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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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 2001年,江西桃红岭梅花鹿自然保护区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溪马头山自然保护区、宜黄华南虎自然保护区、岩泉自然保护区、瑶里自然保护区、三十把自然保护区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自然保护区。至今,全省已建立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111个,自然保护小区5000余个,总面积达96.16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5.76
%,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上升为3处,省级自然保护区上升为18个。 此外,全省还建立了风景名胜区28个,总面积33万公顷;建立了森林公园45个,总面积18.6万公顷。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生态环境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江西省环保局九江珍稀濒危植物种质资源库 九江珍稀濒危植物种质资源库是以保护长江中下游珍稀濒危植物为目的的种质资源库。到2001年,该库已建有木兰园、樟楠园、松柏园、山茶园、竹园、藤本园、收集园等七个类型园区,面积20公顷,共保存珍稀濒危植物110种,其中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85种,在全国植物物种保护中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 生态示范区建设 2001年,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将我省的东乡县、信丰县和宁都县命名为“全国生态示范区”。自开展生态示范区试点县建设以来,我省的共青城、东乡县、信丰县、宁都县、武宁县、星子县、靖安县、崇义县、南城县、南丰县、黎川县、金溪县和资溪县13个县被批准列为“全国生态示范区试点县”,其中共青城已被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命名为“全国生态示范区”。
措施与行动 鄱阳湖是我国最大的淡水湖泊,也是我国重要的湿地,2001年3月鄱阳湖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列为全国10个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之一。为了建设好鄱阳湖生态功能保护区,实现湖泊生态功能的有效保护,资源的持续利用和区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省环保局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组织省环科所、省科学院、省气象局和南昌大学等有关科研院校编制了《鄱阳湖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规划大纲》,《
鄱阳湖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规划大纲》经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专家组审查通过,现正在开始全面规划工作。并向国家申报了《鄱阳湖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管理机构能力建设项目》、《鄱阳湖调蓄洪生态功能恢复与重建示范工程建设项目》、《鄱阳湖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功能恢复工程项目》、《鄱阳湖区生态富民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和《鄱阳湖湿地生物博物馆及宣传教育中心建设项目》等5个可行性报告。 2001年,赣江章江源头和仙女湖水源涵养保护区被批准列为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试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