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江西省环境状况公报

环境信访

2001年,各级环保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39件、政协委员提案181件,办理回复率97.0 %。收到了群众环境来信4577封,属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类来信4494件,其中,反映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噪声污染来信分别为826件、2093件、207件和1260件。属发明建议类、行业作风类和其他类来信110件。当年已经办理来信数4253封,办理率92.9 %。

2001年,接待反映环境问题来访6170人次、2190批,属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类来访2107批,其中水污染纠纷类405批,大气污染纠纷类1005批,固体废物污染纠纷类77批,噪声污染纠纷类556批。发明建议类、行业作风类和其他类来访83批。当年已经办理来访数1958批,信访办理率89.4 %。

行风建设

2001年,省环保局被省政府列为行风评议单位,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局党组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设一支高素质环保队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加大了环保宣传和环境执法力度,依法行政、积极地改进工作作风。5月23日,省市环保局领导到“江南都市报”报社接听群众热线,倾听群众呼声,并现场办公,连夜派出60余名环境监理人员现场执法,解决群众投诉的7个热点问题。省环保局聘请了十名不同层面的人员担任“民主评议行风监督员”,加强了同社会各界的联系,在环保局系统内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省环保局党组成员还分头到11个设区市环保局和55个独立建制的县(市、区)环保局,上门征求意见,向各设区市环保局、大中型企业等发出了行风评议征求意见函711份,收到反馈意见共142条,经过对反馈意见的逐条梳理,采取积极的处理措施,对不属我局工作职责范围或反映情况不实的意见给予说明;对确实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并进行了回访,进一步抓好落实工作。

2001年,省环保局进一步加强了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新建了28项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了全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排污收费政务公开试点方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在局直系统实行了“首问必答”工作制度,在局机关实行挂牌上岗,亮证执法,从制度上、机制上确保行风建设工作的落实,通过民主评议行风,全系统的行业作风有了明显提高,形成了认真刻苦学习、兢兢业业工作、积极勤奋向上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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