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江西省环境状况公报

环境宣传教育

2001年,按照中宣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教委联合颁布的《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的要求,对照《“绿色学校”表彰及管理办法》的标准,省环保局与省教育厅联合命名表彰了南昌市青新小学等37所省级“绿色学校”。自开展 “绿色学校”命名表彰以来,全省已有国家级“绿色学校”3所,省级“绿色学校”37所,市级“绿色学校”86所,区(县)级“绿色学校”110所。

2001年,省环保局组织全省中小学生参加“全国青少年环保摄影比赛”,其中选送的作品《地球报告》荣获全国唯一的一等奖;组织全省中小学生参加“‘支持北京申办奥运、百万青少年齐行动’全国中小学生环保公益广告设计比赛”,6人荣获优秀奖,14人荣获纪念奖;组织全省小学生参加“全国小学生环保知识比赛”,1人荣获一等奖,2人荣获二等奖,3人荣获三等奖;南昌市东湖区教委毛小梅副主任荣获2001年度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地球奖”。通过小手牵大手,学生带动家庭,学校影响社区,不断提高了全社会的环境意识。

2001年,在“全省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加大了宣传报道力度,对典型环境违法案例予以公开曝光。江西电视台江西日报信息日报江南都市报等省内主要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多次播出或刊登有关专项查处行动的情况和结果,发挥了新闻舆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作用。全省各地环保部门均设立了投诉举报信箱和电话,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举报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省环保局在江西环保网站上及时公布查处情况,接受群众网上投诉。各地市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报道工作,提高公众的环境参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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