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主干线上海至瑞丽公路(江西境内)
昌傅至金鱼石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公示期:2007年2月1日- 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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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国道主干线上海至瑞丽公路(江西境内)昌傅至金鱼石高速公路 2、建设规模:路线全长168.013km,设计为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6m,路面宽度2×12.25m,行车设计速度100km/h,全封闭、全立交。 3、建设单位:昌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4、建设地点:起于已建成的“胡家坊至昌傅”高速公路的终点——昌傅(桩号K355+000),经樟树市、新余市、分宜县、宜春市、萍乡市的芦溪县城关区、上栗县,终止于湘赣交界处的金鱼石(桩号K522+875) 5、总投资:35.85亿元 6、环境保护投资:36464.6万元 7、开工时间:2002年9月30日 8、建成时间:2004年9月26日 9、试运行时间:2004年9月26日 10、运营时生产规模或能力:按双向四车道、全封闭、全立交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交通量约9565辆/日 11、环评单位: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12、设计单位:江西省交通设计院 13、施工单位:中铁十九局、中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南昌铁路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公司等 14、验收调查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昌傅至金鱼石高速公路在前期筹备过程未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项目开工建设后才编制完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03年1月,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编制了《国道主干线上海至瑞丽公路(江西境内)昌傅至金鱼石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03年6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审[2003]166号文件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按照“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在环保方面投入36464.6万元,用于降低和减缓工程施工、营运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 1、废水污染防治方面: 施工期: ①桥梁施工营地、建材堆场等远离河流、水塘;主要施工营地设置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包括化粪池、隔油池、垃圾箱或定期复土垃圾坑。②禁止沥青、油类、漆料等化学品堆置于河流、鱼塘及饮用水源附近,此外还采用遮盖帆布,防止化学品随雨水进入水体。③公路施工用料(包括石灰、水泥等)堆场设在相对远离水源、暴雨径流冲刷影响小的场所,并在材料堆场四周挖明沟、设挡墙;桥梁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施工,以减少水下底泥悬浮。④施工的淤泥、渣土等运至岸上,按规定集中处理。 营运期:①服务区、收费站、监控所的生活污水污水处理采用生物膜法,污水处理装置型号主要为WSZ型和DWC型两种,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农田沟渠或城市排水沟。②在跨河桥梁两端设置警示牌和限速标识,制定危险品运输事故时应急计划。③孔目江大桥建设纵向排水系统。 2、噪声污染防治方面: 施工期:①对路线进行优化,避绕敬老院和人口密集的村庄;②施工便道和拌和场远离学校和居民区,大型施工机械禁止夜间作业;③施工外围采取挡板封闭;④施工过程中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并加强日常检修;⑤车辆在施工区限速行驶,禁止鸣喇叭;⑥对距离路线较近的居民住宅进行拆迁安置。 营运期:共建88处声屏障以及隔音墙,共计14587延米。 3、大气污染防治方面: 施工期: ①混凝土拌和场远离居民区,采用集中封闭式场站拌合方式; ②粉状材料运输及堆放采用蓬布遮盖,对施工区道路及时清理,对施工区区域定期洒水;③运输水泥等粉状物品的车辆加盖封闭,防止洒落; ④进行绿化。 营运期:服务区和收费站等辅助设施使用电力和瓶装液化气作为能源。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 施工期:①施工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用于场地平整,不随意堆弃; ②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并定期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站处理; 营运期: 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外运处理。②由专职的公路养护工人定期清扫公路上沿途车辆产生的固体废物。 (三)昌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作为建设管理单位对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较重视,下设的工程技术处有专人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并在全线设A段管理部和B段管理部负责具体的环保实施管理工作。监理代表处有专职环保监理工程师各1名,使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到了实处。 三、验收调查结果 根据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提交的《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1、水污染防治:公路施工期未对沿线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公路运营期路面雨水排水系统完善,路面排水对沿线没有显著污染影响;公路营运期收费站、服务区污水排放在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下可实现达标排放或用于农田灌溉和绿化,对沿线水环境没有明显影响;为防止公路在跨越敏感水体时危险品运输对公路跨越的水体造成污染风险,建设单位制定了应急计划,可有效缓解发生危险品事故时对敏感水体的环境风险。 2、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通过采取措施对附近居民点等噪声敏感点影响较小。营运期,沿线共建声屏障和隔音墙14587延米,根据声屏障降噪监测结果,沿线声屏障降噪效果较好。 3、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和营运期均采取了一定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污染环境现象和事故。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施工期和营运期,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合理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结合地形地貌合理布设,公路线性、边坡、分车带、绿化等连续、平滑、自然且通视效果好;公路沿线取土场取土结束后,基本采取了土地平整,植树种草等恢复措施。 6、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本项目的建设得到了沿线大多数居民和单位的赞同,公路建设不仅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而且为当地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提供了便利快捷的运输便道;沿线公众对公路施工期间和营运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较为满意,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均未造成大的影响。 四、投诉方式 联系人:邹新 江西省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91-8592807(办兼传真) 地址:南昌市湖滨南路30号 邮编:330077 电子信箱:jxhbjdc@t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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