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安市东口煤矿
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公示期:2007年2月1日- 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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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西省高安市东口煤矿扩建项目 2、生产规模:年产原煤60000吨 3、 建设单位:江西省高安市东口煤矿 4、建设地点:高安市太阳镇 5、决算总投资:520.38万元 6、环境保护投资:3万元 7、开工时间:2005年10月 8、试生产时间:2006年10月 9、投产时生产规模或能力:年产原煤60000吨 10、监测期间生产负荷:79.0%以上 11、 环评单位:江西核工业环境保护中心 12、 验收监测单位: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建设项目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情况 江西省高安市东口煤矿扩建项目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三同时” 制度, 项目建设完工投入试运行后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了申请验收。 2、环保设施实际完成及运行情况汇总 江西省高安市东口煤矿废水主要为多余的矿井涌水及雨季矸石堆场产生的淋溶水,经多级沉淀池处理后排入长岭水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家肥,不外排。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空压机、水泵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音、减震、吸声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 江西省高安市东口煤矿将环保管理考核指标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中,落实到人,以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 三、 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交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1、废水 江西省高安市东口煤矿外排废水中各项污染物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 2、噪声 江西省高安市东口煤矿厂界昼夜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Ⅱ类标准要求。 3、公众意见调查结果 本项目共发放调查表30份,回收29份。调查对象为矿区周边东口村村民。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对象72.4%赞同该工程的建设,72.4%的被调查对象认为该工程的建设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70.0%的被调查对象对建成的生产区周围环境现状满意,82.8%的被调查对象认为采取污染治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的程度是可以接受的。 四、投诉方式 联系人:邹 新 江西省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 0791-8592807 (办) 地址:南昌市湖滨南路16号 邮编:330077 电子信箱:jxhbjdc@T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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