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输变电配套设备”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公示期:2007年2月13日- 2月2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输变电配套设备”工程

2、生产规模:年产高压成套设备1500台、年产低压变电柜3500台、年产箱式变电站1500台

3、建设单位: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南昌市小兰工业园

5、决算总投资:2000万元

6、环境保护投资:170万元

7、开工时间:2003年5月

8、试生产时间:2003年8月

9、环评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10、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宜兴市凯程给水净化设备厂、中美合资无锡震晨涂装设备有限公司

11、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宜兴市凯程给水净化设备厂、中美合资无锡震晨涂装设备有限公司

12、验收监测单位: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建设初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003年3月委托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输变电配套设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05年4月江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输变电配套设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赣环督字[2003]79号)批准项目建设。

(二)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对工程所产生的各个污染环节进行治理。

废气治理方面:金属表面处理中的酸性废气采用酸雾中和处理净化塔进行处理,喷塑房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

废水治理方面:金属表面处理的酸性废水送入涂装污水综合处理站进行处理。

噪声治理方面:对剪床、冲床、折弯机等产生的噪声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处置方面: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废金属全部回收利用。

(三)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了以分厂厂长为组长的7人环保工作小组,负责对环保进行日常管理,购置了COD监测仪、pH计、分光光度计等监测设备用于外排废水监测。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ISO质量、环境、安全三个体系认证,环保管理严格按其体系文件Q/TH(HA)-2003企业标准执行。有工业废水管理程序Q/TH(HA)446-2-2003;生活废水管理程序Q/TH(HA)446-3-2003;大气污染管理程序Q/TH(HA)446-4-2003;废弃物管理程序Q/TH(HA)446-5-2003。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交的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金属表面处理中的酸性废气外排HCl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2、废水:生产废水排口中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磷酸盐、石油类、总锌、五日生化需氧量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

3、噪声: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I类区标准。

4、公众调查结果表明:调查人群对项目建成后环境现状满意,工程采取污染治理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四、投诉方式

联系人:曹炳伟   江西省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91-8592807(办)

地址:南昌市湖滨南路16号

邮编:330077

电子信箱:jxhbjdc@t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