行动,拆除销毁了南昌卷烟厂氟里昂(CFC-11)烟丝膨胀生产装置,淘汰了我省烟草行业唯一一条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线。

3、环保科技产业

省环保局组织开展了全国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调查和德兴铜矿企业内部小循环调研,制定了《江西省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申报、命名、管理规定》,编制了《湖口工业园区试点示范规划》,对“人工湿地示范工程”、“室内环境监测”、“填埋场现状调查”、“纳米水处理材料及资源化处理技术研究”等课题进行了阶段检查和验收,下发了《关于做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监督的通知》,与省经贸委联合下达了15家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审核计划,启动了与江西省科技厅共同招标的重大科技项目“江西省酸沉降时空差异及其对粮食品质的影响”、“利用城市污水作为水源的中水处理关键技术与设备优化”、“利用天然河道和人工河道处理生活污水的研究”等课题的研究工作。

   

2005年,在国家环保总局环保产业协会组织的“全国环境保护产业展览会”上,江联环保公司参展的“新型高效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荣获2005年中国国际环保展览暨会议金奖。 

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省环保局编制了《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下发了《关于公布江西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第一批的

通知》、《关于印发江西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了国家环保总局《关于2000-2004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考核不合格单位处理情况的通报》。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审批建设项目2488个,环评执行率98.34%,审批项目投资总额631.87亿元;否决生产工艺落后、污染严重和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109个;对665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合格建设项目626个,“三同时”验收合格率94.14%,验收建设项目投资总额155.34亿元。

5、环境法制建设

      省环保局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确保生活饮用水安全的决议》和省政府安排,起草了《江西省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实施办法》;完成了《江西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送审稿)的起草工作。编制了《江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预案》,制定了《江西省环保系统依法行政考评办法》,加强了对全省环保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检查,完善了对各设区市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在江西环保网及《江西环保信息》的公布制度。

2005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实施政处罚案件1230件,处罚金额434.72万元。

 

6、环保投入

2005年,全省共投入环保专项资金8007万元,其中用于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1800万元;用于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示范2801万元;用于环境监测能力建设2170万元;用环境监察能力建设1055万元,用于环境科研和监管181万元。

7、环境突发事件

2005年,全省共发生环境突发事件5起。515日,赣州市钴钨冶炼有限公司违法排污造成城区30万人口停水22小时;1126日,九江县和瑞昌市之间发生里氏5.7级地震;1128日,九江县九江中浔矿业有限公司发生硫精矿泄漏;128日,梨温高速公路进贤段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危险化学品泄漏;1225日,吉安遂川江出现大面积死鱼,省环保局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方案,妥善处置

8、环境信访 

2005年,省环保局坚持执政为民,认真做好环保投诉处理工作,“12369”环境污染举报投诉电话进一步畅通。全省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891件,受理污染举报投诉1821件,处理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