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

 

2002年江西省环境状况公报


五、辐射环境

据对分布在全省十一个设区市的江西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和联通江西省公司的74个数字移动基站站址周围500米区域内电磁辐射的监测结果表明:基站房顶发射天线下电场强度为0.3-13.1V/m,基站工作人员的工作场所(机房)电场强度为0.20-4.00V/m,基站附近的地面及敏感点电场强度为0.10-3.20V/m,除一个基站的房顶发射天线下电场强度(13.1 V/m)超过公众照射导出限值(12V/m)外,其余均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的要求。

 

措施与行动

制定了《江西省环境保护局核事故应急方案》、《江西省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

环保、卫生、公安部门联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江西省放射源安全管理联合专项整治工作,对整治范围内的41个有放射源的单位进行了严密、细致的检查和整治,对被抽查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对全省部分已报废或长期闲置的放射源进行了一次集中收贮。

完成了省内江西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和联通江西省公司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对城市放射性废物库(175库)进行了专项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